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两人买了一大堆啤酒,躲到墙角下喝。喝了很多很多,喝到有点意识朦胧以后,风远彻才含含糊糊地说起以前的事。那是风远彻第一次提起以前的事。
从小,他就像所有男孩一样,梦想成为一个行走江湖、行侠仗义的大侠客。他有一个远房表哥,是个武林高手,曾经在国际级的拳王争霸战中获过奖,他经常跑去跟他学武,渴望着有一天也能像泰森一样得到金腰带。
那时,他读高一,年少气盛,常常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成人生准则,遇到什么坏事都要多管闲事。因为这样,他招惹了不少对手和麻烦,却也有了一帮兄弟。因为打架厉害,他总是无往不利。他沉浸在这样的热血梦想中,以为这个世界只是这么简单,相信好人必有好报。
有一天晚上,他下晚自习回家,没走多远,就在一条交叉路口看到小巷里有几个小混混在拦截、调戏一个女生。那个女生是他们班的同学,相当漂亮的三好学生,据说经常有男生想去泡她,他和她的交情还算不错,对她颇有好感。
面对这样的场面,他当然不会袖手旁观,上前去阻止。那几个小混混是社会青年,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对他大打出手。他极力避免和他们发生正面冲突,但看他们没有罢手的念头,而且那个女生也被吓坏了,便豁出去,跟他们打起来。
他一拳难敌四手,却不肯认输。拳脚不长眼睛,他把一个混混的眼睛给打出血来,那个混混大概杀红了,居然掏出一把小刀,朝他刺过来。情急之下,他抓过另一个混混挡住,刀子捅进那个混混的腹部,温热的液体流到了他的手上……
救护车赶来了,警察也赶来了,小混混被送进医院,他被带进警察局,那个女生已经先吓得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