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北京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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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庄一日记1

9月6日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瞭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会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会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诗里有这么多最远的距离,其实它们还好,在同一个世界。而人和人却是你走不进我的世界,我也走不进你的世界,所以人和人的距离才是最远的距离,远得不在同一个世界。

我对木木背这首诗时,他正在听一首王菲的歌,他喜欢那个个性张扬、神情冷漠的女子。

她,去香港的北京女子。从王靖雯到王菲,从模仿到创造,从熊猫眼到滴泪妆,从窦唯、谢霆锋到李亚鹏,一个善变的女子。哭了笑了爱了分手了,任由他人去说,她只顾冷冷地唱她的歌,一个自我的女子。

她在慵懒地吟唱《不留》,声音糜烂,层层叠叠,像一阵风,一阵雨。

我把烟花给了你节日给了他

我把电影票给了你我把座位给了他

我把烛光给了你晚餐给了他

我把歌点给了你麦克风递给他

声音给了你画面给了他

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

我把水晶鞋给了你十二点给了他

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

……

给你灵魂,给他肉体,一半一半。

我对木木说,我把王菲写进了日记。

他说,你能把她完完全全地描述出来吗?

我说,没有人可以把另一个人完完全全描述出来,哪怕你坐在我面前我也不能那样描述你。

他说,那不如不写,让她孤独地唱歌好了。

我说,那我们就孤独听歌吧。

最后,我和木木拥抱在一起,感受彼此孤独的气味。我们是同一类人,孤独是我们的特征。

9月8日

今天是白露节气。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因而喜欢“白露”,还有那个可怜的妓女,陈白露。白露好像专门用来形容女人,年华易逝,红颜易衰。还好,我不是露珠儿。

值得纪念的日子--我上班了,从此自由独立,没有了清规戒律。

时光如流水,匆匆而过,一眨眼,四年的大学生活过去了。真正全身心投入到社会,有喜悦,有激动,有想飞的欲望。把今天取名为“独立日”吧,切记每年今日庆祝一番。

公司离国贸不远,是个好地儿,买东西方便。工作室宽敞明亮,给我一台苹果电脑,据说是苹果公司推出的最性感的一款。这年头,什么都用上性感,冷冰冰的机器还性感?

设计部包括我有六个人,三男三女,刚好配成对,男女比例失调不利安稳团结。不过我不喜欢与他们配对,没一个长得顺眼的。头儿是个长着金鱼眼的男人,鼓着眼睛看人,给他取名金鱼眼。另外两个男同事也不怎么的,塌鼻子、歪眼睛巨难看,给他俩取名甲乙庸人。同样是男人,他们比起木木来实在是太不尽人意了,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两个妞也不怎的,一个是没发育全的太平公主,还满脸雀斑,给她取名太平公主。另一个有几分姿色,不过看人眼神直勾勾的,一脸狐媚相,估计在酒吧也是个人物,给她取名妖精。

哈哈哈,他们要知道我这样叫他们,不知会给我什么样的表情。不管了,反正他们不会知道,谁能把别人的内心看得一清二楚?至少我不能,我没那个能耐。

没见到老板,一个金发碧眼的妞儿跟我谈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说起中文来音调不时从南极跑到北极。公司真正的外国人不到十个,多为假洋鬼子,却用英语交流,包括我自己。

餐厅的饭很难吃,估计连狗都不吃。唉,人不如狗,先吃着吧。

木木庆祝我第一天上班,送我一束玫瑰,并请我吃西餐。饱餐一顿,感觉自己是头牛。

吃完饭,和木木去酒吧。晚上有他的节目,他依然唱他的《恰似你的温柔》。我一点也不温柔,却喜欢这首歌,喜欢他磁性的声音,喜欢他忧郁的笑容,喜欢他热烈的身体。

这世上有一个你喜欢的人真好,不然,感情往哪里寄托呢?

给风,会吹走;给雨,会淋湿。所以最好给一个人喽,当然,这个人要爱你,而且你也要爱他。我和木木在人海里遇见了,真好!

9月10日

工作不难,得心应手,我做过不少创意,经验丰富。

金鱼眼不停地说要有团队合作精神。我不认为我能跟庸人们碰撞出好的思想火花,如果真要让我撞,我会把他们撞得头破血流,他们才不是我的对手。

我喜欢独立行事,可金鱼眼把我和妖精放在一个team里,给一个扫描仪客户做创意。

妖精不是我要的那种partner,她总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不知是不是性生活太频繁,她的眼神容易让男人迷失方向。说实话,我对她的私生活不感兴趣,但是我郁闷她的工作态度,她想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我的身上。她以为我是新来的好欺负,我才没那么蠢呢。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在职场中一定要切记这点。

她在我这儿占不到半点便宜,一定恨我恨得牙痒痒的。姑奶奶凭什么让你把我当驴使?

今天加班了,郁闷,我不喜欢加班。金鱼眼鼓着眼睛站在身后,不停地问我什么时候能完工。我懒得理他,妖精不停地给他放电。这女人也太没品了,是个男人就想要。金鱼眼这种没品的男人,给我提鞋,我还嫌他把我的鞋弄脏了呢。

木木晚上没节目,接我下班,给我带了夜宵,不错的情人!

