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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又一位美男出现了(13)

他折过腰身捏我的脸:“穿得破破烂烂,却点了一大桌好菜,又大有把饭当成最后一顿吃的嘴脸,显然钱财来路不正嘛。”双眼弯成月芽儿,眉飞色舞道,“我喜欢你那挥金如土的气质和一贫如洗的实质,有趣,很有趣。”

我讲给云天听,其实我最饿的经历不是在监狱,而是六岁那年。当时我已不怎么练功了,不是每个习武之人都是武学奇才,我和老七同时起步,两个月后,他就有模有样,我却连练个步法都左脚绊右脚,每每摔得鼻青脸肿。

说来惭愧,第四个月,我才能跃上和我等高的小树。黄昏时,老七收了剑喊我去吃饭,我仰望着他从围墙上跳下来,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那么容易就能越过去呢,明明是高耸入云的障碍。

我的孩提年代,出奇地不堪回首。练了两年后,我还会摔跤,愈发失去了信心,能偷懒则偷懒。天底下的读书人那么多,但成为状元的又有几个?很多人即便头悬梁锥刺股,仍连秀才也考不上。更无赖地说,留名历史的多是皇帝奸佞忠臣良将刺客和妃子,又有几位是状元出身?

武者又何尝不是?武林至尊只有一个,其余人等不妨自立门派,三个人两把刀就能号称华山鹰派洞庭水帮,帮主教主瓢把子大当家,个个有名号,人人笑开颜。

靠着满肚子歪理邪说,我极大地纵容和说服了自己的懒惰无能。至少将来可以说,我就是不刻苦,不然早就能和老七打个平手了。

把自己武功平平推到不刻苦上,总比承认自己笨强。谁说我笨我就会冲谁发火,像守财奴最怕别人说他吝啬,麻子脸最怕别人当着他面吃芝麻。

我四岁学武,两年后就频繁偷懒,带本诗集上山看,消磨一下午。我六岁时,销金窟在雷公山脚下,我常在秋天跑到山上,晒太阳读诗诵词。雷公山上满是植物,常有樵夫药客出入,不是什么人迹罕至的荒山,否则我才不去呢。

大师兄的书很多,《六韬》、《三略》、《鬼谷子》、《将苑》和《唐李问对》……我都不爱看。最感兴趣的是诗词,《论语》也还行,朴素好读,朗朗上口,回味无穷。师父说我罗嗦且好动,又好大喜功,乐意学的也就是诗文之类不费劲的东西,比练武省心省力。在武学之家里靠了吟诗作对来脱颖而出,是为剑走偏锋,又狡猾又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