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穿衣镜前,匆匆地将白色衬衣的最后一粒钮扣扣上,披上黑色的小洋装,,转身拎起我的大大的Lv公文包。说老实话,这样的装扮,对我来说,天天如此,毫无新意。身为一家公司的总经理,我深知我的个人形象直接代表着公司的形象,黑白两色的色调,似乎成了这些年我的代名词。
还没到楼下餐厅,就闻到了咖啡香和烤面包的香味。那是大海,正在厨房做早餐。
董大海是我的老公。
“梦洁啊,今天牛奶忘了买了,我一早烧了鲜豆浆,快点喝了吧。”
我望着大海围着围兜的样子,真逗。
坐在了餐桌前,餐桌中央的那束粉色玫瑰,什么时候已经换成了紫色的勿忘我。
“梦洁,我一早去了花市,知道你喜欢勿忘我,就买了,喜欢吗?”
我一边咬着大海亲手做的三明治,一边连连点头:“喜欢喜欢,大海,跟你说声,我今晚有饭局,别等我吃饭了,回来可能很晚了。”
对于大海,我想这样的话听了也不止上千遍了。他依然是那句回答了上千遍的话:“哦,别太晚了,别喝太多了,晚了,我去接你。”
我似听非听,有几分心神不定,忽然想起什么似地,匆匆的上了二楼,打开衣柜,,随手挑选了一件红色坦胸吊带裙,放进了随手的包里,下了楼。
“花姐,别擦了,够干净的了。”
花姐是我们家做了8年的保姆。此时,她正卖力的擦着我的座驾。
发动了我那辆被花姐擦得发亮的黑色保时捷,按动了车库卷帘门,随着自动卷帘门的缓缓上升,清晨第一缕阳光射了进来,今天是个好天气,我不禁哼起了小调。对着车镜,我抹上了粉色口红。粉色,我喜欢。理了理棕色长卷发,系好了保险带,我踩下了油门,一路向公司飞奔。
从家里到公司也就30分钟的车程,我很享受每天在路上的这点时间。因为,它真正的属于我。我可以随心所欲的听我喜欢的爵士乐和摇滚乐,也可以加速行驶,享受极速的乐趣,甚至可以打开车棚顶,让人,车,风,天地融为一体,我喜欢急速的感觉,喜欢风在耳旁呼啸。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感觉才是真正的我。人本来就应该与自然浑为天成。我知道,这宝贵的30分之后,等着我的是什么。
我一边驾着车,脑子里习惯性的迅速的将今天一天的流程反映了一遍,两个会议,一个客户约见,外加一个商务晚餐,哦,对了,晚上还要和他见面。
想到他,我感觉身体的某种东西在澎湃,那个初夏之夜。我感觉到了自己的燥热,此时正消无声息的再度袭来。我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想那个晚上。我定了定神,舒了口气,重新将精力集中在开车上。我将车里的音乐调高。我一向认为,爵士乐是专为车而配的,那不紧不慢的曲风,伴随着萨克斯低迷的悠扬,是开车时最好的伴侣。我常常想,如果人生能够重来,我会毫无疑问的选择做一名音乐师。
车缓缓地驶入了公司,我知道属于我的时间,结束了。
刚停稳,门就被公司的袁经理拉开了。似乎这扇车门永远属于他开启的权利。其实,说老实话,有时候我很想自己开车门。
“总经理早。”袁经理招牌式的笑。
“早啊,袁经理。”我微笑,是职业的。
眼前便是我的王国,我一手创办的公司。
我曾经因为它而被评上了海城市的十佳杰出青年企业家的称号。我也因为它,被评上了海城市杰出女企业家的称号。因为它,我成功的步入了社会名流的地位。我承认,它是我的骄傲,我的辉煌,我努力的成果。
可是,我也清楚的知道,当荣耀辉煌到来的时候,从此,我已不再属于我自己。
我听到了几乎每天千篇一律的问候,来自站成两旁的员工。他们对着我笑意盈盈,有时候我在想,这是不是发自他们内心的笑呢?可是转念一想,管它呢,笑脸总比哭脸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