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报》2010年3月23日10版报道,《是谁切除了我的卵巢?》的文章,文章称:今年33岁的银川市民杨女士做过一次阑尾切除手术、一次子宫肌瘤剔除手术,之后右侧卵巢不见了,这不但影响了她的生育能力,还导致她离婚,多少不眠之夜她痛苦地思考。
无独有偶,有媒体爆料,今年的3月17日,杭州一女士在切阑尾的时候被连同子宫一并切除!
去年夏天,我回家,给妹妹盖房打下手,盖房的时候,当然需要找些段子来调节气氛的,匠人说他们村有个妇女,四十岁了,还不结扎,因为她还想生儿子,但搞计划生育的人可不管这些,他们的做法就是堵你,不管把你堵到哪里,只要你到了结扎的条件,就把你按到随便某个地方,这取决于在哪里堵到你,就把你强行结扎了。可这个妇女例外,因为她有羊羔疯,好象就是癫痫,那些人一去,她就昏过去了,大有死掉的趋势,这样一来,这些人就不能结扎了,而是要找个医生,先把这个人救活了。不光这,以后只要这些计划生育的人一来,离她家有五百米,她就晕厥了,而且不是装的,所以计划生育的人也没有办法,当然了,人家最后生了个儿子,也就不再生了。
一个瓦工接着说,******那些搞计划生育的都是些王八蛋。对此,我是有不同看法的,因为我有个同学,正好也是搞计划生育的,正好干的就是那些活。我的意思是说,他们干的还没有到王八蛋的地步。干完活我就回银川了,本来姐姐要给我洗衣服,我说算了,回去我洗完澡,这个衣服也穿不成了,如你所知,这几天我灰头土脸,还掉皮,衣服已经磨烂了,说实话,有点南门广场那些找装修一类活的人的样子,上了中巴,感觉人家看我眼神都不对,从乘客到售票员,下车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一个比较体面的中年妇女的衣服,人家立即说,你瞎了,还有更脏的话,我就不引述了,要不然可能这文章就得不了奖了。
按卫生部规定,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此外,上级医务人员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既然有病历书写规范,医生为什么没有按规范书写呢?对此,杨医生解释说,医生写病历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当时王女士的病历和手术记录写错了,所以医生才做了涂改。我倒了,怒发冲冠!你有可能出错,人家规范要求已经规定了你出错后的处理方式,你为什么不按人家的要求来?违反卫生部规定,你当什么医生?!
两家医院都否认他们摘除了王女士的卵巢。那么,她的右侧卵巢哪去了?银川市医学会依据王女士和两家医院提供的资料进行鉴定,结果是两家医院医疗过程未违反临床诊疗规范,B超诊断仅仅是一种影像诊断,只作为参考,不能成为右侧卵巢有或无的依据,两家医院的行为均未构成医疗事故。
盖房的时候我说那个瓦工,你这样不对,何必骂人呢?瓦工说你不知道,人家结扎我老婆,结果把我小姨子给结扎了,******那些王八蛋,我小姨子高中刚毕业,没考上大学,来我家散心呢。今天再听到这样的故事,只能是我怒,已不使我惊讶了,现在的社会,有多少人会在专业领域认真干活啊?
我的理解是:王女士也许本来就没有右侧的卵巢,所以就不存在是否被切除的问题,我有个朋友,心脏和别人的都不一样,他的在右边,也许没有呢;杭州的那位女士应该是没有子宫的,因为她的小孩未必是她亲生的,也许是她抱回来的;医学会的某些同志知道,只要不死人,哪里有什么事故?你告去吧!当然了,我妹妹也没有盖房,所以,压根就没有什么有人超生了,但有个未结婚的人结扎了,我是个写文字的,编故事是我的强项,所以那个瓦工也是我编出来的……
切吧,要是可以发表我的文章,让我名满天下,你随便切除哪一段文字;卵巢也好,子宫也罢,这些要是我身上没有,你找有的,只要不切死我,文字也好,身体器官也罢,切吧切吧不是罪!
2010年3月29日发表于《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