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
安以然感觉自己在半空中飞,但人怎么可能会飞?
一堆声音争先恐后涌进他耳朵,有念“南无阿弥陀佛”的,有哭泣、叹息的,还有骂娘的……有点吵。
他想把耳朵捂起来清静一下,但举起手,好像哪里不对劲?
这是……他穿著制服,高中制服,他是高中生?
不对吧?有一种感觉,他应该从学校毕业很久了。
这种突兀感是怎么一回事,脑袋好像被铁槌打了一下,痛!
他深喘口气,放弃思考,高中生就高中生吧!
他左右张望,哇,三表叔、四舅舅、六叔公……都是一些N年不来往的亲戚,今天这么巧齐聚一堂,干什么?要来借钱吗?先说一声,他家并不富裕。
“以然怎么办?”一个亲戚说。
听到自己的名字,安以然竖高了耳朵。
“我两个小孩都在读书,哪有能力再养一个?”
“我也不行,我还在付房贷呢!多一口人很吃力的。”
“我车子的贷款也还没付清啊!”
安以然差点喷笑,敢情这些亲戚聚在一起是为了讨论他的住所?拜托,他跟老爸两个人可以过得很好,不用旁人瞎操心。
“喏!”一炷清香被硬塞进安以然手里。
“干么?”安以然抬头,看见了……宁馨!
她也穿著高中制服,光滑细腻的脸如出水芙蓉一般,仍是那么素雅,别具一番风韵。
“香不能断。”她说。
“啊?”安以然有一瞬间的恍神,然后,潮水般的记忆涌入脑海。
对了,父亲和宁馨的母亲在经过漫长的恋爱后,终于决定在宁馨高中毕业当天结婚。
但是,命运捉弄了这对有情人。
婚礼前夕,他们开车去拿婚戒,途中,车祸身故。
生前他们无缘结合,但死后,宁馨坚持两人的灵堂要一起布置,连灵骨塔都买了相邻的位置。
这项决定让两方亲戚非常不谅解,毕竟两人没有名分,各自都有已经往生的伴侣,这样一来成何体统?
但宁馨不管,她向来很少有意见,但心意一定,绝不更改。
期间她只询问过安以然的意见,因为两名死者中,有一个是他爸爸嘛!
安以然一点头,她就请葬仪社开始置办丧礼了,那些亲戚的责骂,她只当东风过耳,吹过就算。
在这一点上,安以然还满佩服她的,坚持己见的人很多,但面对外界风雨,能真正坚持下去的人却很少。
安以然拿香一拜,然后插进香炉。这是特制的大枝香,一枝可燃八小时。
同时,宁馨拿了一束银纸在火盆里燃化。
安以然插好香,回来陪她一起烧纸钱。
“喂,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她疑惑地凝望他,澄澈的眼睛像夜空中的星星,闪著亿万年的光辉,不只是美丽,其深邃、沈稳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我们……也算是孤儿了,你要去住哪个亲戚家?”
“我自己住,我成年了。”她说,语气很淡,但态度很坚定。
安以然心潮翻涌,她好勇敢,似乎天下间没什么事难得了她。
那他呢?继续由著亲戚推来挤去?他一个人活不下去吗?
开什么玩笑!宁馨可以,他也行。
“我跟你住。”他对她说,不自禁地靠近她,每贴近一分,心伤便褪去一分,感觉到满满的温暖。
“什么?”宁馨愣了一下,他要跟她同居?虽然他们的父母差点步入礼堂,毕竟差了一步啊!
两人没有姊弟关系,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那谣言会很难听吧?
适时,安以然的三叔公走了过来。“以然,我们几个商量过了,以后你就一个月住舅舅家,一个月住表叔家,一个月……”
“我住宁家,”安以然截口说道,指著宁馨。“跟她一起。”
三叔公眉头都皱起来了。“你们……你们办这种丧事已经把安家的脸丢尽了,还想再丢脸?”
宁馨的眉头皱得不比三叔公少,叫安以然每个月换不同地方住,分明才是整人嘛!
“就算不住宁家,我也可以住自己家,我十七岁了,再过一年就成年,可以自己生活了。”安以然说。
“你以为这个社会这么好混?”三叔公很生气。
“反正我有手有脚,不会饿死。”安以然是绝不肯去当人球,让众亲戚轮著踢的。
“随便你!”大家本来就没兴趣多养一口人,添加自个儿负担。安以然既然这么不知好歹,就让他去吃苦,众人还落得轻松呢!三叔公走人。
“你真要跟我住?”灵前只剩宁馨和安以然两人,她问。
“不行吗?”他的自尊不允许他看人脸色过活,但气走亲戚后,他也很惶恐,周遭他唯一能接受的就宁馨一个人,她若拒绝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不太方便,因为她不习惯家里突然多一个人。但也不是完全不行,毕竟鼓励母亲追求幸福的同时,她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往后家里会多出一个继父和一个弟弟。
“好吧!”同是天涯沦落人,一起住便一起住。不过要开始筹生活费了,两个人吃饭不比一个人简单啊!
