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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学说思想与阶级

据说,衣服商作就一种新式花样的衣服的时候,常雇人穿了去在街上及热闹的游戏场行走,使所作出的花样成为流行,引人购买,而自己从中取利。帽子的忽平顶忽圆顶,眼镜的忽大忽小,妇女衣襟的忽直忽圆,以及衣料颜色花样的忽这么忽那么,在遵从者自以为流行时髦,其实这所谓流行时髦,是由制物商操纵而成的。一般趋向流行时髦的人只是上当罢了。

记得有一年,我在杭州,五月中的一天,天气很热,我穿了一件夏布长衫出去,一般讲究衣服的朋友们及街路上的人见了都大以为怪。特别是走过绸庄门口的时候,店员都用手指我,好像在那里批评嘲笑我什么。其实,那时街上已很多赤膊的人了,绸庄店员自己也有许多赤膊的。夏天早到,穿夏布原是合理的事,有什么可嗤笑的呢?可以赤膊而不可以穿夏布长衫,这是何等的矛盾?但在那讲究衣服的及绸庄店员看来,的确是一件不大佳妙的事。如果一到立夏节以后,大家都穿起夏布来,那么那漂亮朋友们的什么纺绸衫、春纱衫、夹纱衫、熟罗衫等将出不来风头,而绸庄也快要关门了!我常计算中国衣服的种类,自夏布长衫起到大毛袍子止,其间共有三十等光景,各有各的时命,不容差次。夏布是要到大伏天才穿的。这种麻烦的等差,在只穿一件竹布长衫过四季的穷人原不算什么,拥护这制度的全是那些漂亮朋友和衣服商人。这情形和夏天暴雨后天气凉得要穿夹衣的时候,而卖凉粉或西瓜的总是赤着膊大声叫卖一样。

即小可以见大,由以上的例看来,可知社会上所流行的存在的一切东西——制度、风俗以及学说思想等等,都有它的根据。别的且不讲,今夜只讲学说思想。

学说思想本身的成因有二:一是时代的要求,二是个人的倾向。所谓个人,又是时代的产物,无论如何的豪杰,都逃不掉“时代之儿”一句话。即在成因上说,所谓学说思想已不是纯粹不杂的东西。至于一学说一思想成就以后,有的被尊崇,有的被排斥,尊崇与排斥似乎另有标准,与学说思想的本身好坏差不多是无关的。

这标准是什么?老实点说,就是要看这学说思想对于某种阶级有利与否,所谓“各人拜各人的菩萨”。譬如四季只穿竹布长衫的穷人当然不主张衣服的时节的等差,绸庄主当然要反对五月穿夏布长衫。

不过,阶级之中有有权力的阶级,也有无权力的阶级。被权力阶级所拥护的思想学说,当然比无权阶级所拥护的要来得优胜。并且事实上,权力阶级能支配无权阶级,要他怎样就怎样,所以结果只有权力阶级能拥护利用思想学说,思想学说也只有被权力阶级拥护利用了以后才能受人尊崇,存在流行。

我并不敢说学者的思想学说都是为替权力阶级捧场而发生的。(不用说,为捧场而创学说的尽多。)他们创作一学说,构成一思想,也许心中很纯洁,不趋附权势,但是到了后来,自然会有人利用。这是他们所不料及的。

古往今来这种例证尽多,先讲中国的吧。

凡是中国人,无论男的女的,读过书的不读过书的,都知道尊敬崇拜孔夫子、关夫子、岳老爷、朱夫子。我们不敢说这几个圣贤不必崇敬,但所以成一般崇敬的对象,不能不认为别有原因。孔夫子的主张君臣名分,关夫子与岳老爷的为一姓尽力,朱夫子的在《通鉴纲目》中以蜀为正统,都是配皇帝的胃口的。袁世凯在要做皇帝的前一年,令学校读经,令人民崇祀关岳,不是为了这个缘故吗?孟夫子因为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闻诛一****纣,未闻弑君也”,“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等类的话,曾被明太祖逐出圣庙。这是很明白的反证。

