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由的追求,超过任何东西,包括事业、爱情、婚姻……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忘记的,只要你足够狠心。
曾经的痴狂,如今想来,竟然感到十分可笑。
让我再痴恋谁,已经做不到了。“一切都尽在我掌握中!”我最喜欢这种感觉。
我倘若追求谁,只是想将她骗上床而已。至于如何善后,干完再说。当然,我会事先衡量,是否有成功的可能。若是只能过过干瘾,还不如去叫小姐省事。
不过,由于从小读得太多学究书,而且家里管教得太严,甚至实行经济封锁,至今无法得逞,深感遗憾。毕竟,如果小姐的素质太低,还不如找个长期女友,既干净又安全。
由此可见,我的本质是非常混蛋的,只是一直没有显露出来。既想当婊子,又要立贞洁牌坊,说的便是我这种人。
古语云:“子是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我即使还没有得志,也是挺猖狂的,却经常掩饰自己。不过,我已深深厌倦这种伪装,感觉比《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更虚伪。
胡扯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诫某些美女,千万不要被我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玉树临风、雪白干净、纯洁善良的外表欺骗。小心我把你们卖了,你们还帮我数钱。
原谅我吧……我经受不住任何美女的诱惑。如果你看到我突然离开,只是因为我即将崩溃,不想让你看到我的鼻血和口腔分泌物……
明明很想做色狼,偏要表现得绅士一点,我果然是个喜欢装逼的超级混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