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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恍若末路(12)

一天李媛跟艳艳说,我们招了一个后期制作人员。

艳艳想,好,第一个后期,后期应该是男的,咱工作室终于有一个壮劳力了。

6月3号,发工资的日子,全公司的人都集结在财务室等着领工资。

突然,一个人影窜了进来,艳艳定睛一看,是个又高又瘦的男孩,神色漠然,关键是还留着一头披肩的红发,有点颓的摇滚范儿。

“这什么情况?”艳艳和胡博心里不约而同地想。

伟大的福尔摩斯说:当你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无论剩下的是什么,即使是不可能也一定是真相。

这个瞪着眼看大家数钱的红发男孩就是新来的后期,胡博。

如果按照通常的逻辑来分析,胡博不应该出现在那里,而应该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系的课堂上。

只是不久前,命运出现了一点小小的差错。

胡博是北京孩子,从小学习成绩一直不错,但临近中考因为种种原因(自称因为早恋)耽误了学习,结果考得一塌糊涂。

父亲想花钱把他弄进一个好一点的高中,他说:“不。

为什么要花钱,我倒看看命运能把我分到哪儿。

”结果,命运把他分到了一个中专。

刚开始,胡博是有点错愕,好歹也500多分啊,不过他不执着,心想既然命运如此安排,就不要用外力去改变它。

时间一晃到了毕业,一天,以前初中的几个好友出来聚会,聊起了毕业以后的人生,基本上都是围绕着“我到哪儿上大学”“我的军训”“我的宿舍”之类的话题。

这次聚会回来,胡博对父亲说,我要复读考大学。

父亲问,想通了?胡博答,我只是不想让自己的人生有一块缺失。

后来,胡博如愿进入了首师大的声乐作曲系学习。

学校的宿舍不够用他只能走读,而生活似乎也并没有太多的改变,和他设想的状态相差太远。

于是渐渐地,他再次失去了对上课的兴趣,开始醉心于玩乐队。

那可是个很飒的乐队,由四个北京男孩组成,其中有两个光头,两个披肩发;两个喜欢黑色的,两个喜欢浅色的;两个特爱说话的,两个特不爱说话的。

这个搭配倒是很衬得起他们乐队的名字“极端分子”。

胡博是队里的吉他手,当时他们常去马甸桥那边的一个地下室练习。

地下三层阴得厉害,潮气恨不得渗进骨子里,但这里没有阳光,没有时间,没有人,他们可以忘掉很多,仅用本能来为自己嘶吼,表达懵懂的愤怒。

可到了大二的上学期,一次对愤怒的表达却彻底改变了胡博的生活——他在学校打老师了。

事情的原委已无从考证,胡博只记得对方先骂了他,而且骂得很没底线。

于是结局就和所有青春热血小说里惯有的情节一样,胡博退学了。

离开校园,他想打工。

胡博的母亲是酒店总经理,就说那你来当门童吧。

胡博一撇嘴,那就真成了一个机器了,他可是喜欢做动脑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