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达捂着头,仇恨地瞪着我说:“好,你等着瞧!”然后飞快的在众人哄笑中逃走。
我吹了吹还留在匕首上的头发,然后把它刺进我的靴子里,拍拍手掌,然后朝大家婉转一笑。
“黄雅诗呀,这次你会不会太过分了?你真的不怕死呀?”高平平担忧地问。
“怕也没办法,我不惹她,她都会惹我的,反正是迟早的事情,今天先出一口恶气再说。”为了安慰她,我笑着对她说:“你不用担心,我会有办法对付她哥的,让她以后再也不能在圣璇出现。”
“真的呀?”高平平不大相信地问:“你会不会像上次那样被人砍得要死呀?”
“不会,秦桥,你说是不是?”我回头对一直在旁边静静看热闹的秦桥说。
秦桥耸耸肩,抿抿嘴,说:“不知道,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你尽管开声就行了,我能帮你的必然也会帮。”
“谢谢。”我笑着对秦桥说。
对了,记得秦桥有一个用先进技术制成的钢丝,可以套在手腕上伸缩,爬起墙来如飞般,如果能借给我用的话就好了,不过,我又不敢说,怕她知道我知道她的秘密。
今晚找个机会探探口风,看看她能不能借我一些宝贝用,嘿嘿。
晚上十一点,我和秦桥各自换了睡衣躺在床上。
“秦桥,我碰到了麻烦了。”我头枕着双手,望着粉色的天花板,装作漫不经心的说。
“是什么麻烦呢?”秦桥说,此时的她抱着一只可爱的毛毛熊,头发柔顺地散开在枕头上,长长的眼睫毛一闪一闪的,完全像一个可爱的邻家女孩子。
“就是那个林依达,她的哥哥是一个很厉害的黑帮老大。”
“哦?有多厉害?”秦桥一点都不惊奇,依然是淡淡的语气。
我就把有关丧狗的所有资料一一对秦桥说了。
秦桥听完,沉默了一阵,然后说:“黄雅诗,我想你也应该知道我的武功是不赖的吧?”
“嗯,知道,而且应该比我好多了。”我老实的说。
“你知道吗?其实,你是我第一个朋友。”秦桥语气有点飘忽和伤感的说。
我是她的朋友?她认为我是她的朋友?而且是第一个?
听到这话,我有点开心和感动。
她一直都和我保持适当的距离,近在咫尺,却感觉远在天边。我也不敢和她走得太近,老实说,我有点怕她,她太神秘,甚至可能太邪恶了。现在,她却说我是她的朋友,像她这样的人,如果说你是她朋友,那么一定就是朋友了,根本没必要曲意奉承和虚伪。
“我一直都比较孤独,自小没有玩伴,我所能面对的都是淘汰和杀戮。我想和其他女孩子一样过简单的生活,有温暖的友谊,这是我为什么要来圣璇中学读书的原因。”秦桥说,语气透露出一种少女所有的无助和彷徨。
“嗯,明白。”我想我还是比较幸运的,虽然我也相对来说比较孤独,但是至少每天我都前护后拥有一大帮弟兄陪我吃喝玩乐,面对的生存环境也不恶劣,因为在罗门,除了老大,我还没怕过谁。
“所以,黄雅诗,你现在有难,我当然不会袖手旁观。”秦桥坐了起来,望着我说。
我也一个鲤鱼打挺的坐了起来,感动地说:“秦桥,谢谢你。”
“呵呵,谢什么呀,我们是朋友呢。”秦桥笑着说。
对,只要是朋友,客气话都是多余的。
“黄雅诗,你计划什么时候去屠狗?”
“我本来计划再过几天的,但是,今天这样修整林依达,如果再过几天的话,估计他们已经准备好一切了,现在我想来个突袭,让他们来个措手不及。”
“嗯,不错。”秦桥赞同说。
“嘿嘿,不成功便成仁。这次我要直捣狗窝屠狗。”我故装轻松的说。
“我和你一起去!”秦桥毫不犹疑的说。
“真的呀?要你冒那么大的危险,我过意不去。”听到她这样说,我眼睛一亮,如果真能和秦桥并肩作战的话,估计事情会顺利一大半。
“那当然,你是我朋友,我怎么可能舍得让你孤身作战?”秦桥说。
感动,好感动。
在这个时候,我脑海里突然想起小李飞刀李寻欢和阿飞,以前看书的时候,一直为他们的友谊而感动,现在,我就觉得,我和秦桥就如李寻欢和阿飞一样,一种最温暖最深挚的友情蔓延心房的最柔软处,想不感动都不行。
“现在我们就去搞突袭,怎么样?”秦桥说。
“现在?会不会太快了一点?”我有点惊讶。
“你不是说要给人来个措手不及吗?现在正好。”
“好,那么准备出发。”我翻身下床,准备穿衣和装备。
秦桥看见我拿出那件“金鳞甲”,惊喜地说:“太好了,你有这个东西护身。”
“那秦桥你是否有什么东西可以护身呢?”我问,如果她没东西护身的话,我穿上金鳞甲,貌似不大好,有点自私。
“嘿嘿,我也有,而且比你的还要好。”她从衣柜里拿出她那件我看过她穿了两次的那件白色的夜行服。我看了看,觉得那衣服的布料除了比一般衣服的布料光滑点和坚韧点,类似丝绸,好像没什么不同之处,怎么秦桥说它是防身用的?
“呵呵,你别以为这是一般的丝绸衣料,它真正的名字叫天蚕宝甲,它的防弹功能比你的金鳞甲还要厉害,可以说真正的刀枪不入。”秦桥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