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鲍莫尔
在实用创新和有效利用上争夺领先权,良性竞争势必会为每一个参与国带来益处。
本书与我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应邀为本书写稿,我深感荣幸。经济领域内的友好竞争将会为中美两国带来美好的发展前景和机遇,这更让人感到欣慰。在实用创新和有效利用上争夺领先权,良性竞争势必会为每一个参与国带来益处。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中美两国具备在这场竞争中充当领头羊的资格。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和美国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无疑是相当惊人的。
显然,创新大赛的领跑者会获得一种成就感和自豪感。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他们才是唯一的受益者。欧洲的经验告诉我们,事实正好相反。自英国工业革命以来出现的新产品和新工艺,其中就不乏欧洲国家所作出的贡献,尽管这些贡献相对较小。这些国家并没有试图去赶超譬如为创新贡献斐然的中国。即便如此,他们的人民生活水平依然取得了显著提高,普通民众也能享受以往只有显贵才能享受的奢侈品。这就说明,无论国籍,每一个人都应该坚信,每个国家都将在这场创新大赛中胜出。
然而,任何一个参与创新的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都曾有过失策,至少可以这样说,在创新过程中每个国家所扮演的角色仍然有待完善。古语有云,吃一堑,长一智。在此,我主要想探讨我们的不足。这样做,并不是一味批判过去所取得的成绩,而是希望借此帮助我们在未来做得更好。
首先,我想谈谈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些方面较为明显。当然,大家也会发现,在此之前,这些方面所取得的进步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些方面主要包括:
·忽视别国的知识与成就,阻碍了向他人学习的机会;
·没有认识到创新创业与发明家和制造商同等重要;
·对有能力的个人缺乏良好的激励机制,阻碍了创新型创业,使之不能完全投身于创造、生产和系统完善的过程;
·在如何培育创新创业的决策上,没有一套科学的程序,使得现有高等教育机构缺乏系统有效的培训体系。
本文会对以上不足进行分析,并且针对如何改善提出建议。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并不是我的初衷。没有哪一个个人或团体有能力解决所有问题。相反,本文旨在强调创新创业的重要性。因为要想充分有效地利用新产品、新工艺和创新,关键在于知识的全面性。正因为如此,创新创业才会对社会进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引进知识的重要性和价值
中国历史专家反复告诫我们,中国古代当权者一直持有一种观点,在当时被公认的知识领域,如哲学、医学和大众科学,外国人并不能带来多少新的见解。这种态度无可厚非。在10~12世纪之间唐宋时期【甚至更长】,中国在科技上取得的成就确实远远超出了其他任何国家。中国的重大发明,比如造纸、印刷术和活字印刷,对知识的积累、保存和传播贡献卓越,在这一点上,中国领先“古登堡计划”几个世纪之久。基于这一历史,中国作为大国的优越感也就不足为奇。但是,正是这种优越感,阻碍了这个国家去了解有价值的新产品,比如机械钟【苏颂水运仪象台时钟亦不容忽视】。他们一度认为,“中国可以依靠先进的文化征服世界;这个国家无须参与外国商贸之战”【李露晔,1996年,第179页】。最终,这种态度导致了1525年一纸诏书之后,明朝庞大的远洋舰队的解体【李露晔,1996年,第174页】。从那以后,中国商队被禁止参与世界贸易,中国的海岸线向欧洲各国开放,而后者出于贸易扩张和帝国侵略的目的开始派出大批商人探险队进入。
当今世界,创新得到空前发展,向他人学习成为各国的当务之急。任何一个国家的专利发明都不超过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向他人学习,否则就会落于人后。
中国并不是唯一一个犯上述错误的国家。美国也曾经有过类似战略上的失误--与中国所犯的错误形式不同但后果可能更为严重。我这一代就曾经目睹美国对少数族裔的歧视。不幸的是,中国移民所遭受的待遇尤其恶劣。美国人对后期移民设置了严格的关卡,因为我们忘却了自己的移民祖先,也没有意识到很多美国重要的发明,尤其是在高科技领域的发明,都要归功于新移民。美国大学对这些移民的态度并不友好,他们得到的职位往往不需要多少创造力和智力。比如,在19世纪,中国移民就曾在美国铁路建设中做过苦力;后来,在20世纪,他们经营过干洗店。美国政府的移民政策对移民长期以来的严格限制实际上是拒绝承认移民对美国经济的贡献,而美国本土曾是移民的发源地。
