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极品相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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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戈壁孤独的少女

休息了这片刻,阿坤率先起身道:“走吧,坐长了就再也起不来了。咬咬牙齿。”

于夜下继续上路,再过两小时似乎就是末日,阳光一出,这行人再也不可能有作为了。

终于,唐陈凭借着感觉,调整了一次方向,到一定的时候阿坤忽然蹲下来查看了许久,让他追踪到了马粪的踪迹。

马粪还“新鲜”,这证明时间不太久,也证明路线对了。

再过两个小时,就再也不可能寻找到马粪踪迹了,阳光一出,马粪会在十分钟之内完成变态的氧化,变成沙子。

几人再最后意念的支撑下,加快脚步飞奔。

而不知道什么时候,近两天来始终如影随形的沙暴,已经远去了。脚下感应,这里也变为了浅沙地。

“啊,亲爱的牧羊少年,请问你多大年纪?”

“你半夜里在沙漠独行,我和你作伴,愿不愿意?”

“啊,亲爱的你别生气,谁好谁坏一时难知。”

“要戈壁沙漠变为花园,只需一对好人聚在一起。”

(词句引用自金庸先生著作《白马啸西风》)

即将天明,隐隐约约的听闻到了一个出自少女之口的奇怪歌声。

小萝莉吓得又跳又叫:“有鬼,丽丽怕鬼,传言半夜的沙漠里,女鬼就是装作少女来吃人的。”

王思情也被小萝莉吓一跳,一大一小两美女,又抱在一起瑟瑟发抖了。

而阿坤皱起了眉头,握紧了口袋里的指刀。他不信鬼,但是黑夜的死亡戈壁中有少女的声音,这事有多坑爹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先握紧刀,其他的再说。

终于,唐陈露出了欣慰的微笑,笑容犹如月光一样柔和。那是一种黄沙淘金,显露真金的感悟。

“丽丽你不懂,谁唱歌我不知道,但从歌声听,我了解她的情绪,她的心灵和你一样美。咱们找到这个歌声的源头。”唐陈道。

“真的吗,她和丽丽一样漂亮吗?”小萝莉没有不服气,显示出一丝好奇。

唐陈微微一笑,不予回答。

“啊,亲爱的牧羊少年,请问你多大年纪?”

“你半夜里在沙漠独行,我喝你作伴,愿不愿意?”

“啊,亲爱的你别生气,谁好谁坏一时难知。”

“要戈壁沙漠变为花园,只需一对好人聚在一起……”

那个清脆优美的寂寞歌声,始终在夜下漂浮着。

阿坤听不懂,却也勉力按照声音的方位,带着所有人寻找了过去。

不久,感觉地上的沙子更浅了,有种脚踏实地的感觉了。而不远处,一个比小萝莉大不上几岁的少女,大约十六岁的样子。她的眼睛在晚上仿佛一对宝石明亮,那是清澈的,干净的,热情的,懵懂的眼神。

她戴着一顶古怪的帽子,坐在荒凉的沙地上休息,很因为寂寞,她就一遍一遍的投入歌唱。她的身边有一匹神骏的马,雪白的马。

马儿很乖,时而亲昵的伸过头,在少女的脖子间蹭着。

歌唱间,少女停下,看到一行四人走来。其中一只小萝莉,一个如玉一般的年轻男人,一个熊腰虎背的汉子,还有一个丝巾包裹着头的美女?

碰——

走到近处,全部人失去了那口支撑的气,全部倒地了。

“?”那个做民族打扮的少女没有大漠的粗放豪情,生得水灵秀气。她楞了楞,注视着小萝莉道:“你们是汉人吗?有要我帮忙的吗?我会说汉语,我也是汉人。”

小萝莉扑街中,没有回答。

那个少女看看几人又道:“看来你们渴了。”

她就从马儿托着的袋子里,拿出了水袋,蹲下来,很耐心的样子慢慢的给所有人喝水。

差不多之后,一整袋水就叫小萝莉给大部分喝了,那可是一大个袋子。这家伙简直就是个骆驼。霸占了其余人的水,导致王思情阿坤唐陈三人,没怎么喝够的样子。

清早的太阳慢慢升起的时候,一行人还是动也不会动,没有一丝力气。

这个阿坤知道,问题不大,但是得修养一下了。

“走吧,我带你们回去。”

那个少女说着起身,也不问几个造型坑爹的家伙的出生和姓名,让白马托着小萝莉和王思情,少女和阿坤唐陈步行,缓缓朝着一个方向进发。

行走间,唐陈侧头看着这个少女道:“你叫什么?”

“我叫文秀。”少女说道。

唐陈微微一笑:“好名字。你爹爹妈妈呢,怎么放心你夜下一个人在沙漠里唱歌?”

