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嫡女重生之特种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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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猎酷哥去

雨一直下,入夜了还在下,简陌挑了一处不错的山洞,大家暂歇,睡一觉,明儿,继续。

次日一早,众人还没醒来,东南边忽然传来一阵骚动,貌似猎犬猎鹰在追捕野兽。猎鹰飞的较低,这里就能看见。猎犬和野兽嘶吼,声传十里,回音连绵不绝。

没想到真的有狩猎,简陌一跳而起,傲然笑道:“走!咱也耍耍去!”

人家猎兔子,她去猎个人,哈!哈!

狩猎,是一种古老的文化。

《左传》讲,“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狩猎,讲事是关键,一则大会诸侯,二则大规模练兵,三才是打猎。

狩猎的讲究,有很多。山民打猎就不说了,要准备钢叉之类的,《水浒传》里的猎户解珍解宝都很精通。王侯打猎由于意义重大,讲究就更多,祭天祭神是免不了的;狩猎时还有布围、请围、观围、罢围等环节。这也叫打围,就是打猎。

现在这情形,相当于布围,或者说清场,无关人等赶紧闪了,大型猛兽也可以闪了。主子多半是猎着玩,可不能被猛兽伤着了,留下小鹿小兔小猫小狗之类,过过瘾,挺好。

简陌就不用闪了,她反而要冲上去,逮住那只酷男,摸摸他的胸部,问他:你皮痒了么?

总摸他胸部不行,也许要摸摸他的……不知道他脸会红成怎样,啊哈哈,好期待!****,兴奋的甩开膀子拔腿就跑,跟打了鸡血似的。

在猛兽躁动中穿行在没路的原始森林悬崖陡壁,简陌有些振奋,依稀回到当年,热血沸腾,越危险越勇猛,越悍勇越冷静,披荆斩棘跋山涉水要的就是那种欲死欲仙的极致快乐。

或者说,她有点欠虐。训练再辛苦那都是训练,假的,不够爷们,没劲儿;只有进入这种危险现实,时刻面临老虎、狮子、鲜血、和死亡,才能满足。

简陌有点跟吴哲一样,太聪明,最需要炮火的洗礼,说白了是欠虐;说的文艺一点,她神经埋得比较深,不容易触发;说的二逼一点,特种兵不就是可着劲儿摔打自己将自己打磨成传世杰作么?貌似这个说法也比较文艺,SORRY。

日上三竿的时候,简陌一行六人,站在一个山顶,终于远远望见了:猎场。

于是乎背秋涉冬,天子校猎。乘镂象,六玉虬,拖霓旌,靡云旗,前皮轩,后道游。孙叔奉辔,卫公参乘,扈从横行,出乎四校之中,鼓严簿,纵猎者,江河为阹,泰山为橹,车骑雷起,殷天动地,先后陆离,离散别追,淫淫裔裔,缘陵流泽,云布雨施。生貔豹,搏豺狼,手熊罴,足野羊。蒙鹖苏,绔白虎,被班文,跨野马,凌三嵕之危,下碛历之坻,经峻赴险,越壑厉水。椎蜚廉,弄獬鹰,格虾蛤,鋋猛氏,羂騕褭,射封豕。箭不苟害,解脰陷脑,弓不虚发,应声而倒。

狩猎第一文,司马相如的《上林赋》,附庸风雅一下,非某人淫诗所能及也。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诗经8226;叔于田》,吟诵千年,香飘万载;虽简单矣,而余韵悠长。

一处山头,居高临下;尽收眼底,皇家猎场。

猎场绵延十数里,矮山密林溪流草地一应俱全,羊鹿狐兔野鸡鹧鸪应有尽有。旌旗飘扬,人声鼎沸;鹰飞犬吠,策马追逐;弓张满月,箭无虚发。

简陌甩一把额头的汗,这明显比飞机大炮的好玩多了,这是赤果果的肉搏战,能清楚的看见一箭射入鸟兔的脖子,鲜血喷溅;鹿背上插着箭还跑,那造型跟穆桂英挂帅背上插着旗帜头上插着长长羽毛似的,恍惚间不知道谁是猎手谁是将。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哇呀,姐也去逐鹿耍耍!

简陌凤眸一瞪,这么大地方猎美男很难,猎鹿就容易多了,她说道:“原地休息一刻钟。胆儿肥的一会儿跟我去偷猎物;胆儿嫩的练潜伏,潜伏到猛兽最多的地方,很刺激吧?日落还回这里集合,或见机行事,听我号令。”

她要去猎美男,欧拉拉,若是能将他打晕了扛回来,是不是比较有意思呢?

朱田静第一个举手,不用说,他一定会跟在简陌身边;那个送信的人那么神秘,一定要小心。

朱田芳第二个举手,他会捕蛇,在荒山野岭能解决很大一部分问题。他脖子上就缠着一条银环蛇,跟项圈似的,看的人肝儿颤。

另外三个人就算了,皇家猎场以前都不敢靠近,能潜进去就很有成就感了,量力而为很重要。

休整一番,六人分为两拨,窜下山,窜过山,窜入山,总之四处都是山。

简陌如灵蛇一般嗖嗖的就游进猎场,草都不惊动一下,猎鹰都发现不了;和朱田明等人最后分开,左闪右避犹如豹子,避开惊慌的野兽,朝最热闹的地方扑去。

朱田静和朱田芳紧随其后,三人犹如三头蛇一般步调一致,在热闹的猎场游的欢快。

猎场很大,打猎的人也不少,但总归还是地方大人少,不能插秧一样每隔六七寸插一株人,那还怎么打猎?因此,三个人混入其中,跟一碗饭里混入三颗石子儿似的,很难被发现。

猎犬终究很厉害,几次差点发现三个非兽类;这三头蛇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被狗狗们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