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北京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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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初到北京

我和庄一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情同姐妹。我们的父亲都在长沙市委工作,我们就住在市委家属大院里。后来她母亲生意做大发财了,在长沙郊区买了一栋别墅,她家搬出了家属大院。但是我们仍然同校,从小学一直到高中,直到她考上清华美院来了北京,我考上湖南师大留在长沙,我俩这才分开。不过我俩的情谊没有变淡,每逢寒暑假,庄一一下飞机,不是先回她家,而是直奔我家来看我。

庄一毕业后留在北京,进了家外资广告公司。她父母给她找好了工作,极希望她回长沙,但是庄一执意留京,他们没办法只得作罢。而我毕业后进了长沙市区一所中学。

我大学时交了个男朋友,是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的研究生,长得英俊,学业又好。我和他情投意合,风花雪月了三年,岳麓山上、橘子洲头留下了我们深情的足迹。当时我对未来的生活满是美好的期望:男朋友毕业后找个研究所什么的,我找个学校教书,我俩结婚生子后,日子应该能过得安安稳稳。男朋友早我一年毕业,他利用导师的关系找了家研究院,好歹遂了心愿。然而参加工作没一年,他便另攀高枝和领导的女儿好上了。在未来岳父的打点下,他平步青云,前程似锦,就把我给甩了。他求我原谅,他来自山区,好不容易考上大学,费尽周折才留在城里。他两个妹妹为了他连初中都没念完,他发过誓,要让她们离开贫穷落后的大山。

我没话可说,故作大方地祝他美梦成真。他美梦成真了,而我不过是南柯一梦,醒后成空。

他对我说了千万个对不起,他的妹妹们真从山里出来了,而我输得一无所有。

拿是拿得起,放却放不下,我满心惆怅。

庄一回长沙过年,见我愁眉不展,劝我去北京。她说树挪死,人挪活,北京有的是机会,何必在一潭死水里泡下去,泡到最后,只怕淡了红颜,想找个人嫁都难了。她还说长沙是个小地儿,她在北京生活了几年,说话比北京人还北京人,一个“儿”又一个“儿”的。

不过,在庄一的劝说下我动心了。我的确厌倦了这种死水般的生活,没有激情,没有希望,没有未来。流光容易把人抛,这样下去真怕会在不知不觉中老去,淡了红颜。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决定去北京,和父母经过N次唇枪舌剑,终于说服了他们。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父母,第一次出远门心里百般滋味。父母也是,给我准备了满满一箱东西,吃的用的穿的,当然也没忘给我的储蓄卡上存一笔钱。虽然母亲平时念叨我没出息,可一旦我离开她,她还是舍不得。我也有些不舍,但更多的是解脱。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在这座城市里转来转去,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哪条街哪个巷子,生活一点新意都没有。

我特地在箱中塞了庄一爱吃的酱板鸭,她总说北京的烤鸭是名声在外,但比起酱板鸭来,味道差了十万八千里。她家的保姆每个月都给她寄好些真空包装的酱板鸭,她常常一手抱着电话筒,一手抓着鸭脚和我煲电话粥,我在电话里听她辣得直呵气。

在一个风沙满天的上午,我走出了北京西客站。当时我穿着长沙时兴的格子短裙,刚出站只觉腿上刺骨的冷。庄一把苗条的身子裹在黑色的羊绒大衣里,一见我笑得花枝乱颤,忙脱下大衣披在我身上,笑我美丽冻人,告诉我北京不比长沙,这时出门在外得穿大衣。

这时长沙的树木早已长出新芽,北京居然还天寒地冻,而且风沙满天,弄了我一身灰。

刚开始我和庄一住,她的房子虽然不大,但装修得时尚前卫,家具电器样样俱全。庄一让我和她睡一起,她的床是加大号的。可我习惯一个人睡,于是我睡客厅的沙发,进口的羊皮沙发,躺着倒也舒适,一点不逊于我在家睡的单人床。

来北京的第二天,庄一带我去了一家叫百维思的国有广告公司。我在老总的办公室坐了不到十分钟,他就拍板了,“明天来报到!”公司在西直门,距花园村倒是不远,交通也方便。

于是,在庄一的安排下,我开始了北漂生活。

庄一开着她的红色甲壳虫,花了一周的时间,带我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从二环到四环,把北京城兜了个遍。我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得晕头转向。她问我对北京有概念了没有,我摇了摇头,她骂我笨,扔给我一张地图和几本北京生活指南的DM杂志,我看得晕晕乎乎。

庄一在北京生活得游刃有余,生活丰富多彩,白天上班晚上泡吧。庄一的公司在CBD,她经常去三里屯的酒吧。她说没准在三里屯一个不小心就钓到了哪国王子,平民女子玛丽·唐纳森,不就是在悉尼某个酒吧里遇见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成为王妃的吗?人生有很多意外与偶然,不可小瞧灰姑娘。

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里的氛围,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多,喜欢找中国女孩调情,叽里呱啦的,我学的是哑巴英语,比不上庄一在外企上班,英语不离口,能和老外肆意调侃。我笨嘴笨舌,衣着装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像个村姑,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新潮和前卫。

庄一平时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便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抽烟喝酒划拳,无所不能。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调情。她和那些男人调情时,笑得妩媚至极。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我只认识庄一,除此谁也不认识。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我在公司做媒介,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客户都是IT行业的,我有点摸不着头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爱幼,谦卑有礼。

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体会到在社会打拼到底有多不容易了。同时在这里,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快节奏的生活。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除了中午吃饭休息一个半小时,我要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查资料,不停地跟着同事跑媒体,不停地扯着肌肉对记者笑。回过头来,还要讨好前辈同事,像个跟班的丫鬟。

一天下来累得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发酸,每晚早早上床睡觉。而庄一深更半夜才回来,不是加班就是泡酒吧,时常喝得醉醺醺的又唱又跳,吵得我睡不好,而且她烟瘾大,每天两包芙蓉王都不一定够,在这种浓烟中我像被熏的腊鱼腊肉。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在网上找了与人合租的房子搬了出去。

我和庄一的生活方式不同,她不能改变她的生活方式,我也没法迁就她。她对我搬走没说什么,也不留我。还好我们并没因此生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仍是好朋友。双休日,我们常一起吃饭逛街什么的。

我的新家是一居室,在翠微路,离公司也不远。房子虽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室友叫白纯,在中关村一家公司做文员,辽宁人,和我年龄相仿,长得明眸皓齿,面似桃花,喜欢穿粉红色的衣服,涂粉红色的指甲油。她是我的二房东,睡卧室,我睡客厅。我是一个客人,庄一的客人,出租屋的客人,北京的客人。

白纯却说我是厅长,我不解。

她说:“睡客厅的难道不是厅长吗?”

我说:“你睡卧室就是室主任啦?”

“两个傻瓜都想当官,做白日梦!”她哈哈大笑。

“有梦总比没梦好吧。”

“I have a wonderful dream!”

精彩的梦,我曾经有一个美丽的梦,但是破了,我把它留在了长沙。北京能否给我好梦,梦是否能成真,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