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筱模仿他板着脸,“腻了也没办法,我就只会这一首。”
“噢!”情绪沮丧。
“喂!我好歹每天坚持念诗你听,你不以此为荣吗?”
“我宁愿听姑娘唱歌。”小孩子就是勇于表达。
“嗯?”
“姑娘每次回去都唱歌给家声哥哥与小凤姐姐听,为什么面对我的时候偏偏要念诗呢?”而且专门是他听不懂的诗,这不是明白着欺负他吗?
难道因为他跟他们不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所以姑娘不在乎他的感受?
几个月前,筱筱五人搬到了这个边疆地方,引起当地人注意,这小孩名叫嘎达,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孩子,不怕生,从筱筱他们搬过来的第一日就跟前跟后,跟任何人都投缘。
这不,筱筱每天吃完早膳都会跑到小山坡散步,闲着无事做的嘎达也跟着来了。
“姑娘,你就不能教我唱歌吗?”称呼是随家声他们喊的。
筱筱皱眉拒绝,“不行。”
“为什么?”
“正所谓行行出状元,唱歌这方面已经有家声和小凤了,你就念念诗吧!再说,做歌星有什么好,被粉丝啊狗仔队啊搅得生活都不安乐,做诗人就不同了,每日风花雪月,你愿意的话还可以拿去换个功名利禄,光宗耀祖。”
不知道她在胡扯些什么,嘎达扯扯嘴角,不依不饶道,“我跟他们调转过来不行吗?”
当然——“不行。”
“姑娘……”
今日这小孩怎么这么不听话?筱筱有些烦了,左看右看,眼尖地看见家声的虎头虎脑在密密麻麻的草丛堆出现。
一个惊喜,迎上去,“家声,你怎么来了?”
家声气喘吁吁,“姑、姑娘……回、回去……找!找!找……”
“啊?什么?有急事叫我现在立即马上回去?”能够有借口撇开嘎达,筱筱求之不得,一股脑儿溜开。
边跑边回头挥手,大喊:“嘎达,我先走了!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