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两个丫头尝了一口我做的菜以后,再也不会对我避如蛇蝎,每次逗留在我房里的时间也多了,我也随她们去,告诉她们爱坐便坐,爱吃便吃,只是不要打搅我看书写字就成,偶尔我也会给她们讲讲书中的故事,这两孩子见闻真是少的可怜。渐渐熟悉起来,她们越发的黏我。她们对我的眼神,从开始的鄙夷恐惧渐渐变成了接受最后变成了五体投地的崇拜。
她们说,从没有一个主子会让她们同桌吃饭,从没有一个主子会亲自做菜,她们说我的手会变戏法,会把一切都变得舒适无比,她们说跟在我的身边会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美好而温暖的。
她们愿意崇拜就让她们继续崇拜吧,公主塔所有侍女都是我的粉丝,也不差她们俩。
收拾四周环境的同时,我也没有忘记收拾自己。有一天,我终于在我的脸上看出了问题的症结。
我的五官精致绝伦,那胎记花儿也是美丽的,可是同样美丽的两件事物放在一起,乍一看却显得丑陋而又怪异。我终于知道,那是因为,那朵漂亮的花儿生长在了不该生长的地方。那张漂亮的脸蛋上长出了不该长的东西。
就像皇冠上镶嵌着的黄金龙角,皇帝戴着黄金龙角皇冠,人们会觉得威严而尊贵,但是如果人们知道那黄金龙角皇冠是从皇帝头上长出来的,即使视觉效果完全一样,人们也会觉得丑陋无比。不是因为丑,而是因为怪。就是因为这样,看见我的人会直觉将我归为妖孽异类。就像母亲说的,相由心生。
想到这里,我笑了。我想,我虽然不能改变自己的容貌,可是我绝对有把握能够改变别人对我容貌的看法。
思及至此,我对着镜子,拿起笔,施粉,描眉,勾眼,画唇,一笔一笔细细的描绘着我的五官,让眉眼越发的凸显出夺目的精致来。
等五官的妆容定下,再拿起金粉沿着脸上那朵曼莎珠华勾起了边,再用胭脂花粉将花瓣逐层晕染,就像画国画一样,将那原本樱红色的胎记染得栩栩如生。仿佛真的花朵一样。再用金粉点在眉心的花芯之处,我的绘画功底深厚,几笔下去,整个花朵几乎活了起来,更加妖娆的盛开在脸上。这一次,第一眼给人的感觉是:那花不是胎记,而是为了追求极致的美艳而刻意画上去的。就如有些女子面上的鼻环,眉心的朱砂一样,只不过,我的面妆,更加大胆而妖媚。
为了更显和谐,我用娘亲教我的美甲方法,在每一个指甲上也画上了和脸上同一款型的曼莎珠华,看起来更加美艳而神秘。
我偏爱红衣,大红轻纱穿在我的身上,勾显出凹凸有致的身材,热情又火辣,尊贵而又妖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自己忽而有些面红耳赤。
当我转身,恰巧碰到清风秋月端着果盘茶具进来。看见我如同看见鬼一样,惊叫一声,果盘落地,捂住胸口,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她们的表情实在夸张,我难得被她们逗笑了。
这一笑不要紧,秋月竟然两眼突出,几乎晕死过去。
猪八戒看嫦娥也没有这么夸张,我故意凝眉,问道:“这是什么意思,失败吗?”
清风好半天才缓过气来,那表情完全是看见一只猪八戒突然变成嫦娥的模样。结结巴巴的说:“天啦,王妃……您……您……您……您真的是人类吗?”
我说:“你们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不是……不是……是,太美太美了!”
两个人簇拥着我拉着我左瞧又瞧。
“是啊!王爷看到一定魂都被勾走了!”
提到麟霄,我没了心情,说:“你们出去吧,我要看书了。”
秋月几乎尖叫:“王妃,您打扮这么美,关在这里看书实在暴殄天物了!”这孩子才跟我几天居然学会成语了。
“对啊对啊!要不我们偷偷溜出去逛逛花园什么的,说不定能遇见王爷。”清风秋月两个小花痴一般拉着我逼着我去勾引她们主子。
我挣脱她们的手,冷冷说:“我打扮自己,只是为了看书。”只是为了更好的适应环境。我知道这里毕竟不是世外桃源,不是公主塔,如论何时,美丽的容貌都会给人带来更多的自信。当然,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要不您弹琴吧,弹琴或许可以把王爷招来。”秋月不死心的说。我觉得那语气和利用臭肉把苍蝇招来的感觉雷同。
我败给他了,我说:“我想弹琴时自然会弹琴,况且我的手指还疼,我现在只想看书。”事实上,我断指上的银指套很神奇,几天已经不痛了。
我见那两个人还不死心,说:“你们不是想知道我美甲用的材料从哪里来的吗?”
两个人立即有了兴趣,小哈巴狗似的垂涎等着我的答案。
“曼莎珠华中心的一片花瓣。你们自己去弄吧。”我说。
两人飞也似的冲出去。
我摇头,女人为了美貌真的可以不顾一切的,外面下着倾盆大雨,那两个人竟然就在雨中才采起花瓣。
拾起书卷,我正看得入神,有人推门而入,我的视线依旧盯在书本上,我以为是那两丫头:“这么快采完了?把鞋子脱了,身上的水弄干净,不要弄脏我的地毯。”
门边的人没有动静,我抬头,看见麟霄就站在门边,身后的侍卫为他撑着雨伞。
几天不见,他似乎更加修长挺拔了,依旧是一身白衣,就这么站着,身上像蒙了一层朦胧的光,背后的雨幕带着浓重的湿气为他烘托出一道唯美的风景,似一幅淡淡的水墨画,偏又绝美的惊心动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