“天”这一个字,在中国很带着浓厚的宗教意味。皇帝是“天子”,皇帝的命运叫“天命”,皇帝的杀人叫“天罚天讨”,有了这样的一个“天”字的假设,皇帝就被装扮得像人以上的东西了。皇帝祭天,叫人民敬天,自己却在那里“靠天吃饭”。

此外,如所谓“礼”、“命”、“风水”、“星相”等种种的东西,也逃不了同样的嫌疑。叔孙通帮汉高帝作朝仪,汉高帝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这是他从“礼”得到好处的自己招供。唯其穷人受苦的时候,能自认八字不好,命运不好,祖坟风水不好,贵族和资本家才有安稳饭吃。否则他们的养尊处优就要失了根据及理由,而世界也就或者早已不能如此“太平”了!

同样的例证,在外国也可随时可见,随举数则于下!

中世纪的哲学完全替基督教建筑基础,这是谁都知道的哲学史上明显的事实。黑格尔哲学在德国皇家保护之下发达,他的“一切实在的都是合理的,一切合理的都是实在的”一句原则,被德皇解作“现存的是正当的”了。亚丹斯密的经济说,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是资本阶级所拥护的。因为亚丹斯密主张利用个人的利己心,放任自由,不加干涉,这在资本家看来真是最好没有的学说。马尔萨斯说人口是依几何级数倍加,食物只依算术级数增加,人口每二十五年增加一倍,食物断不能增加一倍,人不能没有食物,结果必至自相残杀,无论如何救济,斯世终是个可悲观的局面。这思想在主张用社会主义以改造现世的人实是很大的打击。如果事实真是如此,社会主义就要失去基础,而在资本家方面,却因此得了暂时的缓冲地了。

最有趣的是犯罪学上的例。意大利犯罪学者中,差不多同时有两个人,一个叫龙勃罗梭,一个叫佛尔利,都于犯罪学上有所发见。龙氏的犯罪学是以骨相术为基础的。他以为凡是犯罪的人,都是骨相异常的人,凡骨相异常的人,先天的就非作恶犯罪不可的。佛尔利呢,把犯罪的原因分有三类:一、人类学的原因,二、风土的原因,三、社会的原因。其中所谓人类学的原因,和龙氏所说大致相类,至于风土的原因和社会的原因,实是龙氏所未发的创见。在学说的精粗上,佛氏当然胜于龙氏。可是龙氏的犯罪学为一般人所推崇,而佛氏却受人冷遇。因为龙氏把犯罪的原因全归诸犯罪者先天的骨相,社会上的特权阶级对于犯罪者可以不负责任,龙氏的所说不啻替特权阶级辩护罪恶。佛氏于犯罪的原因中列着社会的原因,他说:“在人的身心上,没有再胜于饥饿的害恶的。饥饿是一切非人情的******的感情之源,饥饿存在之时,什么爱,什么人情,都不可能。”这正触着特权阶级的痛处了。在特权阶级握着势力的期内,他的被世人冷遇宁是当然的事。

此外可举的例证很多,仅上面的若干事例,已足窥见大概了吧。如果用了这眼光去观察一切,我们实不能不把一切怀疑。法律、男女道德等的所以如此,觉得都另有原因,并不是非如此不可的。

阶级的权力总有时可以移转。马克斯的经济学说,渐有取亚当斯密而代之的状况了,女子的势力如果再发展一点,男女间的关系或许更改。东洋留学生势盛的时候,学校一切制度都流行日本式,现在是美国留学生得意的时代,学校一切制度当然要变成美国风。不信,但看现在大吹大擂的新学制!

我们对于世间一切须有炯眼,须看出一切的狐狸尾巴,不要被瞒过了。

刊《春晖》第二十八期,19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