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石头强压住不悦。
“因为我要你陪我去骑马!”唐清芸骄傲的抬着头,看也不看清歌她们一眼。
“送人的活儿你就交给你爹去做好了!”
石头紧握的拳头爆出了青筋,他深吸了一口气,看向唐天重:“老爷……”
唐天重也皱了皱眉头,“芸儿,别胡闹!”
“我没胡闹。”唐清芸拖着他的袖子撒娇,“爹,你就让石头陪我去骑马嘛,
你看今天的天气这么好,难得我今天心情这么好,想去骑马,你就答应了嘛……”
“这个……”唐天重沉吟着。
对于这个女儿,他是宠到了骨子里的。
唐清芸自幼长得貌美如花,小小年纪已经成了方圆百里出了名的美人儿,
虽然在他们的惯宠下养成了刁蛮的性格,但丝毫也不影响她在整个县城的公子哥儿心目中的印象。
尤其是在他刻意的栽培下,再加上大洛民风开放,所以唐清芸不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唱歌跳舞也略有所长,而且骑马、射箭等毫不逊色于男子,其美名早已传扬到了邻县,
引得无数富家公子为之疯狂,争相接近她,并以一近芳泽为荣。
因她喜着鲜艳的红衣,加上性格骄纵高傲,像一匹野马一样难以驯服,
所以人们送了她一个‘烈焰美人’的绰号。
而想比之下,同样身为唐家小姐的清歌就逊色多了,
因身份的关系,自小在下人堆里干粗活的清歌不但没有机会读书识字,
更没有机会接触琴棋书画,唯一擅长的就是女红针线了。
但这个女子可以和男子一样抛头露面的朝代,仅仅会女红针线,又怎么能吸引男人,拴住男人的心呢?
所以对于这个从小被他们忽视的二女儿,唐天重还是心有愧疚的,
但是他也没有办法,这个家,表面上是他说了算,实际上,完全是由大夫人在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