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笑笑,随手使出了一个火球把左边约二十步处的一棵花妖食人树炸成了焦碳:“我有自保能力的。”
比呐惊骇的看着尤自燃烧的食人树,半天才反应过来:“你怎么会有魔力的,你不是秀族吗?”
白牙正被林乐乱说一气恨的牙痒痒,见又闹出那么大的纰漏。只好出言指点道:“说你是狼族和秀族通婚生的。”
“我妈是狼族的。”
比呐又吓一跳,秀族会魔法已经是骇人听闻了,现在居然还是杂种。支吾道:“噢,这样,这样。那什么,我们走吧。”心下已打定注意赚了金币后就离开这个随时会引发大乱子的祸胎。
比呐不说话,接下来的路就寂寞了许多。不过林乐也正好得空向白牙询问种族间的事,自然不会在意。
“魔界六族中以我们狼族为尊,接下来分别是豹,虎,鹰,隐,牛。从魔界有历史开始王就是从狼族中选出来的,这次乔能够当上王我还蛮佩服他的。”
“那秀族和弱族呢?”
“弱族是最最没用的种族。族里人一般就做做招待,杂役之类的工作混口饭。秀族么,除了长的比弱族好其他也一样。因为歌喉不错很容易被人抓去当玩物。其实我在位的时候曾禁止过事,不过这种风气流传了几千年,一时也改不了。”
“哦?你禁止过?”林乐来了兴趣,从相处的一段时间来看,白牙无论如何也算不上一个贤王。居然会做出这么开明的决定,实在是很出他的意料。
白牙沉默了半晌,方开口道:“因为我妹妹嫁给了一个秀族。达修?罗德也是确有其人,不过他和他父母已经被我秘密处死了。”提起伤心事,这个曾经的魔界之王语调有点苦涩。
“对不起……”没想到一个简单的问题会引出这么复杂的事,看白牙神情有悔不当初的意思。林乐也不忍心苛责,安慰道:“算了,有些事做的时候是不知道对错的。要回过头来看看才有答案,你也不必太自责了。”
“谢谢……”
气氛有些尴尬,比呐见这个罗德一个人自言自语的说个不停(他当然听不到白牙的传音)。不禁怀疑这人脑子是不是有病,莫非通婚出来的杂种都这么怪?
“恩,那个通婚生的有什么不妥吗?”
林乐这么一问,比呐和白牙同时答道:“会被整个魔界的人追杀。”
“所以你最好不要随便告诉别人你的生世。”比呐好心的劝道,这个弱族的心地还算是不错的。
“他说的对,以后你也要少用功夫——偷偷的用元素操控倒是可以。以你的体质,想要不被人发现简直是轻而易举。”
“还有,我希望你能被抓。借机混进政界高层中去探听一点机密,对我们的大业有好处。”
“什么?要我出卖色相,你早就想好了吧?”林乐气的差点说不出话来,这白牙也太阴险了:“还有,我什么时候答应你的大业了?这我还得好好考虑考虑!”
百多公里的路两人一兽大约走了近三个小时就到了——虽然是弱族,但比呐步行速度还算可以。毕竟在恶劣的魔界生存,体质比一般人类是好上许多。
炼修城已经遥遥在望。
中午时分,魔界炼修城的大街上,一个肩上趴着只白色小狼的秀族白衣青年施施然的信步走着。挺拔的身型,俊美的容貌和一头拉风的齐肩白色长发引起其他行人驻足观望,趴在肩上的纯白小狼也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事实上,一般年青的秀族大都已成为高门贵族中人的私有玩物,象这样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的绝无仅有。况且以黑市价格,一个秀族足可以换到近一千枚金币。高额奖金诱惑下,已经开始有人蠢蠢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