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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贵州佛道儒巫宗教文化现象(5)

以上简单地勾勒了儒、道、佛三种宗教文化在贵州的传播以及盛衰转化的历史状况。儒家文化作为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长期凭借政治体制的支撑,因而在贵州的传播基本没有中断,只是时强时弱而已。佛、道两种宗教文化在中国历史上主要是作为儒家文化的补充、作为一种民间大众化的信仰而得以存在和传播的。它们在贵州的传播盛衰,既与整个中原和贵州周边地区的文化态势有关,也与不同时期统治者的不同文化好尚和对贵州的移民开发,以及贵州地区的战乱、交通状况等因素息息相关。

纵观儒、佛、道三教在贵州地区的传播历史及其与贵州本土巫文化相互混杂合流的演变过程,我们有如下的认识:

第一,每次中央王朝对贵州的开发,无论是经济、军事方面的,还是文化、交通方面的,都对贵州地区的文化传播产生重要影响。从秦汉时期开始,中央王朝就对贵州地区进行开发,历朝历代或开道路,或置郡县,或移民屯田,或改土归流,这些措施,大多出于政治上加强统治的需要,但它产生的客观效果是促进了贵州与中原的文化交流。历史上,伴随着朝廷对贵州的每次幵发,往往有大批移民来到贵州,他们不仅带来了巴、蜀等周边地区或中原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同时也带来了当时较为先进的文化。这使贵州逐步成为一个多种移民、多种民族和多种文化聚集的地区,各种文化之间的长期共处,为多种文化混杂合流现象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第二,贵州各种宗教文化的兴衰,除本土的巫文化外,大体上与整个中原地区的文化态势牵连一体。尽管贵州地处偏僻,文化的传播有一定的间隔性和滞后性,但总体上仍然与中原地区的文化形态相一致。中原地区盛行何种文化,何种文化就会或快或慢传入贵州。两汉经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等大都如此。历史上,贵州文化多为中原文化之余波。中原文化对贵州边地文化的强势渗透,始终是贵州地方文化传播的主轴,是贵州地方文化形态研究不可忽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第三,贵州佛道儒巫宗教文化现象的历史形成过程,尽管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军事的各种因素的参与,有官方文化政策的容纳和促成,但主要还是在民间、民俗的层面上自发形成和展开的。其形成演变也是漫长而潜移默化的。因此,我们很难在明清以前的史料中找到有关佛道儒巫混杂合流的相关记载,找到促成和影响几种宗教文化合流的典型历史事件和文化事象,从而清晰地梳理出这一现象形成演变的发展脉络。

总体来看,贵州佛道儒巫宗教文化现象的历史形成过程,是儒、佛、道三种宗教先后传入贵州与贵州各民族原始巫术文化形态相互碰撞、融合而逐步世俗化、本土化的过程。巫术文化一直是春秋、秦汉以来贵州地域上主要的文化形态。一方面,这种古老的文化形态,直接产生并服务于人们生活中的现实需要,以实用性和世俗性为主要特点。因其实用性特点,往往使它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凡各种宗教切于实用的教规、仪式以及各种术数、技法等都很容易被吸纳到它当中。因其世俗性特点,使其长期缺乏文明宗教所具有的终极关怀方面的深层次理论的支撑,其理论处于粗浅的层面,甚至基本没有系统的理论可言。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的山地阻隔和交通闭塞,又使贵州地域上的巫文化具有十分突出的自闭性特征,这一特征使其始终长期保留着自身的文化特点和主体内容。这就是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鬼神崇拜以及围绕这些崇拜而展开的种种仪式和祭祀活动。由于贵州巫文化的上述特点,先后传入贵州的儒、佛、道等外来宗教和文化,始终未能从根本上撼动和改变本土巫文化的主体构成,而是相反,它们不得不抛弃自身的一些玄妙高深的核心价值理论,而选择一些具有实用性质和与本地民众巫文化心理习惯相吻合的部分内容,主动融入巫文化当中,走上一条世俗化、本土化的融巫之路。儒家文化传入贵州,最先与巫文化合流的是它的慎终追远的孝道观念、丧葬礼俗,以及围绕祖先崇拜而进行的各种祭祀活动和习俗。道教传入贵州,一开始走的即是一条世俗化、本土化的道路。正一道教在贵州得到广泛传播,与其教仪、教法与巫文化多有共通之处有关。佛教初入贵州,最先得到本地民众认同和接受的是其具有大众性的俗文化方面,如做盂兰****、放瑜伽焰口、赶经忏、演梵唱、祈福禳灾等宗教法术活动,故明末以前贵州传教者神异僧人较多。佛教在贵州与巫文化合流过程与中原佛教中国化的前期变化过程,有许多相似之处。

