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七月半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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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一具尸体

屈逸正端着酒杯和从来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谈天说地聊的分外的开心,虽然南烟不知道他们在聊他们,但屈逸瞎扯的本事她的领教过的。

那时候战争民不聊生,所有地方都在闹饥荒,都在说刁民闹事,又到处都在征兵。南烟找到屈逸的时候,他正和一个穿着白衣约十岁的男孩子坐在山崖上喝着酒聊天。

和一个小孩子聊什么?南烟好奇的凑过去。

男孩看着屈逸怀里的狐狸道:“这是你的狐狸?”

屈逸点点头:“我前段时间救下的,就跟我了。”

男孩笑道:“父皇说看见雪狐的人,是有福之人。”

屈逸把南烟放到一边:“这种事情不过都是传言,有没有福气不是看命运的,是看你自己的。”

“看自己?”

屈逸摊开掌心:“你看,这条线,就被称为是命运线,而命运线生在你掌心,你握拳就可以把握住,就是说明,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南烟打了个哈欠,这是哪里的说法?屈逸前两天刚刚还对着某个皇家小姐说这条是感情线来着,还都是同一条!

现在不去忽悠小女孩,改成忽悠小男孩了?

他喜欢小男孩了?

南烟被自己的想法惊到了。

等南烟再次醒来的时候,小男孩已经不见了,她化成人形坐在小男孩先前坐过的位置问道:“他呢?”

“回家了。”

“你怎么把人家坑过来的?”

“我就好好在这儿喝酒,他正好在沉思,我就和他聊聊天,聊聊这个天下,”屈逸居然在解释。

南烟觉得奇怪:“他是谁?”

屈逸喝了口酒:“他啊!叫赵政,以后会叫嬴政,会成为秦国的王,而后统一六国建立秦朝,成为始皇帝。”

南烟倒吸了一口冷气:“你都给他灌输了点什么东西?”

屈逸微笑:“我真的只是无聊找他聊天的,领悟到了什么……我是真不知道。”

南烟:“……”

可事实也证明,只是屈逸随意的几句聊天,原本已经放弃的嬴政真真切切的掌握了自己的命运而后建立了秦朝。

后来屈逸常说,多找陌生人聊天,是好事。

而南烟则说,多找陌生人聊天,你容易被拐卖。

南烟本来想从陌生人堆里把屈逸拽出来的,但是有人先她了一步。

林夏夏穿过一群想要同她搭讪讲话的人,径直走到屈逸面前,微微一笑:“屈教授,谢谢你能来我的生日会。”

身边的人看见宴会主人过来,都是识趣的离开了,屈逸端着红酒杯转头看她,目光从礼貌到迷恋,进行的恰到好处,好似真的是被迷惑了一般。

林夏夏清楚的感觉到他眼神的变化,眼里闪过一丝得意,屈逸说道:“能来参加你的生日会,是我的荣幸。”

南烟觉得是没自己什么事了,端着酒杯又绕到另外一边去,却在花园见到一幕不该见的。

林夏夏的表姐,林纾雨正在同一个男子调情,露天的花园,衣衫不整。

南烟脸一红,转身就要走,却听见林纾雨说道:“那些东西,我已经发出去了,就连林夏夏,也在用……嗯……”

男子的声音听上去很是温柔:“真乖,我看到了你妹妹,确实很漂亮,口红的魅力也确实很大。”

“你不会是看上她了吧?”林纾雨敏感的问道:“不过只是口红的作用,你要是喜欢,我也可以用!”

“宝贝你可别,”男人说道:“那种东西,我舍不得你用,不过我看见还有另外一个人,林夏夏大概要气吐血吧?”

“讨厌……”林纾雨锤了他一个小粉拳,道:“我随意发货的,也不清楚是哪里来的暴发户,无所谓,林夏夏的风头要真被抢走了才热闹呢!”

“小坏蛋……”

对话引起了南烟的好奇,那个口红是从林纾雨这边传出来的?可又是谁制造的?那口红,又有什么坏处?

反正好处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了。

微微往后退了一步,“卡擦”脚踩到了一根枯树枝,就像电视剧里偷听总会发生的情节一样。

南烟暗道不好,而那个男人已经放开林纾雨走了过来。

如果隐身,他们可以看见吗?

南烟不敢保证,于是她飞身爬上大树,狐狸的样子隐藏在树间。

那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出现在她视线里,蹙眉四下看了看,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灵力的样子,是自己听错了?

