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配角生存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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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文祥买面遭横祸 穿越还是路人甲

大家好,我叫马文祥。

看到这里,你可能已经意识到了,我是一个小说里面的人物。真不好意思,这一点我也知道。但是这个世界的设定比我想象中的还操蛋。

三天前,我还是千千万万被社会主义放弃的死宅大军中的一员。寒假期间,蹲坐在电脑前的我,左手一堆乐事,右手一堆康师傅,除了上厕所和上床睡觉,基本就没离开过电脑屏幕。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宅男,四肢不勤,成绩落后,游戏被虐,一直单身,除了在网上吐槽、和其他脑残粉混战、帮心爱的人气角色刷票之外就没有什么特长了。我很享受这种坐吃等死的生活,因为比起二次元里的光怪陆离,现实生活里买菜啊找工作啊社交啊挤公交啊,实在无聊得可怕。

我非常怀念三天前的生活,我觉得这辈子就这样挺好的。

那天早晨,大概是周二。我还剩一桶康师傅,但是火腿肠吃完了。正好刚熬夜补完三部《亚人》剧场版,脑袋瓜有点疼,就去楼下的便利店补充粮草了。楼下的小二便利店是一个中年大叔开的,最近雇的几个女服务员都变漂亮了……但,这都不是重点。小二便利店就在我家楼对面,在一条胡同里。是的是一条胡同里,从楼梯口到店门口,最多只要五步。这么窄的胡同,我曾经认为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安全快捷的地方了。

我本以为。

谁知道这么窄的地方也能发生交通事故。大清早的,突然一部轿车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急速拐弯冲进胡同,我穿着那么显眼的皮卡丘的T恤,竟然没看到。我耳旁响着呼啸的巨大引擎声,就在我看到那辆轿车轮廓的一刹那,刚想说“卧……”,世界就一片漆黑了。

然后,听说我就挂了,没有走马灯,康师傅滚了一地。马德……

虽然我一直知道,自己这辈子找不到对象会孤独终老,走得凄惨。但是,我万万没想到,会在买泡面的胡同里意外身亡。这放在B站上,起码是十万弹幕的级别。我仿佛看到漫天的23333在我眼前飘过。

当我恢复意识的时候,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和一群人站在高高的云堆旁边,四周一片洁白。我觉得不对劲,看看周围人的傻样,估计情况也跟我差不多。

但是,我看的动画漫画多,我有知识,我懂。

一般把一群人聚集到一片空地都不是什么好事。这应该不是天堂就是穿越,像什么《未来日记》《realaccount》《刀剑神域》啥的,接下来应该会有一个很神秘很厉害的主持人出来给大家解说,背后有一个天大的阴谋。不是要你们去新世界练级,就是回到旧世界互相残杀。什么谁赢了就能复活开后宫啥的。你们都别跟我抢,我马文祥就是新一代桐人。

结果从白天等得傍晚,都没人出来……一群人就站在云上傻等。

大家都开始互相介绍,掏出手机加微信的时候,云端上终于光芒万丈,上空出现一个巨大的人脸。所有人不约而同朝那里看过去。

天空中浮现出一张中年、秃顶、胡渣、戴眼镜、一看就很肾虚的丑脸。这个丑大叔看起来也没什么兴致的样子,一开场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发现没有人理他,就自顾自地说起来了。

大概意思就是说,让大家等这么久真是不好意思,可能大家也已经看出来了(根本没人看出来),他就是这个世界中像上帝一般的创世者的存在,是传说中的(根本没人听说过)“奥瑟”(author)神族的一员。奥瑟族负责创造并维持世界,他已经负责维持这个世界上亿期了,但是他干了这么多年神,觉得心好累,而且他们族的“艾迪特”(editor)之王批评他的世界没什么创意。于是,他就“随便”挑了几十个人类,撞死了来这里集合,希望大家在这里参加一个别样的竞争,竞争很残酷,只有一个人能够活下来,成为新一届的“神”,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写世界,包括自己的复活。

听到这里,我马文祥的内心里都一直在冷笑。

果然都在我的意料之中,这种剧情发展我太熟悉了,无论要竞争什么,超能力的对战,还是智力游戏的碰撞,我都一定会活到最后!!劳资这十几年的邪道漫画不是白看的!!心理猜拳,欺诈游戏,团队合作,阴谋,背叛,利用,我早已看透人性,我早不是外表那么贤良,我早就渴望一个能让我全力厮杀的战场了。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这地,再埋不住我心!我说这几天怎么手忍不住在颤抖。我早就预料到我的人生是不平凡的了,莫非我就是传说的主角?!!哈哈哈哈,小美,我终于有机会证明我不是个loser了,我一定会回到现实,证明给你看的。你们,一个个的,从现在开始,都是我的敌人!!我,马文祥,只信任我自己一个人。我会一个人,夺取胜利!

