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心一笑,他真的很细致,什么都会为我考虑。傍晚的夕阳染红了天际,我曾是多么渴望能够看着夕阳下山的场景,北周的时候,唯独这一爱好与他不曾一致。可余文轩说,他喜欢夕阳,一直都喜欢。
这或许也是他们之间的差别,亦或是因为我的喜欢而让他的今生也留有了我的影子。靠在躺椅上,喝着他为我准备的蓝莓汁,吃着他为我准备的菜。
这种幸福的感觉,让我难以忘怀。
甜甜的,带着一丝难以逝去的回味感。
夜晚的时候,他为我抚了古琴,我要他教我,他手把手地教了我多次,感觉我的琴艺比起以往要高上了些,至少叮叮咚咚的声也像那么回事了。
“好了,今天就学这么多。以后再说吧,瞧你的手,都红了。”
要不是他提醒我,我都没有在意自己的手,和他一起,我都险些忘了自己的疼。手指确实挺疼的,还有些红红的印子,不过他比我更厉害,我老拨错,他的手指被我弹的够呛。
“嗯,不弹了,不然我们都成红萝卜了。”
“好,我收拾下,晚上还有些事要加下班,希望老婆大人不要介意。”
他俏皮地与我说话,我羞怯地在他怀里又温存了会后,才放他去忙活。不过,他忙他的,我也就忙我的。
觉着天台上的月色很美,我下去拿了笔记本和手机,往着天上拍了又拍。虽然成色上差了好多,但朦胧的感觉反倒让照片更添了份美。
传到微博上,我随意地写了个感言:“真希望永远和他在一起,每一生,每一世都在一起。月亮,代表我的心。”
才发了不过几十秒的时间,我看到了飞鼠侠用手机发了条微博:“会的。”
“谢谢。”
这一次,是我说了句“谢谢”。别人祝福我,我自然要谢别人,飞鼠侠没有再给我发过消息。
十一点的时候,我正要睡觉,才想与余文轩说自己要先睡了,却看见他披了件衣服走出书房,神情显得有些匆忙焦急。
“文轩怎么了?”
“没事,我出去看个朋友,他在酒吧喝多了,一会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