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二年五班的潘志高有写信给你,是不是呀?”
“嗯。”她平淡地应了声。
张小玲瞪着兴奋的大眼问:“然后呢?”
“然后什么?”
“你的回应啊!”
“当然是退回去了。”
“啊?!干吗退回去,应该收起来当战利品啊!而且你退回去,不是让别人笑话他吗?”
“我不收的东西绝不占为己有,退回去总比丢在垃圾桶里好吧?”
“哎,好残忍,那个潘志高不错呢!个子高、又是棒球校队队长。对了,那个三班的许龙史呢?他不是放话说要追你?”
“不关我的事。”
“话不是这么说,看在他上次跷课、偷跑去看你演讲比赛而被辅导员抓到罚跑操场的分上,至少同情他一下子呀!”
“乱发同情心反而是一种滥情。”她看了下手表道:“还有六分钟。”
“谈谈你喜欢的男生类型吧!”真是分秒必争啊!张小玲加快了语气。
“没有。”
“别小气嘛,就拿我来说吧,我好欣赏那个一班的班长郑宇杰喔,功课好又担任朝会主持、大队长及篮球社社长,实在优秀得不得了耶!”
几个坐在附近的女同学,耳尖地听到“郑宇杰”三个字,立刻也凑来附和着。
“是呀,他长得很帅呢,风评又好。”
“昨天的篮球赛,他投了好几个三分球,真的好厉害。”
“说到篮球,对了,听我念高中部的姐姐说,他们隔壁男生班转来一个学生,很英俊喔,从美国转学回来的,也超会打篮球,好像叫……对了,叫爵烽日。”
芷薇原本半睁的眼帘稍微拨开了些。消息传得可真快,他才刚转学进来便成了话题人物。
也罢,不关她的事。
“我知道、我知道,那个爵烽日也长得很好看耶,打起篮球来很有架势喔,转进来没多久便很受学姐们欢迎。美国回来的就是不一样,不但长得高,气度也与众不同,据说高中篮球社拼命说服他入社。”
“如果他和郑宇杰相比,不知谁的篮球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