林纾雨整理好衣衫走过来:“宴会人来人往,不一定就是知情的人。”

男人点点头,仍然道:“小心点准没错。”

看着两人走远,南烟才从树下下来,一个转身却被人直接抱起,对上一个富家小姐惊喜的脸:“狐狸,这里怎么会有狐狸?好可爱……”

南烟:“……”你才可爱,你全家可爱!

“不好意思这位小姐,”温柔的声音响起:“这是我的狐狸,可以还给我吗?”

南烟抬起头,就看见一张极为熟悉的一张脸,那是除了屈逸外,最熟悉的一张脸。

白色的西装,棕色的长发扎成一把,浅蓝色的眸子,高挺的鼻梁,嘴唇特别红,衬的牙齿越发洁白,白皙的皮肤比电视上拍护肤品广告的明星还要好许多,五官单拿出来便已是非常出众,这般组合,竟是差点让人呼吸不过来,惊心动魄的美。

明明是男孩子,却比女孩还要妖艳几分。

因为混血,更加看不出男女。

那个富家小姐也是失神了许久,才连忙把手里的南烟递给他:“不,不好意思……”

“没关系,”他笑着说道,声音轻轻浅浅带着一股戏剧腔。

南烟被他抱着一路走到花园深处,才跳下来化成人形的样子:“骨轩,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已经消失了几百年了吗?”

那个叫骨轩的男人斜靠着一株桂花树,说道:“谁说我消失了几百年了?我一直待在南极好吗?天天吃鱼嘴都快淡出毛了。”

“谁让你去南极的?”南烟白了他一眼,亏自己找了他一百年,合着这家伙躲南极去了,不过这家伙这么爱热闹,怎么会去那冷冷清清冰天雪地的南极?

说起这个骨轩冷哼一声:“还不是你那可恶的主人,我发誓,我这辈子都不要跟他打赌了!”

原来是屈逸,南烟同情的看了一眼骨轩,他居然敢跟屈逸打赌,看来这几千年受的教训还不够啊!

这骨轩原来是一件上古神器……其实也没有,只是一件骨瓷修炼成妖,机缘巧合的又吃了一颗仙丹,平白得了千年修为一下子就成了一方霸主,给自己取名叫做骨轩。

这骨轩没有太大的志气,他潇洒风流,有了人形更是难改风流的毛病,仗着修为高虽然不至于胡作非为但也确实没做什么好事过,后来竟然调戏上了当时刚化成人形的南烟,被屈逸打了个半死,不打不相识,后来就成了南烟的好友,千万年来从来没有放弃过怂恿南烟离开屈逸跟自己私奔。

当然,被屈逸打了一次后,风流的毛病倒是改了不少,但绝对不是怕了,照他的话来说,他喜欢的那种矜持典雅的女孩子是越来越少了。

许久没有见到骨轩,南烟心里自然也是高兴的,正打算拉他出去吃个饭喝个茶,大厅里突然爆发一阵尖叫声,响彻云霄。

南烟愣了一下,想起屈逸还在里面,立刻飞身往那边去,没有半点犹豫。

骨轩也随后跟上。

热闹的舞厅除了舞曲其余都陷入了一片死寂,众人都惊慌的盯着那最中心的人。

那中间的人就是方才那个除林夏夏外最多人围着的女孩子,此时她的嘴唇往两边裂开就像一个舞台剧的小丑一样夸张的笑容,而眉毛开始出血,将黑色的眉毛生生给染成了血色!

她的身子用奇异的姿势扭曲着,南烟看着她的身体,忽然闻到了一阵奇异的味道,而后她的身体,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燃烧了!

尸体独有的味道开始蔓延,遮盖住了宴会的酒香与香水味,让人隐隐作呕。

“啊!”众人再次惊呼起来。

林夏夏缩在她父亲怀里,瑟瑟发抖着,看着那具尸体,十分钟之前,这个女人还不知好歹的来跟屈逸搭讪,化的鬼一样的妆容蹭到屈逸身边请他喝酒,让他邀请她跳舞!

她的屈逸哪里可以容别人染指?于是她走过去故意将一杯红酒泼到她身上。

那时候在阳台,那个女人悲愤的看了一眼林夏夏,开始穿过大厅往洗手间走去,可才走到一半,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屈逸眼神莫变,他的审美观是绝对正常的,南烟就很符合他的审美观,说起来南烟去哪了?

话题扯远了……

于是当这样一个浓妆艳抹到变态的人走到自己面前的时候,他一直保持的绅士笑容也快没了,还故作矜持的微笑问他有没有舞伴,可不可以邀请他跳舞……南烟快救我!

好在林夏夏及时来救场,一杯红酒泼她身上,她往卫生间走去的时候屈逸直觉有什么不对,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