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看,老板欺负她不懂挑虾,给她找了一只个头很大但奄奄一息的龙虾,亮给她看:“姑娘,这只好!又大又鲜!”
姑娘掀起帽子,露出一双晶莹灿烂的眼眸:“好,帮我称称。”见我在打量她,咧嘴一笑,“你也爱吃龙虾啊?”
热情友好的人类很容易让我心生好感,我回个笑给她,拿过网兜捞了一只龙虾递给老板:“称这只。”
一箱龙虾里,闹得最凶猛、最难驯服的才是好龙虾。我刚发现老板在挑龙虾时,这只钳住了他的手不放,甩了几下才摆脱,它才是最好的,肉会很活很鲜嫩。
老板已帮姑娘称好了重量:“两斤八两。”
“咦?”姑娘不傻了,狐疑地问,“有这么重吗?”
老板的秤翘得高高的,摆出“你羞辱我了”的表情:“你看你看!”
姑娘不作声了,抓起龙虾不停地抖啊抖,抖得一地的水。我怀疑那只龙虾都要被她抖得昏死过去了,忙制止她:“龙虾得吃活的!别弄死了!”
姑娘挠挠头,嘿嘿笑:“水也有重量呢!这个钱得抖掉!”
我对她的好感顿又深了一层,天下财迷是一家,有追求的人理应惺惺相惜,比如我,比如她,比如那位绿岛食品店老板贵公子。既然是一家人,我就不能让她吃亏,把我挑的那只让给了她:“姑娘,龙虾又不是胸,越大越好。”
姑娘瞟瞟我的胸,色迷迷地回敬:“姑娘,胸又不是男人那话儿,越大越好。”
“你……”我差点就脱口而出,男人那话儿又不是越大越好,得靠技术!技术!我从酒库撤退那夜,听见有男人反击同伴时这么说过。不过这话太粗俗,连我这种粗人都说不出口。它太有违我14岁的纯情年龄了,即使我是个逛过青楼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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