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皮囊之下
28476000000046

第46章

夜已经足够深沉了,那辆马车载着他们在古老的建筑群中穿梭着。距离午夜还有一丁点时间,头靠在厉列侬肩膀上的许戈再次忍不住窃窃笑着。

半小时前,他们在等马车。

“阿特,你是怎么让那个男人跑得那么快的?”

“……”

“阿特!”

“……”

“厉先生,嗯,嗯,嗯嗯,嗯嗯?”

马车的铃声由远而近。

他语气无奈:“我告诉他,先生你看到不该看的了,沿着这条街一直往北可以叫到计程车。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用最快的速度拦下一辆计程车,然后让计程车司机把你带到距离这里最近的医院——你不用看我,你只需要看你的手掌,很快那些红色素会蔓延到你的手腕冻结你的血液循环。先生,现在你是不是觉得指尖开始有异样的感觉了?”

一些面包调料配上适当的心理威慑,再加上演技,厉先生把那个看她的男人唬得掉头就跑。

布拉格广场敲响午夜的钟声,那钟声和着马车铃铛声,铃铛声进入窄小的街道里,这条街道的尽头就是他们住的公寓。

“许戈,别笑!”

“好。”嘴里回答得很干脆,但嘴角的笑容丝毫没收起的意思。

“许戈!”

“嗯。”

“刚刚我让你记住的话你记住了没有?”他的声音如车窗外的夜色,又厚又沉。

收起笑容,许戈心里不大乐意去记住厉列侬刚刚和她说的话。那些话让她心里莫名地难过,这是多幸福的时光啊!

“许戈!”如夜色般的声音中捎带上若有若无的乞求。

她垂着眼帘,低声说着:“那在旧城区开一家面包店的是犹他男孩,犹他男孩把家乡的蓝莓带到布拉格。那列车形状的面包是犹他男孩为了纪念他在伊拉克战争中离开的哥哥,犹他男孩的哥哥有一天坐上了一辆列车,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说到这里,许戈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许戈!”

“嗯。”

“列车形状的面包名字你记住了没有?”

记住是记住了,只是它的名字太长了。午夜钟声落下,古老的建筑开始叹息了起来,那叹息声仿佛来到了她耳畔。

不知道谁在她耳畔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

听听!面包的名字够长吧?那犹他男孩为什么要给面包取这么长的名字?

“许戈?”

她低低念着:“面包的名字叫‘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

他要她记住的整段话连起来念应该是这样的:

“在旧城区开一家面包店的是犹他男孩,犹他男孩把家乡的蓝莓带到了布拉格,那列车形状的面包是犹他男孩为了纪念他在伊拉克战争中离开的哥哥。在那家面包店前,有一个男人光顾看一个女人而傻傻地把头磕到了绿色的广告牌上。”

布拉格旧城区,满街道的人就像是游乐场彩色球缔造出来的海洋,那条街有一位从犹他州来的男孩,他的面包店只卖蓝莓味的面包。

在犹他男孩的面包店前,那从斑马线走过的男人光顾着看着旅馆房间的女人把头磕到了广告牌上。

那个男人很英俊,只是磕到广告牌时模样有点傻。

在那个旅馆房间里,女人吃到的面包名字叫: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

十月的布拉格天天天晴,再一个周一来到时,许戈和厉列侬站在从医院后面绕过的那条河的河畔上。厉列侬完成了他最后一次复诊,河对岸上淡黄色的树叶也变成了金黄色。

凝望对岸似乎成了他唯一的任务,长久的凝望让男人似乎变成了凝固的大理石雕像。

他在看对岸,她在看他。当那些叶子还是青色的时候,他和她说:许戈,等它们变成金黄色,我会告诉你一些事情。

她把头搁在他肩膀上,叫了一声阿特。

“嗯。”

“不告诉也行的,反正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原谅你。”

沉默。

“许戈!”

