彭阳县彭阳乡双磨村的回族队长海向龙以林促农,走上了富裕路。
双磨村的南山根,土地平展,水利条件好,过去每亩地打不了多少粮,群众生活十分困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里刚实行生产责任制时,家家底子薄,买不起肥料,一时经济难有起色。这时,海向龙打起了算盘:每亩地如果粪肥不足,最多收获200多斤小麦,折价50元;如果每亩栽树1000棵,5年后就可收入600元,可买回3000斤小麦,种1亩树等于种10亩田。于是,他家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第一年就育了4亩杨树苗,栽了3500多棵树,1983、1984两年林业收入达到2200多元,今年春天他又拿出2亩水浇地育了新疆杨。1984年,海向龙又用自己的手扶拖拉机搞副业,挣了3800多元。再加上牛羊和种植油料的收入,全年共收入5100多元,人均500元。去年,他买了化肥,在责任田里施足肥、灌饱水,秋后产粮1万多斤,人均粮食达1000斤。
原载1985年4月24日《宁夏日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