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萨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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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蓄力

为了将自己的装备‘经脉’学说负以实践,我参考了大量的现实中关于冷兵器炼制、款式的书籍。收获良多。我曾试过将鸟的羽毛以特殊的手法夹制在钢板的中间,最后通过高温化掉中间的羽毛,这样,细密自然的通道就形成了。

但是这个作法不太理想,关键是太耗时间,排列羽毛和制造这种钢板的工程也过于复杂。我还试过通过镂刻来达到目的,后来发现,也不理想,这样做破坏了钢板的结构,使得应有的防御力下降了很多。最后经过反复印证,我创造了填注能量的雏形方法——合金。

此合金不同与彼合金。这个合金只不过是将传导能量和储存能量皆佳的金属例如:糜银、密金,以血脉的方式夹在钢或其他坚硬的物质中。因为这类金属本身非常稀少,也并不适合制作装备,但如果跟其他强度、韧性好的物质结合使用就会产生极好的效果。至于那个‘合金’的成功使用,已经是我的冶炼达到终极境界时的事情,而那时,我已经可以通过物质本身最细密的纹理,达到我想要的目的了。

制作任何一件精良的装备所需要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极大的。何况我还将‘精良’的标准拉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了给自己制作一身对得起魔族神匠这个名头的防具,我花了整整十三个日夜才大功告成。百炼钢为主材料的甲胄中,布满了细密到可以和人体的毛细血管媲美的糜银脉络;注入其间的能量正是我极阴心法的寒冷冻气。在炼制百炼钢的时候,我将蕴涵着风的力量的辅助药物融入其中,这样制造出的甲胄在不减低坚韧度的情况下还能更加的轻盈。

甲胄的款式采用了古罗马和欧洲中世界战甲的风格,为全身甲。没有丝毫奢华的装饰和花纹,膝、肘、脚尖都装了三棱钢锥,手甲是制作中最精巧的部分,掌心为细密的碎链甲,可以上我灵巧的抓握武器;指头前端和手背上向前突起的锐利钢角则使我在空手时也具备可怕的打击能力。一对肩甲是可拆卸的,它们和高领的护颈连成一个整体。肩颈甲和圆领紧身背心状的胸甲结合处,同时也是不影响两臂活动的关节枢纽。最初本打算把胸甲设计成美国老片《蝙蝠侠》中那样‘肌肉’突显的样式来着,后来觉得太做作,于是制作成了更合理的轴心左右对称盾状胸甲。铠甲一共有七十三处弧形设计,这样的费心良苦主要是为了尽可能的减小前进中的阻力;后果就是很难从铠甲的外观上判断出来到底是为女士还是男人设计的。没有威风的肩甲翼稍,没有凶狠狰狞的战兽图案,也没有象征高贵的花纹和闪亮边饰,更没有神秘隐讳的咒符图腾;有的只是一溜水般荡漾的蓝色能量光彩,不停的在清亮的甲面上流动。我给这身凝聚了自己目前最高工艺水平的作品起了一个名字“蕴蓝”

蕴蓝战甲力量+10 敏捷+5 物防110 魔防100 冰系伤害50%吸收火系伤害减半要求力量40 灵器可交易可掉落耐久240

为了纪念死去的剑齿虎,我还制作了一面形态逼真的虎面盔。面具是可活动的,拉起来可以当帽檐儿,拉下来可以挡箭矢;当然也可以使穿戴的人看上去更凶悍些。

镔铁十字枪早在跳崖时就碎掉了,来到月夜森林后,我一直用的是把赶工出来的钢枪。现在甲都这么高档了,自然得配把嗔头的枪才行。于是,寒冰破甲枪就诞生了。枪长180CM,光枪头长就一尺有多,异常硕大,三棱形,三面U型血槽,棱上如同刀剑般有刃锋,刃锋沿着枪尖再延伸出三条尖锐的倒刺。枪身布满了鳞状的逆纹,这是为了防滑制作的;枪尾是一个敦实的三棱钢头。值得一提的是,这把枪除掉同样是靡银夹心外,还混合了原来那身骨片甲的骨粉和荧光粉。我用这种方法来表示对跟我时间最长的骨枪和骨片甲的怀念。太多的第一次都是它们伴随者我完成的,我希望它们能成为我发展的一个见证,一个永远闪光的道标。

寒冰破甲枪力量+15 敏捷+10 伤害125—145 附带每击7点冰系伤害 5%冻结效果耐久300 要求力量35 敏捷35 魂器可交易可掉落

“魂器?听说过宝器、灵器、仙器、神器,魂器是个什么东西?莫非,是机缘巧合下把骨片甲的魂带到枪里来了?”我坐在一棵大树根上琢磨了许久也没想明白。先不去管它,梳洗一番,拿枪换甲,站在一处潭边对着自己的倒影欣赏起来。风伯的披肩那蓝底银边的颜色正好配蕴蓝战甲。“帅啊!真是威风凛凛、放眼天下无对手,杀气腾腾,敢让天地变颜色!现在背上要是再插点儿旗子什么的,那真就齐了!”我摆了个国粹京剧里武将的架势,提枪抬手,摇头晃脑的在潭边好一阵绕,心中那个得意就甭提了。

可惜,现在蕴蓝战甲还无法发挥功效,除非我一直提枪在手才能穿的上。现在是的力量是39,蕴蓝战甲要40的力量才能使用。这1个点难道英雄汉啊!没折,练吧!

