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位面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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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小人物的愿望

什么是高手?

高手没有确定的定义。这大概是由于高手不需要定义,能被定义的,都是庸才。当然,这是很偏激的话。偏激就意味着片面,片面就意味着你很有可能会把大象给看成柱子。因此,偏激的话,向来都不可信。所以,这段话其实就是废话。

但是高手之所以叫高手,至少有一个基本的衡量——那就是他们要比一般人超出很多。

为什么会是高手?

原因很多。有的因为通过刻苦练习成为高手,有的因为天赋超人成为高手,有的因为绝好的运气成为高手,而有的则因为种种莫名其妙的原因或偶然或突然或不知不觉地就成了高手……

高手可以有很多种。这很多种中,有的会让你情不自禁地佩服,也有的则会让你不得不产生鄙视——就他那样的货色,也可以成为高手?

也许一个人三天就可以成为高手,但之后的三十年却可能再也无法更上一步。

这更上一步所成就的,叫做绝顶高手。

普天之下,绝顶高手只有一种,那就是天赋加刻苦加运气的配合。

做一份满分一百分的答卷,答完后,在心中默算是考了85分还是考了90分的,这是高手;而在心中默算着是考了98分还是99分的,这是绝顶高手。

亚历克斯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成为绝顶高手。因为三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他的天赋不好。别人看一遍就会的剑法他看三遍还模模糊糊,别人施展一遍就熟练的剑法他苦练十遍还是老走形。

第二个原因,他吃不得苦。总以为身为剑士就已经是傻人了,若是还整天傻不呆愣地勤修苦练,别人练的时候你在练,别人玩的时候你还在练,别人吃饭的时候你在练,别人做爱的时候你还在练,那不是傻上加傻,成了个傻鸟了?

第三个原因,他的运气特差。他去店里买剑,若是只有十把剑的店中有一把剑不合格,那他不管是随手一拿,还是精挑细选,总之,不管这过程是怎么样的,最终,被他买回去的,肯定是不合格的那一把。他去森林冒险,若是这个森林中活动的魔兽一共就只是从一阶到三阶计的话,那他在外围随便逛逛,碰到的就肯定是那三阶的。

这三个原因加起来,让他早早地就对自己是否能够成为剑师绝望。

不过还好,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在磕磕碰碰中,不知不觉地他就成了高级剑士。还有,最值得欣慰的一件事是,他的运气很差,但是他的命,好像很硬。恁百般折腾,就是挂不掉。

然而和他在一起的人,就往往会搞得很差。

因此,虽然已经成了高级剑士,但没有人愿意和他组队。所有因为看中他实力而把他招收进去的佣兵团,都会在两到三次任务之后把他给踢出来——如果那个佣兵团还存在的话。

最后,搞来搞去,实在没地方可混了,亚历克斯便做了最悲惨的行当——趟大沙漠,也就是为来往于东西两大陆作贸易的商队作护卫。

不知是不是因为所有在沙漠上行走的人都是命比较硬的家伙,他在这里混了很久,居然没有再坑害人。所以,心中对此有点安慰的亚历克斯,便死心踏地,在这里混了下来。

和许多商队里的人都混熟了之后,商队里便会经常有人这么问他,‘伙计(兄弟、年轻人、大哥、小家伙),你怎么会想到到这里混的?有没有考虑换个地方?’

而亚历克斯的回答往往都是这样的:‘我和你们不一样,我是高手,到这里来只是为了历练。十年过后,我就从这里退休啦。’

时到如今,一晃眼间,十年已经过去。而亚历克斯也已经从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变成了一个三十岁的壮汉。

虽然才三十岁,但是由于常年在沙漠行走,让他看起来倒分外有点四十岁的样子。

“其实在这里混也不错,这里说起来危险,其实,真的算起来的话,还不如到森林里去捕猎魔兽危险多。这里惟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食物太难吃了,不是干粮就是肉干,除了咬不动之外,嚼到嘴里还全都一个味儿。所以许多时候我都懒得吃两样,只吃肉干,不吃干粮。”

听他这话,同是护卫的队伍中就有人开始嘻嘻哈地笑。

“那,老大,听说你这次回去就退休了,有没有想过要做些什么?就整天坐着吃躺着喝然后等死么?”年轻溜溜一看就是刚混进来的小家伙倒是很有长远打算,问这话,大半是为他自己将来退休以后干什么作参考了。当然,这话的风格也明显开始带上了佣兵们恶打趣的模式。

“嘿,小家伙,你还真别说,有人请我去靠鼻子吃饭呢。”亚历克斯装高手的样子还是蛮像样的。

“靠鼻子吃饭?亚历克斯你又吹牛了。我还没听说过有什么人是靠鼻子吃饭的,倒是听说过在南方有人让猪用鼻子在地上找蘑菇的。”一个大汉笑道。

“猪怎么能和我相比……不对,你怎么能把我和猪相比……也不对,呸!人家可是说好了,一个月十个金币,请我去给他们闻香水的。”和猪比来比去始终觉得不大对劲的亚历克斯不卖关子了,直接说出了答案。

“香水?听说香水很贵的!”小年轻憧憬地说道。

“什么很贵,是非常贵,非常非常非常贵。我前天还听老板说过,最好的香水要一万金币一瓶呢。”一个也是二十来岁样的家伙说道。

“什么?一万金币一瓶?我的神啊,一万金币,那得是多少?”小年轻惊骇并咋舌道。

对于一万金币是多少,在场的佣兵还真没有几个能有正确的概念的。

“其实,一万金币一瓶也不算什么。听说在大陆的八大商会联合举办的拍卖会上,有香水卖到十万金币一瓶的。喏,就这么点大的瓶子。”这位‘看起来’年在三十左右的男子,一边说一边把两手的食指并起来,用以形容那香水瓶的大小。

“不是吧?那点瓶子才能装多少香水啊!还不一次就用光了。”这一次大概这个意思的话,是好几个佣兵一起说的。

“嘿,这你们就不懂了。要是拿过水袋去装香水的话,谁买啊,一辈子都用不完。越贵,量越少,才越有人买。一次就用完,那就是顶级品。你想一想,就那么往身上轻轻一喷,哗,十万金币没了,那多刺激啊!人家那才叫档次。”亚历克斯到底是有过见识的,上次来请他的人很是给他讲了关于一些香水的事情,因此为番话说下来,很是不同反响。

“哇,亚历克斯大哥,我现在相信是真的有人请你去闻香水的了。将来要是混的好了,可别忘了小弟啊。”小年轻倒是很能说的开。

“呵呵。”亚历克斯笑笑,不说话。

他心里很是期待的,已经有点等不急了。上次请他的那人,为了笼络他,还顺便带他去看了一场拍卖会。虽然听说那只是不上档次的拍卖会,但已经足够让他震憾得无以复加了。

想着现在这样天天白天被太阳烤得要死夜里又被冻得要死走那么多路吃那么多天猪都不吃的东西的情况下,一趟好几个月才赠六七个金币的活,亚历克斯真是索然无味。

上次进拍卖场的时候,请他的那个人随手就是扔给门童一个金币的那一幕,彻底地灼花了他的眼睛。那小门童,一天得收多少金币啊。

想到这里,亚历克斯心念欲炽,拿起水袋,仰天对着太阳狠狠地喝了一个痛快。

这将是最后一次,像这样喝水了。

这个世界上,有的人是装在这大水袋里的水,而有的人,是装在那钻石瓶子里的香水。

我成不了香水,也成不了钻石瓶子,那我至少也要成为能够经常看到那钻石瓶子和香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