没有认识到创新创业的重要性
就像李约瑟【Joseph Needham】教授提出的经典疑问那样,既然中国的创新产品和创意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无可匹敌,那么为什么在18和19世纪没有发生西方世界那样的工业革命呢?为什么几百年以来中国在经济上发展甚微?当我们开始思考最近二十多年来中国在经济上取得的飞跃的同时,早期的发展停滞更让人感到疑惑不解。
显而易见,中国早期的经济发展不足原因复杂。然而,正如李约瑟隐射的那样,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正是中国并没有认识到创新创业的卓越贡献,而导致了整个国家对激励创新创业精神发展的忽视。
缺乏对创新创业精神的有效激励
“创新创业”是指能够识别具有潜力的发明,懂得如何对其进行有效开发,以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扩大其使用范围的个人。对创新创业精神的激励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最显而易见的手段是专利制度。专利制度为创新者提供物质奖励。另一种经常使用的手段是合约效力。创新使用者从生产商和市场推广商手中获取使用权,而合约效力能够保证创新创业者从创新使用者手中获得既得利益。防止政府征用“知识产权”的制度也是一种有力的激励手段,在欧洲和美国效果显著。
然而,在中国古代--即使是在元朝以前的发明鼎盛时期--当时的激励制度并不鼓励推广发明的人才朝创新创业精神方向发展。相反,当时最吸引人的激励制度是科举考试。这种考试强调对经典知识的掌握,而不是科技和经济学。尽管科举考试旨在保持不同阶级的政治均衡,但是商人【也就是潜在的企业家】被排除在外,因此无法获得中举之后伴随而来的名望和权力。基于此,我认为造成唐宋时期发明逐渐走向衰弱的主要原因之一正是激励制度的缺乏。
作为造成近期全球经济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美国也未能避免上述问题。经济危机进一步恶化,使得公众矛头直指美国大型企业的领导人。尽管这些领导人并不称职,或者在他们任职期间公司彻底解体,但是这些企业为了获得短期的丰厚利益而恪守合约安排。对未来企业管理人员的这种承诺就是对企业真正的主人--员工和股东利益的公然蔑视。更重要的是,只注重企业下个月的表现--甚至是下周的表现而不是长期利益,显然不利于创新创业精神的发展,而只有创新创业精神得到了发展,企业才能在更远的将来立于不败之地。
缺乏行之有效的创业精神教育手段
最近几年,科技发展开始变得更为复杂,让人捉摸不定。这就需要科学家、工程师和发明家接受更为全面和坚实的教育。对创新创业来说也是如此。他们必须对新产品有所了解,知道新产品的不足和亟待完善的地方,并对其使用范围【尚未开发的使用范围】加以想象。
然而,除此之外,当今的创新创业还需要掌握另一方面的知识。法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和数学家亨利·庞加莱【Henri Poincaré】曾经这样评价过他的母校巴黎综合理工学院的教学:“我们就像置身于一个庞大的机器当中,必须严格遵守其运作方式,否则就会被落下。我们必须做前20代人所做的事,也必须做在我们之后的2n+1代人所做的事”【Galison,2003,第53】。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我们需要达到一个平衡:越坚定不移地依赖前人传授的知识,就越难以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而后者正是重要和新奇发明必不可少的。这并不是说,受过坚实教育的人毫无用处,或者他们的成就无足轻重。相反,我相信,通过对创新一步一步、不可或缺的完善,这些不断涌现的创新者激发了我们的热情和好奇,为整个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因此,经济快速发展需要两种人才:一种是创造力尚未受到教育束缚的人才,另一种是受到良好教育,在发明创造上孜孜不倦寻求突破的人才。这些突破往往难以直接运用到实践之中。
必须强调的是,以上分析只是假设。至于什么才是针对创新创业的最有效的教育手段,研究领域中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我认为,目前没有哪一位研究者或教育学家找到了最有效的方法。这一点并不只是中国和美国存在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创新创业的教育手段,在美国、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大学里,是基于未经证实的传统和猜测。创新对于整个人类的贡献卓越,不能满足创新创业需要的教育体制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