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北京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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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故人

下车的男人是申世飞,是我前男友在湖南大学的同窗好友。

他表情夸张地说:“真巧,吴晴,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呢。”

我一时也愣住了,看着申世飞没说话。

他又说:“怎么,不认识我啦?我是申世飞呀。”

我笑道:“怎么不认识呢,你不是‘生是非’嘛,只是太巧了,我有点不相信呢。”

申世飞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小心眼,还记着那事啊,我不是早向你道歉了吗?”

我和他之间有点过节,上大学时,有一次我和系里的一个男生看电影,被他撞着了。其实我和男同学纯粹看电影而已,可申世飞以最快的速度向我男友打了小报告。男友因此两个星期没理我,任我怎么解释都不听。男友因为对自己没信心,所以抓住我的小辫子小题大做,害我流了一湘江泪水才得到他的原谅。因为那件事,我一见申世飞就叫他生是非。

我说:“什么都能忘,也不能忘了你的英名啊。”

他笑了笑,看到我胳膊缠着纱布,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我说:“没什么,不小心烫着了。”

申世飞脸上露出夸张的表情,“哎哟,烫得厉害吗,怎么烫着了?”

我说:“没什么事。你怎么在北京,是来旅游吗?”

申世飞说:“什么旅游呀,我在这边工作,毕业就来了。咱们别站在路边,能不能赏脸一起吃个饭?好久没见你了,怪想你的。”

我说:“别说得这么肉麻,不过吃饭没问题,反正晚饭也没有着落。”

申世飞打了个电话,好像是推掉了一个饭局。他拦了辆出租车,为我打开车门,很绅士的样子。他看来比上学那会儿有长进了,那时的他可不懂这些,一心只梦想建中国最高的大厦。

我们去“菜香根”吃湘菜。申世飞其实是四川人,在湖南上学待了7年,所以也喜欢吃湘菜。不过我对吃什么菜无所谓,我现在什么口味都能吃了。

一落座,申世飞递给我一张名片--某建筑公司工程项目经理,毕竟是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的研究生,在哪儿都吃香。我说:“混得不错嘛,听说你们这行没一定水平可当不上工程项目经理,是不是马上可以实现你的梦想了?”

申世飞笑了笑:“名片上弄着吓唬人的,名片名片,不就是明着骗吗,梦想还远着呢。”

红彤彤的剁椒鱼头一端上桌,我的口水就流出来了。申世飞见我一脸馋相,笑道:“动筷子吧,愣着干吗?咱俩都那么熟了,别假装斯文。”

“哎,说话注意点,这话别人听了很容易产生误会,免得又生是非了!”我说着一筷子下去直扎鱼眼。母亲说鱼眼睛边上的东西是鱼的精华,吃了对眼睛好。我不知道她说的有没有科学依据,不过我的眼睛大而明亮,被男友形容为黑宝石,而且视力一直保持在1.5。可还是看人走了眼,挑错了一个男朋友。

申世飞要了两瓶啤酒,我一瓶他一瓶。他以前被我灌醉过几回。他这人除了喜欢嚼舌胡说八道,其他地方都好,没什么心机,而且不近女色,估计是他们系里最后一个处男,算得上一个好男人。他没得到“生是非”的雅称之前我一直叫他好孩子。他总说我没大没小,气得对我吹胡子瞪眼睛,但是碍于我男友的面子又没办法,而且他们宿舍的几个男生对我也颇有好感。当然这些都是前尘往事,说起来也没什么意义。

申世飞几杯酒下肚,就说开了:“吴晴,你什么时候来北京的?”

“过完年就来了。”

“在干什么?”

“在广告公司卖狗皮膏药。”

“千万别这样说,广告公司不错,很有前途。我就认识好几个广告公司的,日子过得挺滋润的。你们公司主要做哪方面的客户,有没有做房地产的?”

“我们公司主要做IT行业的客户,没有做房地产的。我一个打杂的哪有什么钱途,累死累活也比不上你画一张图纸,你随手一画,就能画一大笔钱。”

他脸上闪过一丝失望,随即说:“唉,钱再多也是老板的啊,我也只是个打工的。”

申世飞喝了几口酒,盯着我意味深长地说:“吴晴,潘高结婚了,你知道吗?”

潘高即我那个前男友,我一愣,没想到他的动作这么快。我不说话,一筷子夹住了鱼唇,这嘴巴闭得紧紧的多好呀,干吗非要瞎说呢?

申世飞没理会到我心里的难受,见我一脸漠然,于是两片嘴唇继续一张一合:“你不知道?在华天大酒店请的客,场面很气派,据说花了20万,女方家送了套复式房子,两百多平方米……”也许我的脸色不怎么好看,申世飞转了口气,“不过新娘子不好看,又矮又胖。”

我把鱼唇放进嘴里,味同嚼蜡,一口吞了下去,爱和恨就此吞掉了。

我努力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道:“我都不记得他的样子了。还是说说你吧,你怎么样了,有女朋友了吗,不会还是不近女色吧?”

申世飞一脸尴尬,“吴晴,你把我当成什么人啦,和尚啊?我又不修行。”

“修不修行我怎么知道,你不会真的一心只想盖中国最高的房子吧?”

“别笑我了,年轻时不知天高地厚,我哪有那个本事啊,只能是梦想啦。唉,想起来都郁闷,活到这把岁数了还一事无成。”

“你瞎叹什么气,你现在很老吗?”

“30岁的人,60岁的心脏。”

“你还不到30,正是花样年华呢。”

“还什么花样年华,我觉得都过了60。”说完他又叹了口气。

他脸上有些沧桑,他变了,也许真是60岁的心脏了,我以后再也不能称他好孩子了。吃完饭,申世飞很绅士地送我回家,我没让他上楼。我和白纯有君子之约,不带异性回家。

他怏怏地要我和他保持联系。我说好,其实不过说说而已,打电话没问题,见面就说不准了。北京太大,我住西边他住东边,各有各的事业,各有各的生活,若真要安排时间见一面倒不容易。白纯说过要见一个老乡,自我搬进来就听她说起,可直到现在好几个月了,她和那个老乡仍没见面,在电话里都说如何如何忙。在这个繁忙的大都市里刻意安排见一次面,倒不如偶遇来得快,没准偶遇还能带来意外的惊喜。

回到家,我的身心一下子松弛下来,想起很多往事,往事中有潘高的身影。可是不论我怎么努力回忆,他都只是一个模糊的身影,我没有他的照片,我都烧掉了。当时离开长沙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城市。一想到他在那个城市的某个地方,我就会情不自禁想起相爱的日子。不在同一个城市,我会不怎么想他,也许再过些日子,我就会把他忘掉,即使想起他,也不觉得痛苦了。都说时间是最好的医生,会医治好一切伤痛。我在这时间里慢慢等待,等待我忘记他。

尽管潘高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可他结婚的消息还是让我难过不已。

他结婚了,新娘不是我。他曾经在岳麓山对着满山枫叶说过,要我做他的新娘。我们甚至把婚礼计划在秋天,还要来北京看香山红叶,他说岳麓山的枫叶红得不够彻底,红中夹着暗绿。可如今,新娘变了,婚礼的季节也变了,他把一切都改变了。翻手是云,覆手为雨,诺言不过在翻云覆雨之间。

心里的痛、胳膊上的痛一齐把我包围,痛得我想哭,可我最终也没有掉下一滴泪。

夜,很黑,很长,把过去隔得很远,很远。忘了吧,统统都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