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魂灵X,我憋了一肚子话要和你们人类说。听说你们有了个互联网?挺好,咱们聊聊。
我们使你们的肉身有了生命,可你们为什么不珍惜呢?好好享受来之不易的生命多好啊,偏不!这规那矩的,抓辫子非得把人勒死不可,还高级生命呢!羞不羞?
规矩谁都有,不介入人世的纷争是我们的规矩,但你们的规矩太多了!动不动就以谁谁犯了什么,揪住小辫子不放……我近期的几位肉身,都才活了三四十岁就被销毁了,弄得我不得不总换住所,心情能爽吗?
今儿个夜里,趁我这位新房东睡大觉的工夫,我出来透透气。
我的住处也就两个房间,用你们人类的话说,一处是心脏,另一处是大脑。夜里时不时地我就开天窗从百会那儿出来了。
到魂灵沙龙坐坐,找熟人说说贴心话……我们魂灵圈子里的意见比较统一,他们也说比较欣赏和尚的打扮,没头发,人就抓不到辫子,活着就轻松一点了。我们普遍对愿意抓辫子,动不动以违反这个规定那个规矩整人的人,是瞧不起的。要不是我们这一行有严禁介入俗世纷争的规定,真想拔刀相助!
有句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吧?现在的社会经济不用说比远古和明末清初、就是比民国初期也强得多了。所以,我们准备与日俱进,来个全灵界的公决,着手修改我们的根本大法。如果公元二零八八年奥运会后,有人再要是仅仅活到三四十岁,就被销毁了的话,我们可不让了!
话先撂这儿,拭目以待。
说到哪了?噢——我是说大规矩要得,但你们人类的小规矩、甚至潜规则是不是太多了?!为了以理服人,我举几个例子。如果涉及到谁的隐私,希望这人的继承人不要起诉打名人官司。
本X近几百年来驻过的肉体,有不少都夭折了。
几百年前清兵入关,因为不愿留辫子的问题,我驻的那位,被清兵杀害了;差不多一百年前,因为留辫子的问题,我驻的那位满清遗少,又被革命军枪决了。你们自个说说你们人类是不是太看重形式了?那天,看着下面的人忙着入殓,我在天棚上盘旋了好一会儿。
在中原地区我找了位武官的后代。
那婴儿乍出母体,我袅袅而入,这婴孩便哇地一声啼哭,从此有了精神。
小家伙的儿童、少年、青年时期一切正常,很爱国的。恰逢那挨千刀的小日本进来了。小家伙成为抗日名将,我竭尽所有为其助力。在平型关大战中,他一连挑了三个日本鬼子,受了重伤,大难不死。后来在什么整风运动中,被人抓住“辫子”清查了。
小家伙死不瞑目,我守了他九九八十一天。
再下来,我比较顺利地在陕北一带找到一位新生儿。
革命后代,血气不减,伴随着共和国的礼炮声走进了北京。在****中成了造反派头头,犯了好几条人命,****后被判了刑。出狱后正赶上改革开放靠真本事吃饭,他一时适应不了,苦恼万分,加上感情问题(不能说太细),被人抓住小辫子,自杀了!
现在我驻身的小家伙,而立之年了,刚刚调入立法委员会工作。这小家伙有不同凡响的地方,他赶时髦剃了个光头!嘿嘿,这样一来,总不会让人抓辫子了吧?
启明星贼亮,我得回去给新房东长长精神。
他们今天讨论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事儿,还有言论自由呵、文责自负什么的,我也跟你们人类学学。朋友们,看完文章后,可选择任何网站给我留言,我会看到的。
我是无处不在的魂灵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