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黑夜给了我明亮的眼睛
28495700000043

第43章 准备离婚(2)

所以,那次老潘酒喝多了留下没走,李迎春是半推半就。推是女人羞涩的本能,他们之间从来没谈过感情,一个没有经历过男人的女人,拒绝男人的亲近很正常。所谓就呢,也很正常。老潘是个好男人。长得好,品性也好。李迎春是这么认为的。至于他仗着酒劲不走,李迎春从内心里讲并不反感,甚至有过暗暗的期待。两个人是领过结婚证的,就算将来总有办离婚手续的那一天,早晚也会让大家知道两个人是结过婚的。结过婚却没上床,谁会相信?枉担了虚名就有意义吗?就能显出你的纯洁吗?两个年轻的躯体,当一道门把他们跟外界隔开,当一张结婚证书给了他们合法的勇气,生理正常的身体能做什么事儿谁都想象得到。李迎春没经历过男人,老潘却经历过女人,有经验的老潘引导着李迎春从无知到体验出快乐,不需要很多次。有了第一次,再后面就顺理成章了。李迎春不主动,但老潘只要想留下来,李迎春从来不会表现出一丁点儿的不乐意。李迎春人长得粗,心却不粗。她感觉出老潘这段时间情绪好像不对头,至于为什么她又不好张嘴问。既然这件事能给老潘带来快乐,也给她自己带来快乐,那还犹豫什么呢。每一次结束以后老潘总是平静地睡过去,李迎春不舍得睡,轻轻用手抚摸着老潘比她还白的皮肤,嗅着老潘张开的毛孔散发的男人的气息,李迎春心里既快乐又悲伤。能跟这么优秀的男人同床共枕,在此之前李迎春不敢设想,她发自内心地快乐。可一想到老潘只是她生活中的过眼烟云,她又感觉无比地悲伤。用不了多久,这个优秀的男人怀中将会拥抱一个更优秀的女人,那个女人比她白,比她年轻,比她漂亮。而那时候,又有谁来陪伴她的生活呢?一张单人床,两个人睡着很挤,可她已经习惯了挤,将来老潘不和她一起挤了,她会习惯吗?

所以,当李迎春发现自己月经迟迟不来时,她是悲喜交集。喜的是自己也像同龄人一样有了做母亲的可能,悲的是,这个孩子她有资格生下来吗?!

所以,她把怀孕的消息告诉老潘时,她的内心是悲壮的。老潘是个好人,已经给予她太多,如果这件事让老潘为难,她不会犹豫,她会去医院把孩子打掉,尽管她是那么舍不得肚子里这个没谋过面的孩子。头生子都聪明呢。如果她的孩子长得像老潘,她得多幸运啊!

这一次,老潘没像跟她领结婚证那么痛快。老潘脸色很难看,说:“给我几天时间,让我想一想。”从此电话也不打一个,人也不来了。李迎春不知道他说的“几天”是什么概念,三天还是五天?好像十天之内都算“几天”吧。等了一个星期,已经等到绝望、准备自己一个人第二天就去医院的时候,老潘来了。老潘瘦了,眼睛也没有以前有神,让李迎春心疼,感觉对不起老潘。这件事实在让老潘为难了。老潘的神情让李迎春下定决心,无论老潘做出什么决定,她都不会抱怨一句。她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没想到老潘会说:“咱们结婚吧。”

老潘的这句话,让李迎春又一次流出了眼泪。老潘的决定,毫无疑问是李迎春内心最渴望也是最不敢想象的,老潘真是太好了,老潘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在黢黑的夜里,躺在老潘的怀抱中,李迎春说:“老潘,什么时候你有了真正中意的女人,只要你说一句话,我不会为难你,你随时可以离开。”

那时候老潘刚刚从她身上下去,不可能听不见她的话。但是老潘一句话都没说。屋子里没开灯,李迎春看不见他的表情,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不管他怎么想,李迎春相信自己一定会说到做到。老潘跟她结婚,委屈他了!

他们是在领过结婚证两年以后正式搬到一起的,那时候李迎春已经怀孕三个月,肚子还没显出来。李迎春曾经在心里暗暗渴望能有一次张灯结彩的婚礼,像单位那些新来的大学生一样,婚礼上的新娘子,一个个看上去都是那么灿烂,一个女人,一生当中应该有那么一次娇艳辉煌的时刻啊。关于婚礼的仪式问题,李迎春只跟老潘提过一次:“要什么仪式吗?”老潘看都没看她一眼,不假思索地回答她:“算了。”“你们家那边儿呢?”“也算了,我跟家里解释。”

