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这人类的天性还真是让人讨厌。
这日,我很早醒来,猜想着爱热闹的姐姐这段时间老呆在家中,现在不同于以往,没有了公子哥儿的陪伴,她一定会觉得郁闷许多了。
于是我跟丫环一起到菜市场买菜,准备做姐姐喜欢吃的菜。
爹爹不许我穿太艳红的衣裳,那样太招摇,容易惹来麻烦,于是我一改以往浓妆艳抹,打扮得清淡得宜,也不再蒙面纱,走到大街上,倒没有人认出我曾经是长安怡院的当红姑娘。
本来么,这人是很善忘的,只要有一段时间不出来,不闹绯闻,他们很快就会忘记一个人的。
赵府去菜市场的路,必会经过怡院,为了避开怡院,我特地绕路,走了颇长一段路。我倒没什么,丫环倒是走得气喘吁吁,远远跟在我后面。
“小姐,你看看这只肥猫,跟了咱们好长一段路。”丫环追了上来,因为走路而显得通红通红的脸。
我转过头一看,只见墙壁上,站着一只猫,两眼炯炯,岂不是那人喜欢粘着我的波斯猫?它怎么会跟着我?
知道我发现了它,喵呜一声,继而从墙壁上跳到我的脚边,用身子蹭我的裙裾。
“小姐,我帮你赶走它,它的猫毛会弄脏小姐的衣裳。”丫环焦急地说,想要赶它走,不料猫的毛顿时耸起来,狠狠地喵呜一声,吓得她不敢说话。
“映红,不要吓它,它可是我的好朋友。”我微笑阻止它,这猫猫有灵气,不是普通人都会亲近,就连妈妈有时候也驯不服它呢,要不是有个波斯国的客人留了下来,知道它价值千金,妈妈早已把它赶走了,纵然是那样,她也不许别的姑娘摸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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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留言,好郁闷。
幸好还有人支持偶,谢谢静宝为偶说话,那些骂偶要V的人就让她们骂吧,没办法了,作者也是人,也要吃饭吧,就当偶爱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