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监狱里的那些事儿
31127600000018

第18章 同性恋

第十八章同性恋

本来没有打算写这一章,但是有好多的朋友问,而且不同的人认识偏差很大,有些看法是错误的,有必要就我观察和了解到的说说。

监狱也是一个社会,社会上很多的现象你都能在这里找到影子。同性恋也是一样。我在上高中的时候就经常发现同性恋现象,两个男孩形影不离,晚上睡一个被窝,很晚了还轻轻的说话。网上还有一篇很有名的作品,名字叫《一个女囚真实的狱中生活》,作者是走过地狱之门,写的很好,是亲身经历,里面说的是女子监狱的事儿,也简单介绍过女同性恋的情况,我摘抄一点儿,大家客观的了解一下----

“犯人在里面少则一两年,多则十几二十年,看到异性都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就更别说生理需要了。我待的监狱是绝对没有安排犯人家属来同居一晚这样的事情。不过监狱有这样的政策,长刑期的犯人刑期过半了以后,减过刑的,改造表现特别好的,主管干警会替其申报节日探家,这个政策也是近一两年才有的。大都是三个大的节日,探家时间最短的3天,最长的5天,要家属担保,亲自到监狱门口来接。回家后也必须每天打电话进来报告行踪,回监狱的时间是早晨8点以前,绝不允许超过时间。除此之外,就再也不可能有和异性在一起的可能。像《肖克的救赎》里的同性恋现象肯定是有的,不过没有那么过分。监狱的《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里有明文规定,服刑人员严禁同性恋,05年的新《行为规范》里这一条竟然没有了,难道是允许犯人同性恋?这一点我也不得而知,我在出狱之前监狱依然是不允许的。

在那样的环境里人需要关心、需要爱是很正常的,有许多人根本就不是同性恋,只是因为寂寞、孤独、需要一份依靠才会这样去做。当然也有真正的同性恋者,这类人从她们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在监狱里搞同性恋是要付出没有减刑的代价的,可依然有人为了要在一起而不管不顾。一方如果被调到别的大队去了,她们会想尽一切办法传递情书,虽然被抓住的结果是上拷、关禁闭,但依然阻止不了这种事情的发生。如果是真心要好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最讨厌的是有些人把同性恋当成了艰苦生活中的消遣。里面长的好看的人在犯群中会比较得宠,可也会受到很多骚扰。特别是长刑期的暴力犯大队,一个漂亮女人到了这里,就等于是羊入虎口。干警们虽然该罚的罚,该关的关,可事实上她们也不是很在意,因为太多了,用干警的话说,反正也搞不出小孩。”

根据我的观察,在看守所也经常发现同性恋现象。我在巡视的时候,经常发现两个男犯睡一个被窝,搂的很近,看起来很亲密的样子,也不避讳其他人。有时候从监控里观察,两个人形影不离,吃饭、放风、干活儿、睡觉都在一块。也有强迫的,我发现后会立即调号。新《刑法》规定,对同性实施性侵犯同样可以构成强奸罪,但是我在调查时他们都不承认,也没有其他好的办法。很多从监狱里释放回来的犯人和我聊天时,也谈过这个话题,就像走过地狱之门说的,很多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性恋,“只是因为寂寞、孤独、需要一份依靠才会这样去做。”两个人感情好,处一段时间后就会向其他人宣布:我们做“伙计”了啊。很多人都有固定的“伙计”,在一起经常吃饭、干活等等,更像是一个精神上的“伴儿”。也有被强迫的,那对于受害人来说肯定是一场噩梦,但是很隐蔽,不好发现。做“伙计”的情况在老年犯里更普遍,至于原因,大家心里会很容易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