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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黎明之影(二)

习武。

很苦。

获得强大力量的背后,是对痛楚的坚忍。

骨折对普通人而言是意外、是灾难、是病痛。

但对习武者而言,则多出一种「家常便饭」般的进化意义。

摸过习武者的身躯吗?

通常骨折后愈合的地方,会变得比之前更加的强壮与结实。

这是物种天生自带的韧性——为了抵抗与适应恶劣的环境,一次次破坏后的再生,让骨骼的强度逐渐提升。

人类既然如此。

那兽魂者会强到何等程度?

还真是让人不免地打个冷颤。

那一夜,风之塔。

巨鸟风鹫从天而降,将哈雷从近百米的高空,一爪撞到最底层。

哈雷全身骨头尽断,虽然没死,但必然要瘫痪一辈子了。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被关回了囚岁石狱,重新铐上了重如磨盘的手铐脚铐。

显然,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正如担忧中的那样,只用了两个晚上的时间,哈雷的骨骼就静悄悄地重新愈合了,不仅如此,还变得更加的坚硬。

哈雷躺在囚岁石狱的地板上,如冰般的凉气伤害不了他,但他体力依旧被铐具缓慢地抽走。

他是在这里恢复的意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躺了多久。

三天?一个周?还是一个月?

是因为铐具在作怪么?他为什么丝毫没有饿意?

杀我之前,他们会让我吃饱吗?

会让我吃什么呢?

不知怎么的,死亡似乎并没有带给他应有的恐惧感,更多的是一种空虚。

而在这种空虚中,一旦思路陷入某一个方向,就像是掉入流沙,爬不出来。

他一项一项地回忆着自己吃过的美味。

当卸甲美梦的银霜鱼生切薄片的冰甜鲜味蔓延口腔的时候,脚步声传了过来,以及有什么金属物件被拖在地上发出的「咔啦」、「咔啦」的脆响。

有人走在前面手提马灯,昏黄的光包裹着他背后的一行人,其中某人让哈雷一下站了起来,那是一个金发少女,她被铐着手铐脚铐,咔啦的脆响就是脚链刮过地面发出的声音。

「你怎么了?」哈雷问。

「她要给你一个解释,哈雷。」穆大师提着马灯,不充足的光亮让他的面庞一片模糊。「我们也需要。」

与他同行而来之人皆是黎明利刃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三大学院院长位列其中,而那个肚子鼓鼓的校长也来了。

「说啊。」有人不耐烦地催了一句。

本是低着头的伊芙,靠近了一排排石柱。

「哈雷。听着,以下的话,每一句都是实话。」她说。

而哈雷则看清了她的脸。

「你挨了打!」

少年怒吼一声冲向石柱。

来者中有人不禁被吓得后退了一步。

但他们多虑了,离石柱一米远已经是哈雷的极限,钉进墙里的四根大腿粗的纯钢锁链死死拽住了野兽的四肢,他奋力地拉扯,锁链哗哗乱响,手腕脚腕被铐具内部的尖刺刮得鲜血淋漓,却无法再前进一步、一寸。

「别过来,你只需要仔细听好我的话。」伊芙说,「我跟卢克所有的事情,都是假的,我在小礼堂对你说的话,也是假的。他是我杀的。」

「为什么?」哈雷停住了。

「因为他该死。」伊芙说,「他并不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来到村子的,而是在我七岁的时候,他的确是在狐熊口中救了我,但他是有目的而来。不是为了陨铁。而是为了兵锋妖螳。」

「那是什么?」

「这个大陆上,最强大的纹咒傀儡,由我的父亲所造。」

「胡言乱语,一个乡野村夫也会制造纹咒傀儡?」一个哈雷没见过的中年女人嘲讽道。

伊芙恶狠狠地瞪向她,「不要侮辱我的父亲。他聪明绝顶,手艺非凡,他根本不是蠢钝的阿卡迪亚之人,他年轻时渡海而来,因为认识了我的母亲,才留在这里。他所掌握的纹咒知识,远远领先三大国。」

「哈雷,记得吗,我跟你说过,我是用秘技对付的哀嚎小丑,在大师眼里,我只是打了它一拳,而事实上,我是看穿了它的纹咒结构,我可以调出任何我想要的结果。包括关着你的这个石狱上的纹咒回路,我小时候就能轻松破解了。」

「他此生最高的成就,就为了保护村子不受到迷雾的袭击,呕心沥血造出了『燨佤』,那就是世上最强纹咒傀儡——兵锋妖螳真正的名字,那不是大陆语,也不是精灵语。」

「那一年,一个号称痴迷纹咒傀儡的纹咒师慕名而来,与我的父亲相谈甚欢,自从我的母亲去世之后,我很少看到父亲这么高兴,但就在父亲教会他如何使用兵锋妖螳之后,他却杀了我的父亲,盗走了兵锋妖螳。」

「没错,那个人就是卢克·纳尔多。我此生此世的仇人。你无法想象,他带走兵锋妖螳是对我的家乡是一种什么样的灾难,领主不会派游骑兵帮我们解决迷雾,村子里只好花钱请雇佣兵。而那支雇佣兵,是恶魔。他们知道山中生产陨铁,便赖在村子里不走,他们奴役了村里人,男人变成了奴隶,而女人则……如果不是我从父亲那里学到了本事,我早就被毁了。」

「你为什么不逃走?」有人问她。

「逃?我早就逃出来了。」伊芙冷笑,「但我要带着兵锋妖螳回去。那是我的家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还在等着我。」

「你应该早点告诉我,我可以帮你!」哈雷说。

「帮我什么?帮我杀掉那支雇佣兵?还是帮我杀掉卢克?如果是后者,你已经帮我了很多。」伊芙同情地看着哈雷,「哈雷,你太傻了,就是一个天生的呆瓜。从刚进入铜门城的时候,我就决定陷害你。」

「你又骗我。」

「我没有骗你,你以为我找你说话,是真的不认识路?」伊芙笑了,「呆瓜,我是为了你背后的长枪啊,从一开始,我就打上了它的主意。」

「你不可能知道我会来黎明利刃读书。」

「我当然知道,瞧瞧你当时的样子,刚刚十六岁,雄心壮志就写在脸上,不是来报考战斗精英学校,那你来铜门城干什么?当然,为了更加的确定,从分手后,我绕了一圈后开始跟踪你,目睹你在集市救下樱红舞姬的全过程,我更是确定了你的性格。之后你住进黄昏之吻,而我则藏在对面的暗巷里,与垃圾和污水睡了一晚。这就是我来铜门城第一晚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