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曾国藩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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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述改建祖屋之意见

【原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弟左右:

十二月初九,接到家中十月十二日信,初十日一信,具悉一切。家中改屋,有与我意见相同之处,我于前次信内,曾将全屋画图寄归,想已收到,家中即已改妥,十一月初一日一信,则不必依我之图矣。但三角丘之路,必须改于檀山嘴下面,于三角丘密种竹木,此我画之要叫嘱,望诸弟禀告堂上,急急行之。

家中改房,亦有不与我合意者,已成则不必再改,但六弟房改在炉子内,此系内外往来之屋,欲其通气,不欲其闷塞,余危以为必不可。不若以长横屋上半节间断作屋为妥。内茅房在石柱屋后,亦嫌太远;不如于季洪房外高坎打进七八尺,既可起茅房澡堂,而后边地面宽宏,家有喜事,碗盏菜货。亦有地安置,不至局促,不知可否?

家中高丽参已完,明春得便即寄,彭十九之寿屏,亦准明春寄到。此间事务甚多,我更多病,是以迟迟。

澄弟办 贼,甚快人心,然必使其余房人等,知我家是图地方安静,不是为一家逞势张威,庶人人畏我之威,而不恨我之太恶。贼既办后,不特而上不可露得意之声色,即心中亦必存一番哀矜 的意思,诸弟人人当留心也。

征一表叔在我家教读甚好,此次未写信请安,诸弟为我转达,同乡周荇农家之鲍石卿,前与六弟交游;近因在妓家饮酒,提督府捉交刑部,革去供事,而荇农荻舟尚游荡不畏法,真可怪也!

余近日常有目疾,余俱康泰,内人及二儿四女皆平安,小儿甚胖大,西席庞公,拟十一回家,正月半来,将请李笔峰代馆。宋芗宾在道上扑跌断腿,五十余天始抵樊城,天可悯也!余不一一。

国藩手草

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注释】

办:惩办,惩治。

哀矜:哀怜,怜惜。

【译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弟左右:

十二月初九日,收到家中十月十二日的来信,信已经看过了。家中改造房屋,有与我意见相同的地方,我在前次信内,曾经将全屋的图纸寄回去,想必已经收到,家中既然已经改造完毕了,就不必再参照我的图纸了。但是三角丘的路,一定要改于檀山嘴下面,在三角丘种上竹子、树木,一定要种得稠密一点,这是我的图纸中最重要的部分,弟弟们一定要禀告堂上,立刻去做。

家中改造房屋,也有与我的意见不合的地方,已经完成的不必再改。但是六弟的房间改在炉子内,这是内外往来的房间,一定要通气,不要把它弄得闷塞,我认为现在这样肯定不行。不如用长横屋上半节间断开来,做成一间屋子,比较妥当。茅房建在石柱屋后,也觉得太远;不如在季洪房外的高坎上打进七八尺,既可以起茅房、澡堂,并且后边地面宽广,家中有喜事,碗、盘、菜、货也有地方安置,不至于局促,不知道可不可以?

家中的高丽参已经用完,明年春天有机会就往回寄,彭十九的寿屏,也准备于明年春天寄到。这段时间内事务很多,我又多病,所以拖延了。

澄弟惩办贼匪,大快人心,不过一定要让那些贼匪的亲戚、朋友等人知道,我们家这样做是为了地方安宁,不是为了耀武扬威,这样才能使人们既畏惧我们家的威严,又不会记恨我们太恶。惩办完贼匪之后,不但不可以面露得意之色,即使在心中也一定要存一丝哀悼之情,诸位弟弟都要留心。

征一表叔在我们家教书很好,这一次没有写信请安,弟弟们为我转达。同乡周荇农家的鲍石卿,以前曾经与六弟交过朋友,最近因为在妓院饮酒,被提督府捉拿交到了刑部,革去供事一职,但是荇农、荻舟还在四处游荡,并不害怕王法,真是奇怪!

我近日常常犯眼病,其余都很健康。内人以及两个儿子四个女儿都平安,小儿子很胖。西席庞公,打算十一日回家,正月中旬回来,准备请李笔峰代替他教书。宋芗宾在路上跌了一跤,腿断了,五十多天才到达樊城,真是可怜!其余事情不再一一说了。

国藩手草

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