这是嫌她丑啊。李迎春心里这样想着,倒也没怎么伤心。老潘能跟她结婚,让她体面地生下一个孩子,而且还给过她那么多快乐的夜晚,她已经心满意足。男人也有虚荣心,老潘大学毕业,他老家的人肯定以为他会娶一个如花似玉的城里姑娘,让他带一个丑的回家,老潘面子过不去,他家里人的面子也过不去。现在这样也好,跟老家说在城里办了,买几斤糖,两个人的单位散一散,跟单位的人说婚礼是回老家办的,单位的人也就理解了,结婚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没有人死乞白赖地深究。

李迎春怀孕期间妊娠反应极重,什么都吃不进去。一般的女人只在两三个月的时候反应重些,李迎春却是从头反应到尾,一直到生下女儿娇娇才停止了呕吐。那些日子李迎春很少能吃下去东西,人迅速瘦了下去,生完孩子再没胖回去,别人生孩子长肉,她和别人相反,生完孩子比原来苗条了一大截。李迎春反应重,却从来不在老潘面前表露,能忍尽量忍着。老潘虽然用实际行动承认了李迎春是他的妻子,但李迎春能够感觉他有点心不在焉,在家里跟她说话时常常走神,不知道他心里面在想着什么。李迎春对老潘的这种态度不计较。他就是这样性格的男人么,虽然平时挺闷的,但关键时刻能站出来,能担起男人的责任,足够了。

生下女儿娇娇,李迎春的妊娠反应才停止,她的心也放下了。她终于生下了一个有父亲的孩子,一个女儿。怀孕期间,老潘基本上不碰她,让她以为老潘是看不上她。本来就丑,怀孕使她变得更丑,她自己知道。她在心中暗自祈祷,希望老潘能够坚持,就算他后悔了,想离婚的话,至少等她生下孩子啊,让她的孩子有过父亲啊,要不然孩子长大了,她怎么跟孩子解释呢?跟亲戚和单位也不好交代啊。因为老潘在她怀孕期间的态度,李迎春已经做好了充分的精神准备。大不了她自己抚养孩子长大。她有一间房子,有自己的工资收人,养活一个孩子还是可能的。像她这么丑的女人,有老潘这样的漂亮男人肯给她做孩子的父亲,她已经知足了。

妊娠反应严重,生孩子的过程却还算顺利。娇娇实在太小,生下来才四斤一两,捧在手里比娘家那只叫花儿的猫还小,让李迎春无比忧愁:这么小的孩子,侍候起来得多难啊!

随时准备着老潘可能提出来离婚,李迎春坐月子时能不让老潘动手时绝不麻烦老潘。不但不麻烦老潘,连老潘家里的人她也不去麻烦。老潘不带她回老家,她不挑。婆婆在她生女儿住院时来过。婆婆像她自己的娘家妈一样,也是农村妇女,从她的眉眼上看,老潘长得是像她哩,年轻时的婆婆一定很漂亮,但农村的女人到老了差不多都一样,操劳的啊。婆婆对她的态度,怎么说呢,既热情又冷淡。给她带了两个篮子的笨鸡蛋,还做了不少小孩子的被褥、衣裳。李迎春长得丑,加上生的是女孩儿,婆婆对她的这种态度她有心理准备。出院回家,婆婆就走了,没侍候完她的月子。说是地里的活离不开。走就走吧,婆婆真侍候她了,其实她心里还挺有负担的。再说家里只有一个房间,添了一张娇娇的小床,也真住不下外人了。

老潘第一次跟李迎春提出离婚那年,娇娇五岁。五岁的娇娇长得极漂亮,像洋娃娃。女儿继承了老潘的优点,白皮肤,卷头发,大眼睛。母女俩走在街上,有回头率。虽然跟女儿走在一起像陪衬人,有一个这样的女儿,李迎春还是知足,骄傲。她就愿意听别人跟她讲女儿长得不像妈。老天爷对她公平呢,知道亏待她了,在她女儿身上找补回来了。为了这个女儿,她吃多少苦挨多少累都心甘情愿。

事后回想,老潘提出离婚其实是有预兆的。老潘平时很少做家务,属于油瓶子倒了不去扶的那种丈夫。有点反常的就是那段时间。下班以后,老潘按点回来不说,偶尔还能淘好米,帮她把电饭锅插上,把晚上要做的菜择好。周末主动带女儿去公园,一玩儿一天。还用单位发的奖金给她买了一条水晶项链。他们结婚的时候,就是老潘把行李搬过来,老潘可是什么都没给她买过。老潘的这种改变,老潘对她的这种好,让李迎春受宠若惊、心里不踏实。老潘的反常掩盖着他内心的愧疚,他是在为自己后来的行动积蓄一种力量。她的预感很准。六一儿童节的晚上,娇娇早早睡了。白天幼儿园组织演出,娇娇有表演,李迎春和老潘都去看了。李迎春把娇娇白天演出穿过的服装拿到厨房去洗,上衣不知道蹭了什么,反复洗也洗不净。老潘坐在厨台边看她洗衣服,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李迎春被呛得咳嗽了几声,老潘才把烟掐了,说:“别洗了,跟你说件事。”

说的就是离婚的事。虽然对这件事有精神准备,事到临头,说不激动是假的。李迎春努力控制自己的失望,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问老潘:“阿秀回来啦?”

