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璐那时候并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因为她根本不打算跟谁在一起,她觉得一个人生活很好。他没回来时,她和朋友同学一起学习生活,要多自由有多自由,上课上自习去图书馆,平时参加不少社团活动。别人为爱情为学业烦恼,她都没怎么烦恼。她记忆力好,英文不错,中文系的课程对她来说完全不在话下,不用费劲就能爬到前三名。当然也有郁闷的时候,例如,组织活动为患疾病的同学捐款收效甚微,寝室同学打工被骗,妈妈打电话来训斥她等等,但总的来说,是奋发向上的。所有让她郁闷的事情里,似乎都没有感情。
一直有人说她异类。大一的时候,总有些面部不清的男生追她,给她写信,送花送礼物到宿舍,过分一点的,在她下自习回来的路上拦着她,甚至跟踪她。好在都没闹出什么事情。她那段时间真是不胜其烦。好在这群男生还算理智,知道她有男朋友之后,身边的男生渐渐少起来。她觉得耳根清净,彻底解脱,终于可以安心地做自己的事情。
从小爸爸教导她“独立自强”,中学六年和大学四年,十年已经是她生命中一小半的时间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养成许多决定人生的习惯,这些习惯,日积月累成了她现在的性格。相比有男朋友的生活,她宁愿一个人。爱情不过是人生的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之璐觉得,没有爱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认识叶仲锷,是她生命里的一个变数,是她之前不曾想象过的。如果不曾遇到这个人,也许她不会结婚,毕业后一个人在省城打拼,会继续干她的记者工作,总之,决计不会像现在这样遍体鳞伤,心如死灰。
朱实说:“我感觉,你们的感情还在,离婚这个主意实在很糟。我见过失败的夫妻何其多,大多数因为工作问题而引起的纠纷都能找到途径解决。你和你丈夫都是聪明人,偏偏没办法?”
之璐停了停,“他们都是怎么解决的?”
“各退一步就好了,”朱实说,“工作是暂时的,都是为别人服务,钟小姐,恕我直言,丈夫和孩子才是你一辈子的依靠,为了他们退一步,也不是什么坏事。”
之璐嘴角一动,看着她。
“听你的话,我觉得你还有什么事情没告诉我,你是在避重就轻,”朱实一边说一边看之璐的表情,发现她明显神色一变,就说,“是你的心结。我问你,你还能不能跟你前夫复合?”
“不可能了,别说他不肯再要我,”之璐声音陡然低下去,“就算他愿意,我也没有勇气再做他的妻子,一次失败已经够了。就这样吧,还能怎么样。”
当天晚上之璐没有睡好,朱实的药也失去了效用。她被奇怪的声音吵醒,那时差不多凌晨两点。那声音好像是从墙壁里传出来的,沉沉的,穿过她的身体,在血肉之躯里旋转着,隐约带着回音。
之璐恍惚坐起来。双人床很宽,枕头也是一对的,她的手摁在松软的枕头上面,陷下去了。好几个晚上,她都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已经分不清楚这是不是幻听,甚至不听到还会不习惯,有点声音是好事。没有睡眠,夜晚的时间是难挨的,她觉得活着真费力气,每天都睡不着,等那个声音出现。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太多的沉默胜过共同的咆哮。正是如此。
坐起来,她穿过客厅,去酒橱拿酒喝。酒橱连着厨房,门微微敞开,有月光漏进来,照着光滑大理石台面和木制的刀架,照着茶色的橱柜,棱角处角度圆滑。她转了个身,在月光下打量这个曾经是家的地方。几年前叶仲锷第一次带她来这里,也是晚上的这个时候。那时陶儒跟她分手不久,她心情很糟,加上是宿舍同学罗罗的生日,她就借故喝多,终于成功地醉了,坐在包厢的沙发上起不来。
或许那个时候,就有了这个毛病?
失去,离婚,感情无法疏解时,就转而在酒里寻找帮助。
叶仲锷打电话给她,同学接了,片刻后他开车来,带她离开。她不知道自己酒品如何,但是通常情况下,她醉了之后都会睡觉,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可是那天她却说了不少。她几乎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听到他的声音徘徊在她耳边。大概是他的声音太过蛊惑,让她恍恍惚惚。他问她什么,她就听话地回答什么,酒后吐真言,她在那种状态下絮絮地回忆,说其实自己也未必多喜欢陶儒,不过,等着等着就习惯了,忘记跟别人怎么相处了。随后她又说自己的小学和中学,一直以来的理想和自信……
半夜的时候醒过来,之璐愕然地发现他们正以某种亲密的姿势坐在沙发上。叶仲锷歪靠着沙发后背上,微闭着眼睛休息。他的领带歪了,衬衣的领口的扣子也解开几颗,露出光滑的肌肤和完美的线条。她被他抱在怀里,头靠着他的肩膀,身上盖着他的西装。他身上淡淡的香味钻进鼻孔。
她完全石化,然后花了很长时间来确认现状。
他眼睫毛动了一下,睁开了眼睛,狭长漂亮的眼睛,里面有光,映着她的身影。
之璐张口结舌地说:“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在这里?”
他露出迷人的微笑,说:“这是我家。”
她一辈子都没跟男人这么亲密,脸都快燃烧起来了,愈发结结巴巴,词不达意地小声辩解:“那个,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楚,是吧?应该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