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温暖的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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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喝酒,向往一种境界

若干年前,受朋友之邀去法国游玩,并在那里停留了一个多月。印象最深的是,法国人家家备有酒水,且餐餐与葡萄酒为伴。葡萄酒之与法国餐,如同盐之与中国餐一样,不可或缺。然法国人天天喝酒,却并不沉迷于酒,他们斟酌有度,浅尝辄止,只在每餐中摄取适当的量,为一餐一饭增加一抹尊贵的色彩。那透明的紫色液体,在法国人唇齿之间散发着迷人的香气,一举一放之间,充满了高雅的格调。那种境界,让我这个从来滴酒不沾的人也忍不住想要附庸风雅一把,举起漂亮的高脚杯,轻轻晃一晃,浅浅抿上一口,一品酒的香醇与魅力。我用中文说“干杯”,他们用英语说“cheers”,虽然都是干杯的意思,但他们是绝对不会干了杯中酒的,总是礼貌地点头微笑,用酒杯轻触嘴唇,仿佛只是润湿了舌尖。

形式和内容密不可分。如果说喝是形式,酒是内容,那么再好的内容,换了粗糙的形式,也会变得面目全非。如此精致的饮品,在我们的餐桌上,常以狂灌豪饮、恣意泼洒的形式流入我们体内,似乎得不到半点怜惜。

《红楼梦》中妙玉以经年贮藏的梅花上扫得的雪水烹茶,并以杯数来区分喝茶的雅俗:“一杯为品,二杯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由此可见优雅的古人对于饮的讲究,对品的追求是何等挑剔。相形之下,时人喝酒的豪气,真是气吞山河,叱咤风云了。想那妙玉若是看到,必要惊骇得魂飞魄散了。

华丽的酒店虽灯光璀璨,一派金碧辉煌,桌上菜品精致玲珑,但随着一瓶瓶白酒红酒相继倾出,落入各自杯内口中,伴随着震耳欲聋的猜拳行令之声,喧嚣笑闹之中众人豪气地举杯碰盏,红的白的液体纷纷流洒于雪白的桌布,众食客口沫飞溅,各人手中杯盏早已不辨你我,精致的酒菜终以一派狼藉收局,令人目不忍睹。酒乃粮食精华,如此糟蹋五谷,想来那营养的汁液恐怕也忿忿然不肯在我们体内留下些许温润的浸渍吧。

生活离不开应酬,应酬离不开喝酒。但在我看来,我们的喝酒,实在令人胆战心惊,拼命的有,玩命的有,甚至不要命的也有。酒成了一种利器,伤害别人,亦伤害自己。并非酒是毒液,而是我们饮酒无度。不论老白干还是五粮液,越来越多的人喝酒忽略了品,却强化了饮。以饮牛之势喝酒,不喝就是不够意思,不喝就是不给面子,超出身体承受能力,只为逞得一时之豪。有量喝,无量也喝,你不喝,自有人灌你。酒桌之上,毋论男人,就是不胜酒力的女士也常常不得不勉为其难,喝个七荤八素才被放过。

纵然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时时被人挂在口边,但不幸的是,随着生活压力的加大,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感情被忽略,心灵被打磨得粗糙,嗅觉渐至迟钝。虽然经济繁荣,餐饮昌隆,文化与酒,却越来越像两个貌合神离的夫妻,渐渐背道而驰,让捆绑他们的名分愈显有名无实。

“白酒甜盐甘如乳,绿觞皎镜华如碧”,酒原是一种尊贵、营养、内涵丰富的物质精华,出于五谷,却深深渗透于人类的精神生活。它被需要,常常是出于情感和生活,绝非仅仅满足口腹之乐。其实我想,不论是浅酌,还是豪饮,都可成境界。正如李白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是飘逸浪漫,“会须一饮三百杯”是潇洒豪放,无论收放,都无损其魅力。重要的是,喝出品味、喝出兴致、喝出境界,而非以多寡论英雄,以深浅量感情,为喝而喝,为醉而醉。

所以我想,什么时候,当我们身边的大部分人饮酒为礼仪、气氛等文化之需为乐,而非刺激、比拼等生理之需为悦,则一定会让我们再次嗅到那久违的、芬芳醉人的酒文化之香醇气息。

(2011年4月25日发表于《都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