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瞳脸上的甜笑化成苦笑,三个月来,她日夜盼着他唤她的名字,她以为,他早已将她忘记,再也不会记起,这世上,还有一个女孩,叫金瞳。
当她听到他唤她名字的声音时,她迫不及待出现在他面前,却忘了顾及他一个人类的心思。
“没错,我不是人类,我是精灵,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你,你若让我走,我便离开,永远都不会出现在你面前。”
精灵?
英杰突然想到妖怪二字,她是妖怪么?可她看起来如此的无害,就算是妖怪,也应当是只好妖吧!
‘你大哥大嫂今天会回来吃晚饭,到时帮你把把关!’母亲的话犹在耳旁,千华也会来,也许,今天是一个机会,一个自已与自已了断的机会。
“你愿意假扮我的女朋友吗?”英杰望着眼前灵动的女孩,尽管知道她不是人类,可他却生不出一丝的害怕,反而觉得她甚为亲切。
金瞳原以为她会被轰走,会被厌弃,却没想到,他竟然不顾她的身份,主动对她发出邀约“你,不怕我?”
“我为什么要怕你?”英杰反问,复又笑了笑“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无论你是什么,我们都是朋友”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和我交朋友?”突如其来的喜悦,令金瞳幸福的差点昏过去。
“当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英杰朝金瞳伸出手,友谊之手。
金瞳指尖微颤,缓缓伸手右手,与之相握,他的手很温暖宽厚。
她的手很凉,却很柔软,触手细腻凉滑,握着时,有种说不出的舒服,令人舍不得放开。
时间很快过去,天色渐渐暗下。
黑色房车停在了陆府门口,英杰帅气的打开车门,如绅士一般将金瞳扶下房车。
此时的金瞳,穿着一件嫩绿色抹胸连身裙,裙身妥帖的裹着她曼妙的身子,褐发齐肩,金瞳耀眼,这一刻,她夺去所有人的目光,包括英杰,她很美,真的很美,一种很甜的美。
立在门口相迎的圣杰和千华脸色微变,别人不认识金瞳,他们又怎会不认识?
尤其是圣杰,脸色瞬间便非常难看,他知晓金瞳的身份,知道她并不是真正的人类,跟本无法与英杰厮守,英杰与她在一起,绝然没有未来可言。
千华伸手握住圣杰,朝他点头,示意他莫要急燥,在事情没搞清楚之前,万不可妄下定论。
金瞳在见到千华和圣杰时,脸色也是一变,一抹愧色跃上脸庞,她微微低头,尽量不去接触千华和圣杰质问的目光。
席间,面对陆母的盘问,金瞳一一作答,只言自已是在孤儿院长大,无父无母,无钱无势。
陆母并未因金瞳寒酸的家世而嫌弃她,反而倍加对她怜惜,她陆家什么都有,可谓有钱有势,跟本不需要再娶一个有钱有势的女人来填充家底,只要儿子喜欢,女孩人品好,一切都没问题。
席过半,金瞳的脸色越来越苍白,连指尖都在颤抖,她是精灵,不是真正的人类,若以精灵虚影出现,自然不会如此,可她此时,用本源精气幻化出与人类一般无二的肉身,又如何能持久呢?
千华故意将手中的果汁打翻“金瞳妹妹,能陪我去换衣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