结果,接下来,大神宣布游戏规则,我立马就给跪了……

尼玛炸了,你这虽然也算生存游戏,但有你这么玩的吗?!

丑大叔严肃地说着“配角生存游戏”的规则。

在场的37位人类,包括两条狗和一只猫总共40名哺乳类选手(妈呀,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它们在场,动物也能参加啊?!),都会穿越到一个异世界,重新转世。异世界的剧情主线(啥?)是勇者打败大魔王,异世界的一切剧情发展遵从畅销小说的规律(啥?X2),每个人可以在异世界里选择自己的角色(哦?),可以选择以下几大阵营:

1。路人甲(NPC)

2。主角队友(Mate)

3。魔王(Boss)

4。魔王手下(Mob)

5。没了(Sorry)

各个阵营的种族,职业,能力值,均没有限制。

唯一的划分依据是主角(Hero)对其的好感度(Love),路人甲和主角的好感度永等于零,和其他人的好感度不限,主角关于路人甲的记忆会被定时抹消;队友和主角的好感度永远为正,可以轻易缔结友谊与信任;魔王及魔王手下,和主角的好感度永远为负无穷大,不可能和好,只能对抗;魔王手下不能躲避与主角队伍相遇。

异世界遵守“网络小说法典原则”,一经确定,不会更改。

请在各自阵营里努力活下去哟,谁活得最后谁就是赢家,新一届的神哟!

…………………………

我了个去!

为什么没有主角,为什么都是炮灰一般的阵营啊?!这不意味着我一定当不了主角吗?欸,那我怎么组后宫?欸?不对,那我还得看着主角组后宫?那三个动物选手是怎么回事啊,还能把世界交给狗啊?英语那么蹩脚就不要强行翻译了啊!还有,你结尾的两个卖萌“哟”恶不恶心啊?!

等一下,冷静,我要冷静,慌张的人肯定会首先被淘汰,这规则里一定隐藏着致胜关键!!我要冷静分析一下,这些阵营看起来简单,但是肯定不是随便设置的!!线索就在于各自的好感度!!!

每个阵营都有各自的特点,在剧情主线确定的前提下,每个阵营的优劣势存在于……

“哎哎哎,我说大叔,那个路人甲,怎么看都会赢啊?我就窝在家里什么都不干,等全部人决战死了,我不就赢了?”我旁边一个大大咧咧的胖子大声叫道。

哼!我心里冷笑,这胖子想得太简单了,他根本就没看出来问题的关键。路人甲虽然看起来和主角boss都没有利益关系,但是作为玩家,路人甲没有任何依靠,很可能随时被主角队友消灭,或者成为魔王阵营的炮灰。就算藏得极深,活到了决战之后,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决战之后,决战没有可能是零和博弈,如果是happyending的话,魔王阵营全灭,主角及其队友幸存,那么队友mate就可以找出路人甲进行消灭,这个时候的mate在决战之后得到了诸多锻炼,肯定比路人甲强,如果是badending的话,魔王也可以凭借实力碾压路人甲。

那么作为路人甲NPC想要取胜的话,只有两种攻略方法!!一是扫地僧路线,是在没有主角或者邪恶力量帮助下,超越主角与魔王,成为异世界里最强力量的存在。二是内奸路线,用尽一切力量和谋略,让主角和魔王两大阵营两败俱伤,同归于尽最好,成为最后的胜者!两种方法,难度都极大。

“哦……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那就取消路人甲阵营吧!我就喜欢你这种有批判精神的玩家!”那个天空上的猥琐神仙大叔听完胖子的话,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

啊?!!

……原来是这么随便设置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