第三节 贵州佛道儒巫宗教文化现象的突出特点

历史上,佛教、道教等宗教文化尤其是儒教文化对贵州产生过深刻影响。然而,当我们对贵州的社会历史文化进行全面考察,无论做表层扫描,还是做深层透视;无论做历史追溯,还是进行现实调查,都会发现在这一地区的民众精神文化生活中居于深层地位的还有巫术。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独特奇怪的文化现象。它深深渗透于该地区广大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民众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心理情感等都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了解这种多教并存的现象,就无法达到对贵州历史文化传统演变、社会变迁和民众心理性格特征的深层阐释和全面把握。贵州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条件,使佛道儒巫各种宗教文化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演变,进而形成富有特色的贵州宗教文化。贵州宗教文化的基本特点是指贵州宗教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内在基本特质及错综复杂性。贵州宗教文化的总特点即佛道儒巫混杂合流,具体体现为多元性、混杂性、民族性、地域性四个方面。

一、多元性

每一种文化形态都有其本质规定性,这种本质规定性决定了不同文化形态的鲜明特征、确定内涵及内在属性,决定了它们的特定位置及存在价值。文化形态的界限就是文化形态的差别,其独立性和排他性从而也被凸显出来,以文化形态呈现的宗教同样如此。

佛教创始人为释迦牟尼,产生于公元前六世纪至公元前五世纪的古印度。佛教长期以来流传于中国和东南亚其它国家。十九世纪末开始传入欧美、非洲和大洋洲。佛教按其历史发展,可以分为小乘佛教、大乘佛教。小乘佛教包括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其基本教义有“四谛”说、“十二因缘”说等。按照小乘佛教的教义,人生是一个苦海,若无人生,则无诸苦;而“生”来自于“无明”,因此要消灭“无明”。反过来说,只有通过佛教的修行,才能消除“无明”;消除了“无明”,才会消除或减轻人生诸苦。大乘佛教则认为,宇宙万物虚幻不实,一切皆空,因而必须破除“我执”和“法执”,从而消除烦恼和痛苦。中国汉地佛教包括贵州地区的佛教主要是大乘佛教。

道教是综合巫术和神仙方术、黄老道学而形成的宗教。早期道教为形成于东汉中后期的五斗米道和太平道。一般认为,五斗米道的创始人为张陵(张道陵),奉老子为教主,尊为“太上老君”。太平道的创始人为张角。道教的重要特征为神仙崇拜,其根本宗旨是修道成仙。构成道教信仰理论基础的是“道”。“道”原本是中国先秦道家哲学的最高概念。《道德经》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最后本原,它永恒常在、无形无象而支配着天地万物的生长变化。道教正是以这一思想为基础,同时吸取了秦汉以来的阴阳五行思想,形成道教的基本理论。道教认为,道无生无死,而人的形体有生有死,如果能“守道”,使养生与“道”合一,就可以长生不死,羽化成仙。道教有庞大的神灵系统。主要有三清尊神、四御、四方神、仙人。其中,三清尊神就是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它们位居最高层次,是宇宙万物的创始者。四御就是昊天金阙至尊玉皇大帝(总执天道之神)、中天紫微北极太皇大帝(协助玉皇执掌天经地纬、日月星辰、四时气候之神)、勾陈上宫天皇大帝(协助玉皇执掌南北极与天地人三才,统御诸星之神)、承天效法土皇地祗(执掌阴阳生育、安排大地山河的女神)。四方神为青龙、朱雀、白虎、玄武。仙人即天仙、地仙、尸解仙。而道教崇奉最隆,在民间传说最多的是“八仙”。他们是:铁拐李、汉钟离、张果老、何仙姑、蓝采和、吕洞宾、韩湘子、曹国舅。