阿秀是老潘大学时的那个女朋友,后来去美国留学了。老潘没跟她讲过不等于李迎春就不知道。她还听说阿秀去美国以后没多久就跟一个洋人好上了呢。李迎春提起阿秀,老潘愣了一下,眼神却是暗淡的,又点了一支烟,猛吸一口:“跟阿秀没关系。”

“她漂亮吗?”

“谁?阿秀?”

“我没问阿秀。那个让你想离婚的女人。”

“跟漂不漂亮没关系。”

“噢。”

跟漂不漂亮没关系!可能吗?!

李迎春伤心。自从搬到一起,她拿老潘当祖宗一样供着,不用他干家务,不跟他伸手要钱,他愿意吃什么就给他做,回来晚她从来不盘问他去干了啥,无数个夜晚,当他像所有的男人一样向妻子求欢时,她从来没拒绝过他,她像后宫里的妃子终于能够等到皇帝临幸一般去逢迎他。她把家里稍微富余点的钱都用在他身上了,用在他家里人身上了。给他买衣服、买高档自行车,他家里打井、盖房子、买农药,只要婆家人张嘴,她没空过手。难道这些还不够吗?!李迎春委屈得上班躲到洗手间去哭,把一双眼睛揉得像得了红眼病,回到家里,却像没事人一样答复老潘:“你想好了。什么时候想去办手续告诉我一声。我说话算数。”

“我什么都不要,净身出户。娇娇的生活费我给。”

老潘说话不看她。

李迎春很伤心,她甚至不肯问老潘那个女人是谁,虽然她是那么想知道她是谁,想看一眼她长得什么样儿。

离婚的事出了岔头是因为娇娇又病了。娇娇生下来先天不足,从小多病。婆婆埋怨他们给孩子起的名字不好。农村孩子,从小都起贱名,老潘小时候就叫过狗子。起贱名阎王爷不稀罕,好养活。你们给孩子起名叫“娇娇”,不明摆着是娇惯孩子吗?李迎春在农村长大,婆婆的话她懂,她李迎春自己的小名就叫丫蛋儿。农村的丫头、小子几乎都有一个贱名,她知道。但她的女儿是城市孩子,城市孩子跟农村孩子不一样。就算现在改过来也晚了,李迎春已经习惯了管女)L叫娇娇,让她给女儿起个别的名字,女儿还是娇娇,在她心里是改不了的。再说农村人那种看法还不都是迷信?

但不管怎么说,娇娇身体不好是事实,几乎没让她和老潘闲着。一岁时得疱疹,两岁时气管炎,三岁时支原体肺炎。无数次的伤风感冒就不用提了。娇娇瘦,有几次住院打针,手背上打不了,血管太细,护士说不好找,只好打头皮,还打过脚背。娇娇每得一场病李迎春都像被扒掉一层皮。娇娇五岁了,就今年好,除了一场小感冒,还没得什么大病。但小孩子的病是不能惦记的,李迎春刚想过女儿今年挺让她省心,娇娇就又病了。这回是身上起大扁包,莫名其妙地起。洗完澡,上外面走走,或者什么都没干,忽然就起来一片。去医院检查,大夫说是荨麻疹,过敏。化验过敏源,花了三百多块钱,几十种能做的过敏源都检查了,查不出来。你家孩子是过敏性体质,这种体质的人不少,但是身体强壮的犯病的就少。长大了也许自然就能好。光是过敏还好说,反正这种包也不痒,过一阵可能自己就下去了,关键是娇娇不光起包,还哮喘。严重的时候上不来气似的,嗓子咝咝的,像拉风箱。犯病的时候,李迎春每听她呼吸一口都难受得很。大夫说哮喘也跟过敏有关。

老潘提出来离婚,是不是也跟娇娇挺长时间没有病有关呢?老潘喜欢女儿,这是不争的事实。娇娇长得像爸。李迎春甚至觉得,老潘之所以在她生下女儿之后没有马上跟她提出来离婚,其实跟他舍不得娇娇有关。毕竟是他的骨血。娇娇从小多病,老潘放不下女儿。现在他看女儿长大了,又一年多没病,他才下了决心。可是她的女儿不让他走。父女连心吧?李迎春不会残忍到要告诉女儿老潘想跟她离婚的事情,女儿太小,跟她说她也不会懂。她也不想用这种事情伤害女儿。可是娇娇偏偏这时候就病了,好像她知道只有自己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她的爸爸才能不和妈妈离婚。这种联想让李迎春想哭。她心疼女儿。在女儿的健康和完整的家庭之间选择,她宁愿选择娇娇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