“嗯。”

“我要给你买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

投射进屋里的夕阳以一种极具绚烂的色彩释放着最后的能量,那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就挂在她可以看到的地方,采用米白和小麦光泽渐变混合色配橄榄绿宽腰带小礼服。

那套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让许戈的目光好几次都忍不住望着放礼服的方向,这般欢喜雀跃无他,只因为那礼服是他给她买的,用那种正经八百的方式:耐心地等在一边,在她提着裙摆从试衣间走出来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那样的神情,那样站着的姿态,宛如那英姿勃发的王子经过长久的等待,终于等来了和邻国公主的初见。

她刹那间红了眼眶,仿佛回到晦涩的少女时代。头发剪得短短的、不是黑就是灰的女孩终于迎来了属于她的光彩夺目,那时光承载着姗姗来迟的美好。

“不会有人会把它偷走。”对面传来浅浅的笑声。

就像偷擦了口红却硬想狡辩那是草莓果酱的小小女生,她无比认真:“我只是在看窗外。”

厉先生很给面子:“原来是在看窗外。”

“当然。”

各自的碟子干干净净,厉列侬叫住想要离开的她。她坐下,做认真倾听状。

橙黄色的落日光辉一点点变深,厉列侬这么问她:“想不想见他?”

“他?”

男人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故作轻松:“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我知道一直以来你都想见他。”

许戈一直在找一个人,许戈一直想见到一个人——一个在繁星闪烁的夜晚来到她面前的人。离开耶路撒冷后,她就再也没见到过他。极度寂寞时,她常常想念他凝望着她的时刻,世界温暖而寂静。

她一直在找他,可一直都找不到他,那偷了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宛如人间蒸发了。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精神开始高度集中,手不知不觉地握紧杯子,小心翼翼地试探:“他?圣殿士?”

他皱起了眉头。

眉头是皱起的,声音是嘲讽的:“圣殿士?够幼稚!”

许戈一门心思都集中在厉列侬口中的那个“他”上了:“阿特?”

在他那声哼出的“嗯”中,许戈眉开眼笑了起来:“我怎么可能不想见他!他现在在哪里?他长高、长壮了没有?有没有比以前好看些?还有……”

冷冷的叱呵打断了她的语无伦次:“许戈,不要忘了你现在的身份是厉太太,是有夫之妇!”

许戈合上嘴,刚刚她的表现怎么看都像是急于见到旧情人的姑娘,其实那只是年轻的姑娘在面对久别的异性时表现出的一种本能。

投递进屋里的落日光线失去了的光泽,变成了红茶色。

她安静坐着的模样似乎让他有一点满意了,他不情不愿地说:“他现在也在布拉格。”

意思就是说……

她咧嘴:“我是不是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

“嗯。”

那是多快呢?联想到今天出现在医院的金沅以及停在医院外头那一排黑色轿车,她小心翼翼试探:“今晚?”

“嗯。”

她强忍住那下一秒也许就会蹦出口中的笑声,看了一眼天色,距离变成夜晚好像还有一点时间。她的目光落在那世界上最漂亮的礼服上,心里有着小小的心思:那可是五金店老板家小女儿独一无二的一千零一夜!

正浮想联翩之际,听到一声冷喝:“许戈!”

收回那些小心思,对上厉列侬冷冷的目光,她干咳一声,娇嗔:“干吗用那种目光看我?”

“许戈,我警告你,想都别想!”

“你在说什么?”她假装不知道。

“衣服是我买给你的!”1942领导人用一种无比严肃的语气说着。

她大发娇嗔:“谁说不是你买的!”

“知道就好。”

一丁点时间过去,许戈软着声音:“阿特,别那么小气!嗯?嗯嗯?”

“看来你的自我感觉不错!”厉列侬做头疼状,“你还当真以为穿上那件衣服就天下无双了?”

拉下脸来,许戈心里有点不高兴:“那时你可是说厉太太穿上那件衣服像是雅典娜女神。”

厉列侬脸上表情写满了:“我说你可真傻!”

许戈瞪了他一眼,这男人真让人有点倒胃口。

“在男人眼中,穿在女人身上的衣服漂不漂亮取决于他的速度,就是把女人丢到床上的速度。与之相反,类似于雅典娜女神、公主、女王、天使这类的赞美,其背后意义是……”手搁在餐桌上,身体朝着她这个方位靠近,声音真诚,“那衣服可真乏味,我连吻她都提不起劲!”

许戈坐不住了,一下子站了起来:“那样不是更好?起码厉先生不用担心别的男人在见到厉太太时想入非非!”

“嗯哼!”

“厉列侬!”

“想都别想,那是我掏钱给你买的衣服!”

