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独特的魅力,让她一举一动都有种斜眼看天下、睥睨向众生的味道。
康王公孙凌看着锦衣的眼神,愈发的有些迷离了。
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里,锦衣虽然很少下车,可每每下车散步走动,即便带了幄帽,也要引得众侍卫惊叹不已。
清华绝世的容颜,似乎越来越不能掩藏,锦衣虽然仍能沉得住气不与公孙凌有任何语言上的交际,然而公孙凌却是实在忍不住了,几次欲上马车与锦衣同乘,都被敖风以各种各样的手段给赶了下来。
这样走走停停,将近月余才到了离京城不远的望城,早已有当地的官吏从县城里迎了出来。为了巴结上康王,那县台直接将自己的署衙给腾空了出来。
晚风轻抚,绿柳依依。
锦衣抱着炽儿在丫鬟的引领下走进一间高大的屋子,看着满室的红绡华幔,目子里闪过困惑的神色,又见紫檀月洞式门罩架子床外,一条半尺宽遍绣鸳鸯的红色帐沿儿横挂在床檐上,床两侧栏杆又以金挂钩挽着龙凤呈祥的帐子,露出床上铺着的合欢被,以及鸳鸯枕,锦衣不由以为自己是错进了谁家的洞房。
刚要出声询问,就见康王公孙凌身边服侍的两名宫女将两支小儿臂粗的龙凤红烛用鎏金龙凤纹烛台端进屋子。
锦衣似乎意识到什么,指着那两支似乎含有别样意味的红烛,冷声喝问道:“谁让你们在我的房间点这样的红烛?”
“当然是本王了,怎么,王妃难道不觉得这样才更喜庆一些?”
门外突然传来一道男子低沉而充满磁性的嗓音。
伴着这声音,康王迈着沉稳的步伐走入。
闻言,锦衣一怔,回眸一望,就见唇角微勾面含淡笑的康王,步履从容从外面走了进来。
只见他墨发以一根白玉龙纹簪束起,穿一件玄色盘领窄袖袍,系饰以琥珀玉石的腰带,足蹬青缎黑底的朝靴,一身简易的着装,在满室红光流彩下,柔和了他略显刚硬的面庞,冲淡了饱含威武的神情,一双深目此刻正敛了锋芒,含着几许温情正深深地凝视着她。
如此的相视,要叫从前的姜氏早就迷失在康王故意制造出来的脉脉温情之下。
可惜锦衣不是姜氏。
锦衣只是微微一恍神,便立刻恢复神智清明,将炽儿交给紧跟在身后的敖风,便对着康王盈盈福了福,道:“臣妾参见王爷!感谢王爷对臣妾的顾念,只是臣妾不喜这红色的布置,还望王爷能让人撤了去。”
康王目光急剧一冷,随即阔步上前,虚扶了锦衣一把,又伸出一手递到了她面前,笑容不减地低唤了一声:“媛儿,你我夫妻许久未聚,像是阔别了多年一样。民间有语谓之小别胜新婚,你我可不是短短的小别啊……以往是为夫慢待了你,还望媛儿勿要继续怨恨为夫才好……”
康王二十余岁的年纪,本就正当意气风发之时,又生得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五官俊美无畴,加之从小习武,多在军营中历练,自有股英姿勃勃的风采。
这般的一个男子,目光炯炯,含情脉脉的望着,就算锦衣明知道这人实际上是个坏得不能再坏得胚子,却也一下子做不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表情来。甚至有刹那的迷失。似乎前世,曾经也有这么一个男子用这样的眼神望着自己……
只可惜那男人最终不但背叛了自己,且成了伤害自己性命的刽子手……
锦衣静静地注视着康王须臾,美好的唇边渐渐扬起一抹娇羞的笑颜,竟对着康王粲然一笑。
康王的目光骤然一亮,正当他以为锦衣会伸出手来将柔荑放进他的大手,甘愿被他牵着走进内室,被敖风抱着的炽儿突地“哇哇”大哭起来。
这哭声宛若平地打雷,直将康王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满室柔情蜜意给涤荡一空。
“你是怎么照顾小主子的?”
公孙凌黑着脸对敖风喝道。
“来人,将刘氏拖出去重大二十大板!”
前一刻温情默默,后一刻就要打人板子。
康王翻脸简直比翻书还快。
“等等……”
锦衣刚想张嘴求情,可瞧见炽儿在敖风怀里哭得厉害,原本以为他在干嚎,待瞧见那粉嫩的小脸蛋上真有泪珠儿滚动,心下紧张的不行,急忙接过来抱到床上打开襁褓,刚要翻看炽儿是不是尿了,却见炽儿白胖的小腿上有一块刚刚掐出来的青紫,原本心里还琢磨着该怎样为敖风求情,见这青紫,一张脸顿时也黑了下来。
直接头也不回地加了一句:“再加上二十板子!”
“主……主子……你说啥?”
敖风不相信似地眨巴着眼睛,掏了掏自己耳朵。
“哼!八十大板!”
康王眼尖,一下子也看到了炽儿腿上的青紫,再瞧锦衣的神色,顿时明白这青紫的来历。怪不得一路不曾听得儿子如此嚎哭,竟然是被这恶奴掐了腿肉!也好,是该给这恶奴一个教训了。
他始终探测不清那刘氏的底细,直感却让他觉得刘氏绝不简单。
可就算是修炼之人又怎么样,话说用黑狗之血泡过的板子可是专门对付会法术之人的刑具!这一路走来的倒霉事件频发,康王不由怀疑身边有个会法术的人在故意作弄自己。
如今见姜氏因为疼惜儿子也不再阻拦,用那泡过狗血的板子正好试一试这刘氏的底细。
八十大板,寻常人早就给打死了。
敖风可不是寻常人,八十板子对他来说应该连瘙痒都谈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