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是指在外汇储备超过了满足流动性和安全性所需规模的前提下,将富余储备交由专业投资机构管理,拓展资产种类,延长投资期限,从而提高外汇储备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实施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能够提高外汇储备的收益率,将一部分外汇储备从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转出,因此有助于降低持有外汇储备的成本。国际上实施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比较成功的国家是新加坡和挪威。新加坡从1981年开始对外汇储备实行积极管理。主要负责外汇储备管理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以下简称GIC),其投资领域除了美、欧政府债券之外,也有股票、房地产以及直接投资(special investment)。其目前管理的储备资金大约为1 000亿~1 500亿美元,规模位居世界最大基金管理公司之列。淡马锡控股(Temasek,以下简称淡马锡),是另外一家介入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企业。
淡马锡原本负责对新加坡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淡马锡利用外汇储备投资于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至2007年公司资产市值达到1 003亿新元。成立于1998年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NBIM)主要负责管理挪威政府通过石油出口获得的外汇储备,目前投资于一个范围广泛的证券组合,估计其规模也在1 500亿美元。同样拥有大量外汇储备的韩国和马来西亚,已经模仿GIC,建立本国的政府投资公司。中国政府实施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第一步是在2003年年底成立了中央汇金公司,该公司负责利用外汇储备对国有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目前该公司投资组合中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迄今为止,获得了不错的收益率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中国政府实施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第二步,是仿效新加坡GIC以及韩国主权财富基金韩国投资公司(KIC)的模式,成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来多元化地投资于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资产以及实物资产。
成立一家由国务院领导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避免了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职能分散于若干不同的部门手中,避免了各个部门由于有不同的目标和政策而互相掣肘。在确立了建立独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之后,应立即着手协调、重组现在分属不同部委的权力和职能。从国际经验来看,建立独立的投资机构是为了将外汇储备的管理分隔起来,避免各种国内政治压力试图瓜分外汇储备。外汇储备是国家的战略储备,除了必须遵守《公司法》以及所有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外,挪威和新加坡都对保护外汇储备不被擅自动用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制度。挪威的石油基金法案规定,石油基金可以被转移到经过议会批准的中央政府预算基金,除此之外,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不能借给中央政府或者私人部门。
在新加坡,1991年新加坡宪法的修正案建立了保护关键资产和外汇储备的“两把钥匙”制度。这一制度规定,总统对政府动用或者减少既有储备的决定拥有否决权,与此相应,包括GIC和淡马锡在内,宪法第五条款下法定部门、政府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也必须得到总统的批准。1999年7月出版的白皮书对上述宪法条款进行了解释,根据这一解释,上述条款的实质,是要求政府和宪法第五条款下的法定机构和政府企业必须在其任期内保持预算平衡,不得动用过去的储备。GIC和淡马锡都注册为私人企业,但由政府全资拥有。作为私人企业,两家公司具有与政府制定决策、管理市场、维护公共利益不同的职能,完全按照商业原则运作。NBIM是一家单独的管理单位,没有获取敏感中央银行信息的通道,也必须遵守商业原则和金融市场的投资规范。
在围绕中国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争论之中,我们不难看出各个部门的利益取向和政治博弈。我们也隐约看到,有的部门和利益集团试图将外汇储备转化为公共支出,借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时机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权力。因此,我们要密切关注这一政策讨论的动向。我们不仅仅需要看出政府在外汇储备管理这一问题上的水平高低,而且要检测出政府能否有魄力和决心不被各种政治压力和部门利益俘虏。
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应该买什么?本文原题“寻觅外储投资舞台——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投资领域之辨”,写作于2007年5月,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China Investment Corporation,简称中投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在北京成立。——编者注此文系作者与张明、陈平合著。
新加坡GIC公司的投资领域包括: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外汇、初级产品、货币市场、衍生投资工具、房地产和私人股权。综合这一经验以及听到的一些传闻,我推断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潜在投资对象包括:外国政府债、机构债和企业债,外国公司股票,外国直接投资,购买能源和初级产品等。
比较流行的说法是,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初始的2 000亿美元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注入的外汇储备。由于这2 000亿美元是从新增的外汇储备中产生的,因此它不会直接影响到中国人民银行对现有外汇储备资产结构的大幅度调整。换言之,现有的外汇储备资产结构中,美元资产仍然会占有较大比重。即使是新增加的这部分外汇投资公司的投资,也会有相当部分投资于美国国债。这意味着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的总体规模可能继续上升,但是新增外汇储备中美元国债所占的比重将会下降。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实现外汇储备投资的多元化,在该公司设立之后,减持初始资产组合中的美国国债似乎是必然之举。毫无疑问,大规模减持美国国债将引发市场连锁反应,导致美国国债收益率迅速上升和美元贬值,而这将给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存量美元资产造成严重打击。因此我们预期,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对美国国债的减持必然是渐进和谨慎的。
市场预期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在减持美元的同时会增持东亚国家国债,特别是日本和韩国的政府债。这对该公司降低美元贬值风险很有好处,但是却容易引发市场各方对该公司决策过程中是否掺杂政治目标的考虑。已经有外国评论指出,中国政府通过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增持东亚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债(例如日本或中国台湾),其目的可能在于扩大对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影响力(Green,2007)。Green(2006)指出,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投资行为面临区域内政治冲击风险。如果北京购买了台北或东京股票市场上的大量股票和债券,人们将会如何反应?如果基金积极投资东亚国家债券的话,那么中国政府与这些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就更加复杂了。挑战在于基金的投资目标应该透明。
除国债之外,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在固定收益证券方面的选择还包括机构债和企业债。其中尤其值得该公司考虑的投资类型是美国国内的M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目前MBS已经成为美国债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投资品种,是机构投资者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重要选择。购买信用评级为AAA的机构债和企业债,能够在不显著提高违约风险的前提下拓宽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产组合。
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进入外国股票市场必然会显著改变市场上多空双方力量对比并加剧股价波动。由于缺乏投资经验,该公司在投资初期的行为有可能会被投机者所利用,因为高买低卖而产生部分损失。但是我们认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非常必要,原因在于:第一,持有股权投资可以帮助中国政府对冲很多类型的风险。
例如,通过购买埃克森-美孚、BP(英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壳牌等公司的股票,有助于对冲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风险;通过购买美国向中国出口产品的那些公司的股票,有助于对冲人民币升值的风险;当人民币升值之后,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减少,但是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增加,所以购买美国向中国出口产品的那些公司的股票有助于对冲人民币升值对中国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购买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的股票,有助于对冲大量持有股票和债券的风险。研究表明,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具有明显的抗通货膨胀能力(与债券相比),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与股票指数的关联程度很低。第二,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对股票的投资是长期持有而非短线炒作,只要股票市场处于上升周期,这种投资策略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高买低卖所产生的损失。第三,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建立有助于推动中国的基金管理行业。随着中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必须有足够的投资收益保障,中国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作为一个尝试,能够鼓励中国的海外投资,提高基金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