文秀低下头,叹口气道:“爹爹妈妈死了,很早就死了。留下了这匹白马和这个名字给我。在这里,我是爷爷养大的。我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我喜欢的地方唱歌。所以我就来了。我不在家里唱,因为爷爷有群客人很凶。我唱歌影响到他们,他们就打我爷爷。大哥哥你知道怎么报警吗,我想帮助我爷爷。”

平凡甚至弱智的话语,听来却仿佛一个天雷,震动在几人的胸口。

唐陈沉默了些时候,没有表态,转而道:“文秀,你歌声里有悲伤,想必是因为你爸妈的早逝。但更重要的是孤独,我很好奇,为什么呢?”

文秀眨了眨眼睛道:“你长的真好看,大城市的男人都像你这么细腻文秀,又理解歌声吗?”

唐陈露出古怪的神色,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小萝莉插口道:“不是啦,我和哥哥也来自山里呢。大城市里好美好繁华的,什么都有,还可以‘杀水果’。”

说着她把王思情的手机拿出来显摆一下。

文秀说道:“我们家里不太擅于和人打交道,爷爷说他们很狡猾,所以我们住到这边来了。这边见不到人。我八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死了。爷爷没有送我去念书,我不懂什么。”

唐陈示意小萝莉别打横。又问道:“文秀,你还没有回答我,你歌声里的孤独是怎么来的?”

文秀想了想伤心的道:“靖哥哥和我一起在长大,但是命运弄人,因为不喜欢接触人,爷爷带着我搬离了村里,我离开的这些年,靖哥哥就和阿达姐姐好了。我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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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情听得险些摔下马来,从两小无猜,到移情别恋了。

这原本出现在剧本中,在如今的城市也太正常不过,不过这些话,出自一个如此奇怪的在戈壁的夜下唱歌的少女口中,王思情自己也不能形容,这些平凡幼稚的话语之下,隐藏着多少情绪。

小萝莉出馊主意道:“这有什么的,我哥哥很有本事的,咱们这就去帮你抢回靖哥哥,让阿达姐姐靠边凉快。让我哥哥主持你们成亲。”

这次,唐陈也险些喷饭了。和王思情对视一眼,哑然失笑。

不过听着两一大一小两少女无脑对话,没人不触动,也没人不宁静。

文秀摇头答道:“不要了,他们都是好人,其实我不怪他们,只怪命运弄人。”

所有人,都没有再说话。

许久之后唐陈喃喃道:“现在我总算知道老酒鬼为什么有一趟西行。此外,为什么六百年前那个唐家少年要违背祖训,从而模糊记载保护白马了。你属于这个地方,只有这片还没有污染的天空配得上你。虽然这片天干燥,却纯净,像你一样。”

文秀不是太明白的样子,水灵的眼睛,好奇的看着唐陈。随即她说道:“我总觉得,好像见过你,却很模糊。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唐陈微微一笑:“有些人某个时刻遇到事的时候,会奇怪,仿佛正在发生的事,什么时候在梦中见过似的。人的梦很难记全,但是有慧根的人,会在两个点贴合的时候有所悟。其实这是追寻前世。”

“哈哈。”文秀笑了起来,总算明白了,这个怪人在说胡话。

一路无话,文秀也不顾及旁人,不问他们的来历,又开始了她美丽嗓子的歌唱:

“啊,亲爱的牧羊少年,请问你多大年纪?”

“你半夜里在沙漠独行,我喝你作伴愿不愿意?”

“啊,亲爱的你别生气,谁好谁坏一时难知。”

“要戈壁沙漠变为花园,只需一对好人聚在一起……”

再次听闻了这种情绪浓厚的歌声,王思情也受到了一些感染,和唐陈对视一眼,仿佛心有灵犀,两人一起低声道:“不让这个孩子高兴起来的话,心里不好过。”

许久之后,远远的看去,隐约能看到一个有部族帐篷风格的建筑了,其实是一个小院,在这片无人区显得很孤立。

文秀高兴的指着道:“快看,那就是我爷爷的的家了。这里是进入大戈壁的一个重要入口,爷爷选了好久才选中这里的。爷爷准备了许多床位,还有吃的,打算卖给过往的冒险者旅客,让他们可以有地方歇脚。此外,爷爷去年赚了些钱,添加了两只羊。”

随即文秀低声道:“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羊儿走丢了,它们自己不会回来了。要是它们像白马一样能够自己回来,那该多好?以前我师父说要教我秘法,这样就可以防止家里不顺。嗯,其实秀儿不想学那些,秀儿只想在学堂里,如同其他小孩一样听课。”

“你有个师父?”唐陈心里动了动,一时有些怪异的感觉,“他教你了些什么,说给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