儒教源远流长,是具有中国古代特色的国教,它的信仰核心为“敬天法祖”,随着国家形态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儒教不断增加和体现着政治内容。虽然后来“敬天法袓”的中心信仰逐渐凝炼为“忠”、“孝”两大精神支柱,但其君权和神权合一,宗教与政治合一的典型特征始终沿袭了下来。儒教也有庞大的神灵系统。其中,自然神系统按照祭祀等级又可分为:大祀(昊天上帝、五方上帝、日月、皇地衹、神州、社稷、宗庙)七项;中祀(星辰、五祀、四望)三项;小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诸星、诸山川)等。一些与人关系密切的人造物,如:门、窗、井、灶、路等也被作为神灵加以祭祀。人神系统又可分为:帝王祭祀系统、孔庙祭祀系统、武神系统及城隍神系统等。地方乡贤及行业神也被儒教当作神灵加以供奉。在这个庞大的神灵系统中,历代帝王黄帝、尧、舜、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刘邦等地位最高,是祭祀的主要对象。而圣人孔子及关羽、张飞、岳飞等也被推崇备至。

巫术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和各民族的准宗教行为,它的发展就是巫教。巫术和巫教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用,由巫师、符咒和仪式三要素构成。其操作方法为通过巫师,直接用符咒、仪式控制或操纵风雨、动植物等自然对象以及所要攻击的敌对对象,使之遵从自己的意愿和意志。有关巫术的定义很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文化人类学家泰勒的界定。他说:“巫术是建立在联想之上而以人类的智慧为基础的一种能力,但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同样也是以人类的愚钝为基础的一种能力。这是我们理解魔法的关键……根据蒙昧人、野蛮人和文明人生活中广泛众多的事实,可以鲜明地按迹求魔法术的发展;其起因是把想象的联系跟现实的联系错误地混同了起来;从他们兴起的那种低级文化到保留了他们的那种高级文化。”弗洛伊德也说,巫术是“人们将自己理想的次序误认为是自然界的次序,于是幻想经由他们思想的作用能够或者似乎能够对外在事物做有效的控制”。

一般认为,巫术就是运用超自然力量并通过特定仪式控制客体的神秘手段,它追求直接的现实效用,往往表现出不敬神灵的态度和自信自夸的倾向。

从上述佛教、道教、儒教、巫术四种宗教文化现象看,无论是它们的创始人和产生的历史背景,还是它们的宗教教义、神灵系统和信仰对象,均存在着明显差别。就是说,佛、道、儒、巫之间,由于各自的思想形态与核心理念不同,因而,不能简单地把它们混淆起来。它们具有各自的独立性,彼此不能相互替代。虽然它们在地位上表现出平等性,但各自的功能却不为对方所具备,因此,佛教、道教、儒教和巫术,不仅有自己特定的存在形式,还有自己独特的存在价值。也许正因为如此,佛、道、儒、巫在贵州这一特定地域的特定空间才取得了并存合流的现实性和必然性。

二、混杂性

没有一种文明是清一色的,也没有任何一种文化能够形成一个完全封闭的整体。所有的文化都受着其它文化的影响,反过来也影响着其它文化。贵州宗教文化也不例外。贵州有传统的道教、儒教,也有外来的佛教,更有由贵州民族地区古老的泛神观念产生的各种巫术,这是由贵州的民族多源性造成的。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各种不同的民族居住在一起,在各民族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它们的文化、信仰等也就自然而然地、潜移默化地交融在一起,相互吸取,相互补充。

贵州宗教文化中,佛道儒巫混杂合流,在儒家的主导下,这些信仰都或多或少带有功利主义色彩。就贵州的佛、道、儒、巫而言,它们都相信菩萨和神仙神通广大、威力无边,是人类的主宰和救世主,能保佑自己和家人,既可以祛病消灾,还可以招财赐福。佛教、道教的教规、教义彼此交叉、相互渗透。居士为俗家居士,道士为俗家道士,不离尘世不出家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贵州平塘发现的古书中,既有《周易》、《阴阳鉴》、《地母真经》、《儒教科仪》,也有《大乘意讲》、《观音度本愿真经》、《玉帝真经》,还有《太阳真经》、《钟鼓文》、《儿训真经》等。这些经书涵盖了佛、道、儒、巫各方面的内容,有着明显的贵州本土色彩。在贵州,部分寺庙中的各代传人都是“带发修行”,不兴剃度,这是多教混杂合一的表现。如镇远青龙洞的古建筑群中,既有佛教的宝殿,又有道教道场,还有儒教的神位,集佛教、道教、儒教文化为一体;又如安顺天龙的屯堡人重儒学,崇佛学,天台山屯堡古寺庙建筑群是屯堡建筑的典范,佛道合一,古镇上的三教寺也是佛道儒三教齐奉。下面以贵州铜仁地区的傩堂戏为例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