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抱她至小河边,才小心翼翼放下她。
他想干什么?
虽然水不深,但是要淹死一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筱筱谨慎地盯着他,在他转身的时候屁股往后挪了挪。
他从衣襟掏出一条锦帕,沾了沾水,才转过身,先是跟她相视一笑。
“瞧你,这么大的人了,走路都不会,又去哪里调皮了?满鞋子泥泞……”
他垂头细细替自己擦拭着鞋子的泥泞。
筱筱这才留意到自己的裙摆,鞋子都沾满了泥。
他的手指太好看,修长且白皙,趁着底下绿油油的草,头顶明媚的阳光,指缝像是会发光似地。
看着看着,打从心底发出暖暖的温意。
然后,就是满腔别扭。
人家一个大男人保持的一尘不染干干净净,相较之下,自己貌似太邋遢了些。
于是,蠕动几下脚丫子。
男子不高兴了,轻轻嗯了声,貌似责备的目光与她对视,一阵子过后,才低下头又一下一下地给她抹干净泥泞。
好吧,有些人天生喜欢给人家擦鞋。
既然司徒颖这么个千金大小姐都能养成恋屏风癖,面前这个“养在相府人未识”的美男子有擦鞋癖又有何奇怪?
她王筱筱可是相当容易接受新事物的。
很快就接受了他奇怪的癖好,心安理得地让他清理鞋子的泥泞,清理完鞋子的泥泞,又去清理裙摆的污迹。
这时候筱筱才明白,原来男子不单止是单纯的擦鞋癖,说不定还有严重的洁癖。
前事在网上见过这么一段说话。
如果男人愿意弯腰为女人绑鞋带,这个男人必定是深爱着这个女人。
因为深爱,所以不计较,连自己的尊严都不放在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