最近我发现自己有点变态。一边变的越来越崇尚自然,一边变的越来越血腥残忍。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要人格分裂了。对待树木和自然环境,那真是扫地怕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唐僧的慈悲心我是没少学。对待怪物,则是势若饥狼扑羔羊,扒皮吃肉带抽筋;连内脏都剁碎了埋在土里做了植物肥料。我始终无法用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这种状态,直到…………

月夜森林中已经度过了四个月的时光,我对这里的情况几乎到了了如指掌的地步。哪里有丰富的药草,哪里隐藏的矿石;哪里的剑齿虎最集中,哪里的鸟儿叫声最动听;哪里有清澈流淌的小溪,哪里有湍流飞泻的瀑布;哪里可以享受清凉幽深的晓风残月,哪里可以一览壮丽如诗的山河美卷……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这里看做了自己的第二故乡。既然是自己的家,自然不会再象从前那样任意挖掘、采伐;我已经学会了尽可能的不破坏这里的生态和环境;学会了融入这自然和谐的世界。宁静则致远!最近,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心仿佛一潭深水,平静而沉稳。

站在观圣崖上,眺望群山,风中的落叶捎来了秋的信笺,森林将自己打扮一番来迎接这个丰收的季节。火红、金黄、浓绿,夜月森林将自己装点的仿佛清晨热闹的集市。我正为眼前的美景沉醉,忽然听到喘息着有点焦急和兴奋的声音出现在耳边:“最伟大的‘嗜血德鲁伊’阁下,我总算找到您了,您一定要救救我们啊!”

“嗜血德鲁伊?这个称呼可真是太恰当了!”我心中暗暗的想“崇尚自然的德鲁伊同时又具备疯狂杀戮的一面,恩!简直就是给我量身定做一般。这是哪个不开眼的玩家,可能把我当成NPC了。也难怪,象我目前这么英明神武的光辉形象,被这些外国人误认为NPC也是很有可能的。听他说话的语言是法语,嘿嘿!果然是来到西方世界了。终于该我发飙了,咱可不能丢了国人的脸!”

于是我按奈住自己的兴奋,缓缓的转身望向声音的来处,平静的道:“远方的旅者,你…………怎么会这样!”我实在是不能继续保持那种隐世战神的威严风范了,因为,眼前的一切让我再度陷入了迷惑和震惊!

出现在我眼前的根本不是什么玩家,他那不惨不忍睹的样子让我怀疑眼前的这个生物是不是跟树精石怪的有什么血缘关系。要说它是NPC,那他绝对是我见过的形象最糟糕的一员。

我觉得随便荒野中出现的任何一个人形的怪物穿戴和气色,都要比他好上不止百倍。他那皱皱巴巴的皮肤跟失去生命的、被风干的树皮已经没什么区别了;而头发如果能原封不动的剪下来,不需要任何处理,随便往哪儿一扔,都要比一团枯草更象枯草。嘴唇干裂的样子真使我怀疑他是不是穿越了撒哈拉沙漠过来的;一双眼睛根本谈不上光彩,如同两潭快要干涸的枯井水,这样的眼睛还能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我表示怀疑。

NPC用他那嘶哑的嗓子恭敬的说:“按照族中长老的指示,我已经在这片森林里搜寻了十七天了。终于找到了您,请帮助我们的族人摆脱死亡的阴影吧!现在只有您才能救我们了!”

这个世界颠倒了!从来都是玩家通过各种方式来引发任务,没听说过NPC主动找玩家的。难道是因为魅力值达到顶点的原因?那可就嚣张了。一般而言,做任务可要比简单的杀怪练级划算的多,不但有经验,有声望,还有机会获得金钱和物质的奖励。当然,前提是你能顺利完成,拖的愈久,也就愈没有什么利润可言。自己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触动完成了几个高质量的隐藏任务。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以后飞黄腾达启不易如反掌?

“你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事情的始末还是问清楚的好,万一是让我跟某个阿格琉斯之类的硬汉去干仗,岂不是九死一生?

“唉!”NPC哀叹一声,“阁下,此事说来话长!……”得,不管是哪国的,都有叙述陈年往事的癖好,听这开头就明白,又一个LONG LONG AGO 的故事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