幸亏母亲有保险,扣除丧葬费,还剩个百来万,生活暂时不成问题。
但也不能坐吃山空,明天开始,她要积极找工作了。
办完丧事,安以然正式搬入宁家,至于他原本的家,则在收拾妥当后租给别人,每个月能赚几千块租金。
加上父亲留下的两百万保险金,安以然算过了,这些钱够他读完大学,再念研究所都没问题。
所以他很讶异,宁馨居然会给他生活费!
但她确实拿了一万块给他。“给你,把要交的钱、该买的东西都买齐,我要出去找工作了,再见。”
她以为他是来投靠她的吗?“喂,你要找什么工作,你不继续考大学吗?”
“不要。”她说,走人了。
现在是怎样?叫他去读书,难道她想养他不成?
“喂──”他追出去,终于在门口拦住她。第一次庆幸这懒散的家伙动作慢。
还记得小学时刚知道父亲爱上别的女人,很不能接受自己有可能多一个新妈妈和一个姊姊。
他跑去骂她,说她没资格做他姊姊,她居然听不懂似的呆站著任他骂,直到他骂得口乾舌燥、头昏眼花,她潇洒地走了。
从那一天起,他开始很讨厌她。
但是很不幸,他们却上了同一所国中。
他多怕被同学发现他们认识啊!一想到那个迟钝到像白疑的女生有可能成为他姊姊,他就有一头撞死的冲动。
但就是这个比猪懒的女人救了他……N次。
超不想承认的,都不知道是他衰,还是她太好运。
第一次被她救,是他将全班的周记送去老师办公室时,老师去了洗手间,把刚拟好的考卷放进抽屉,谁知道抽屉没关紧,考卷掉了出来,他帮忙捡,被正好回来的老师怀疑偷看,恰巧她在场,替他作证表明清白。
过了几天,在去银行领钱的路上,他碰到因为脚踏车坏了而在大太阳底下牵著车子走的她。
很不想理她,但最后还是帮她把车子扛去脚踏车店修理,再赶去银行,哪知道时间还没三点半,银行铁门已经拉下来,门口一滩血,听说十分钟前发生抢案,死了一个,伤了两个。
如果他没有帮她扛车会怎样呢?正好撞见抢匪?不敢想,又欠了她一次。
第三回,他进量贩店买东西,轮到结帐时,口袋一掏,钱包不见了!好像一道雷打下来,钱丢了是小事,重点是他的身分证、学生证、借书证……一大堆乱七八糟证,重办要花多少功夫。
同时,卖场的广播响起,有人捡到他的钱包送去服务台。他赶紧跑去领,发现她也站在那里,原来是她捡到了钱包。
类似的事情十根手指加脚趾都数不完,好像他越不想跟她有所牵扯,就越衰到和她纠缠不清。
现在他认了,缠吧、缠吧!两人住在一起,就缠到死做了结。
不过宁馨迟钝归迟钝,人还不坏,像这次坚持丧礼一起办,他就觉得很好,相信这也是两个长辈的愿望。
但是她以为大他一岁就了不起,用保险理赔金全额负担丧葬费,现在还想自我牺牲去赚钱供他读书,他就不满了。
拜托,不用演这种人生悲喜剧吧?他也十七岁了,能打工,还有老爸留下来的保险金,饿不死的。
“宁馨,你为什么不考大学,高中毕业而已能找什么好工作?”千万别说一切是为了他,他最讨厌苦情女主角了。
“卖东西。”
“啊?”他不了耶!
“以前我就想过毕业后要做什么了,行政工作很无聊,研究工作太累,领导工作压力大,创意工作伤脑筋,我发现卖东西最简单,我可以去站柜,卖衣服啊、首饰的,什么都行;等我老了,就去路边摊做阿桑,卖饭、卖面、卖肉粽,这种工作最适合我。”瞧,她的人生已经规划到六十岁了,够完整和美好了吧!
“嗯……唔……啊……”他发现自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女人脑子有点打结。
“没问题了?”她自问自答。“那我走了。”
他差点被口水呛到,连忙又追上她。“那你……想一辈子就这样吗?不想……不想穿漂亮一点、过舒服一点,让大家都觉得你很棒?”
“棒的定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