9月11日

很多人在谈论那场灾难,谈论美国,谈论民主。

我一言不发,想到那些还挂在脸上依稀未干的泪花,想到关于一个人从生到死的过程。

生与死只是在瞬间,也许还来不及眨眼,来不及跟最爱的人告别,生命就成为一堆灰烬。生与死谁能把握得了呢?不由你同意,你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界,也不由你同意,你某一天匆匆离开这个世界。来去匆匆如一场风,如一次日出日落。

年纪轻轻的时候就死去总是一件憾事,我不喜欢以这种方式告别人世。既然我来了,我就要经历人生的每一个过程:浪漫的少年,丰盛的中年,恬静的晚年,我都要一一经历。

如果不能让我如愿,就让我盛开成一朵花吧,只负责美丽的花。

木木说我的想法天真得可笑,何必杞人忧天,有福气的人会活到100岁。

如果我能活到100岁,我希望上天让我仍然貌美如花。我不要满脸褶子,像皱巴巴的百褶裙,即使男人不嫌弃我,我自己都会嫌弃讨厌自己。

我问木木,如果我老得很难看了,你还会爱我吗?

木木说,当你老了,我就爱你脸上的皱纹。

我才不信这酸掉牙齿的假话,不过我仍然抱住了他,因为我需要他的爱,需要很多很多,我要他的爱补偿我所缺失的。我是如此的爱他,他的爱是我的空气。

9月12日

这周加了两次班,我有些担心,去买了套兰蔻,花了两千多。女人这张脸真好赚钱,难怪假冒名牌卖得那么火。女人也爱听信广告,只要看到名牌的LOGO就买,明知是假的也要,地铁口兜售假名牌的小贩居然生意火暴。

女人,真是世界上最虚伪的动物。

看到一件三宅一生的衬衫,纯正的黑色,腰间点缀一抹鲜艳欲滴的红,非常喜欢,买下了。

衣柜里三宅一生的衣服最多,喜欢它的名字,仿佛一个女人在空空荡荡的屋子里冷冷清清地度过她的一生,孤寂而忧伤;还喜欢它的颜色,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红就是红,干净利落。

所有的颜色中,我最喜欢黑色和红色。黑色是最美的颜色,是黑暗,是死亡。黑色蕴涵着神秘、诡异、既丰富又简单。而红色是最激烈的颜色,是血,是火,是性,蕴涵着热烈、奔放、自由。木木更喜欢看我穿红色,可惜我不会为了谁而改变自己,为什么要改变自己呢?

9月15日

写日记时木木问我为什么不在网上建个博客,现在还有几个人拿笔在纸上写文字。

的确,现在很少有人拿笔写文字了。现代人追求效率,推崇无纸办公,提倡现代化生活。用键盘敲一两个键可以出来一连串字符,你只需按1、2、3来选择你所要的字;用录音笔录下一段话,再调入软件中,不到一分钟,一段段文字显示在电脑屏幕上,你最多只需校对几个错别字。

用笔写字费劲多了,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一时想不起那个字是怎么写的,还要查字典,费时费力。比不上电脑,方便快捷,只要你记得它的音,它就会给你正确的答案。

尽管如此,我仍选择用笔记载自己的情感。因为键盘敲出来的字没有感情,冷冰冰的,而且没有个性,每一个字母、每一个符号都固定在某一个位置上。

文字失去了个性,是文字的悲哀。

人失去了个性,是人的悲哀。

茫茫字海里,没有哪两个字有相同的形状,完全相同的含义。同样,芸芸众生中,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任何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所以,我坚决用笔写日记,在纸上写下一个个独特的字,记下我独特的思想、独特的灵魂、独特的我。

我的快乐,我的悲伤,我的开心,我的难过,都是独特的。键盘敲出来的冰冷的字描绘不了我的独特。

我也不喜欢让别人看到我的心事,博客总是被很多无聊的人看来看去,品来品去,我讨厌那样,我喜欢自己写,自己看。

木木明白我,所以从来不偷看我的日记。木木是个好同志。

9月16日

参加了一个生日party,很生气。

过生日的是和木木一块唱歌的女孩子,脸白得像个鬼,不会笑,而且不用嘴巴说话,用眼睛。她看人时,眼睛像一道寒光,直透你的五脏六腑,看木木时,眼神却柔和,没一丁点锐利。

十二分讨厌这种眼神。没和她对眼睛,干吗要让像刀剑一样的寒光刺进我的心脏。

她唱了很多歌,也有木木的《恰似你的温柔》,这是木木的歌,今晚她却唱了。唱得很认真,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暗示着隐藏在内心的感情。

这个死妖精。

有人把木木推到她身上,他们接吻了。

是个游戏!

大家这样说,木木也这样说。

我知道是个游戏,她是游戏,我也是游戏,每个人都是别人的游戏,只是不要看明白,不要说穿,糊涂就好。

有的游戏两个人玩才有意思,多一个人会破坏气氛,既然是这样,那我走了!

她看着我,用眼睛笑我,笑我禁不起一个游戏的考验。

我跑到黑夜中,给汤打电话。来陪我玩游戏,好吗?

汤不到一秒钟,就张着翅膀飞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