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小想眼睁睁地看着斯小敏一场恋爱接着一场恋爱地谈。那些男孩子们无一例外不对她死心塌地。她叫他们往东,他们就往东。她叫他们撞墙,他们宁愿头破血流。她把他们当作破毛巾一样轻视且扔掉,他们也只默默流泪,并不抱怨。
相比之下,令小想的年少时光单调得让人同情。
她不爱交朋友。也没有朋友。她喜欢一个人的世界。
一直到。一直到认识陈履文。
她要到这时候才了解,原来爱是这么一件莫名其妙不可理喻的事。于茫茫人海,她一眼就只认准他。细究起来,这真是,扯蛋!!
那时候的陈履文,刚毕业一年,换了好几份工作,混得很不如意的那种,干脆跑到学校里来与老乡住宿舍,倒省了租房子的钱。算不得十分起眼的一个人,穿着也普通,令小想曾经怀疑过他的牛仔裤来自老鼠街的九元店。
但是,令小想对他一见倾心。
她自己也疑惑不解,难道是因为初次见面,他冲她微笑了一下的缘故吗?
那是一场老乡聚会。其实这样的聚会三天两头就有,没什么稀奇的。
那一天。令小想清晰记得。天气热得很,吃的狗肉。一群人。吵杂得不像话。令小想的肠胃不太好,一吃辣椒就拉肚子,偏偏又特爱吃。于是,她在吃狗肉之前,先吃了几颗氟派酸。等抬起头来,便看到了陈履文。
灯光昏暗。墙壁陈旧老化得有点剥落的痕迹。一点也不是令小想曾经臆想过的,爱情最初萌芽的场景。
陈履文冲她笑了笑,问,“不舒服吗?”
那时候的陈履文,还留着傻不拉叽的中分。整个人土得掉渣。
但是他目光清澈,笑容动人。
瞬间里她明白了,她之所以没恋爱,是因为她一直在等待着他的出现。
她第一次和男生有了来往。并且还挺密切,看上去甚至有点像在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