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抬起头,擦干了眼角的泪,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笑,她说,罗琳,你是最棒的!加油!
这天的日记本上,她写着,第一次做小生意,成功!异常的成功!继续努力吧,亲爱的罗琳!
夜,在沉静的时候,她睡着了,很安心的睡着了,睡梦里的她脸上是温暖的笑意……
只是让罗琳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当她再次兴冲冲地带着从小商品批发市场批来的一百多个七彩发夹的时候,在夜市上,也就在她昨天卖发夹的那个位置上,已有了一个人摆了摊位在那里,他卖的竟也是与自己盒子里一模一样的发夹。
他……
他怎么能这样?
那个男子就是罗琳那天晚上看到的卖女孩子饰品的男子。
见到罗琳来,那男子看也没看她一眼。
他的摊位前面已经围拢了几个女孩子了,正在嘻嘻哈哈地挑选发夹。
让人很义愤的是,他卖的发夹的价格比罗琳昨天晚上卖的还要便宜5毛钱。
5毛钱不是多,但却足以让人对罗琳的发夹失去兴趣。
都是一样的发夹,买谁的不是买?
有便宜的,消费者为什么要买贵的?
罗琳感觉到了胸口闷堵,她第一时间就想冲过去,和那个男子理论,可她却愣在那里,一动也动不了。
自己要怎么去与人争执?
难道说,那发夹自己卖过了,就是自己的专利产品,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买卖?否则就犯法?
难道说,我卖的贵点,你便宜了,这就是错?
就算是恶性竞争,先行受挫的永远是站在第一线的,至于结果,那是胜负难料啊!
真的很想一走了之!
可是看看自己盒子里的那一百多个发夹,罗琳犹豫了。
生意是各人做各人的,自己有什么必要怕他?
再说这一百多个发夹,那可有本钱的,自己就是不想赚钱了,那也得把本钱卖回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