许戈还想再说什么。

“许戈,我得告诉你,距离你和你那位幼稚的朋友见面的时间就只剩下三十分钟了。”厉列侬以一种无比幸灾乐祸的语气宣布,“还得提醒你一点:从这里到你们见面的地方,需要十二到十五分钟的车程。”

什么?这个浑蛋一定是故意的!她顿脚朝自己房间走去,给她准备的时间就只有十五分钟。

十分钟后,许戈拿着手袋,横抱胳膊朝着那个挡在她门口的男人龇牙:“把手拿开,浑蛋!”

厉列侬大半个身体挡在她的房间门口,横跨的脚牢牢拦住剩下的空间,这个男人提出的交换条件让许戈瞠目结舌。

她很抓狂,哭笑不得:“赴约擦口红是礼貌,先生!”

他不为所动:“不仅要擦掉口红,而且还得把那轻浮的耳环拿下。”

耳环?轻浮的耳环!耳环哪里轻浮了?许戈真想把包砸到厉列侬那张一本正经的脸上去。她并不是爱美的姑娘,偷走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对她来说是特殊的存在,总不能让她蓬头垢面地出现在他面前,起码她在他眼里得是那样的:嗯,还不错!

她顿脚,目光要有多凶就有多凶。

自然,他是不会把她的凶相放在眼里的,嘴里轻飘飘地说着:“这样也好,我打电话给金沅。说实在的,我压根就不想开车。”

浑蛋、浑蛋!她狠狠地擦掉口红,恨恨地说:“一人让一步。”

厉列侬还在做思考状,这个浑蛋!

“不管怎么样,耳环我是、不、会、摘、的!”

第十五分钟,厉列侬拿开手。许戈从他面前经过,不甘心地回头,把竖起的中指送到厉列侬面前。

厉列侬开着车,许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子开往距离他们最近的小广场。

华灯初上,半人高的围墙圈起来的广场大约可以容纳一千人聚会,那是从前住在这里人们用来兜售香料、节日聚会的场地。

车子停在围墙外,刚好到约定的时间。许戈拿着手袋的手被拉住。

“又想干什么?”许戈的脸看也没看他,冲冲地说着。

“女人让男人等五分钟,也是一种礼仪。”他如是说道。

哈!她脸朝着他,用一种夸张的不以为然的语气:“这话我可没听过!”

厉列侬再次皱起眉头,在那道视线下,许戈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刚刚她趁着他不注意时偷偷擦了口红。

目光停在她唇瓣上,他说:“许戈,你说,接下来的五分钟里我们要做点什么?”

“什……什么?”她结结巴巴地,因为他正在朝着她靠近。

靠近气息灼灼、特属于他独一无二的气息,她就身体柔软、双颊发烫,在他的唇贴上她的唇时,她很没有志气地闭上了眼睛,被吻得浑身发软。睁开眼睛时,她唇瓣上的口红没了,她偷偷放进手袋的口红也没有了。

这个浑蛋!她忍无可忍,握紧手袋挥向他。他没做任何躲避动作,最后那一下,她还是没有把手袋往他头上砸。她恼怒地瞪着他:“说我幼稚,幼稚的人是你!”

猝不及防间,听到他说:“许戈,我嫉妒!”

她一呆。

“我嫉妒那些繁星闪烁的夜晚、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戴耳环、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擦了两次口红!还有……”他垂下眼帘,“耳环一点也不轻浮,不仅不轻浮,还很可爱。至于那件衣服,穿在别的女人身上我不知道是什么效果,但穿在你身上时,我第一时间就在心里想,这衣服的设计师是怎么想的,这不是在变相地增加男人的犯罪率吗?”

这些话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来到她的耳畔,说这些话的男人和傻里傻气撞到广告牌的男人一样可爱、一样让她怦然心动。

“阿特……”唤着他名字的声音软软的、甜甜腻腻的。

“许戈,我还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硬装成那种很大度的好人让你去见他,还有……”又长又密的眼睫毛抖动着掀开,“你现在很好,即使不穿漂亮的衣服、不擦口红、不戴耳环也可以很骄傲地站在任何人面前!”

“阿特……”她瘪着嘴。

“五分钟时间到了。”他笑了笑,把口红递给她,“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她接过口红、扯下耳环,把耳环口红一起塞进手袋里,把手袋递给他保管,打开车门——这下厉先生应该安心了吧?

这个浑蛋,他的目的达到了!那是自然,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即使不穿漂亮衣服、即使不擦口红、即使不戴耳环,也可以很骄傲、很骄傲地站在他面前,成熟而稳重地伸手:“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