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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我们习惯上叫她棕榈

芷宁,我们习惯上叫她棕榈。

芷宁比一般被我们称为白净的姑娘还要白,白到出格儿。有时一起玩,有不相识的新朋友加入,会对她格外关照,因为看她脸色,以为她身体不舒服。

因为白,一双眼睛显得特别黑。如此黑白分明,一丝瑕斑都没有的一张脸,让我觉得,这样的姑娘,生在这个纷扰杂乱的年代,有点格格不入。如果生在山还是山、水还是水的古代,会更融洽些。

在我想象中,古时候的姑娘,就像芷宁这样吧:细眉细目,白白净净。说话慢悠悠的,从不大声。穿些颜色低调、宽宽大大的衣服。走路步子小,但很稳,极少欢蹦跳跃。有心事闷着琢磨,能消化的,就当什么都没发生;消化不了的,写下来。当然,难免偶尔也有写下来都消化不了的,就在可控范围内发泄,比如,找最亲近的闺密倾诉。

从古比到今,现代姑娘则大多情绪激烈,言行豪放。心里存不住事,稍有不顺心,必得当场一吐为快。这些特点,都和芷宁没相干。

七八年前刚认识芷宁时,她正在努力融入这个不太适合她的社会。她在一家杂志社供职,是个圈内公认的好编辑,工作非常努力,努力到脸色在她自然白之下,又埋了一层惨白,憔悴,走路像在风中飘。还记得有一天,一伙人在簋街一个老宅子里吃饭,她一直紧蹙眉头,双臂不自觉地环抱自己。问她,她说,这里阴气太盛。一般说来,这是人身体比较虚弱的表现。

很努力的芷宁,在工作中的种种艰辛付出皆未得到回报,周围朋友都替她抱不平,芷宁自己对此也困惑,同时很无奈。可是该工作了,还是扑上去。我在一边旁观,心里愈加肯定了一分自己的感觉:她,和这个节奏如此之快、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年代,的确格格不入。

好在因了种种机缘,芷宁的生活突然生变,她随夫君离开北京,去海南生活。她不再必须要去融入这个年代,她尽可“宅”着,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从此,芷宁好像突然活了。

先开始,我看到芷宁的博客几乎每日更新,没有闲言碎语,没有流水账,每天一篇小评论,电影的观后感,或者是读书心得。篇篇写得认真,看法独立,从不人云亦云。感觉上,一部电影或是书对于她,都是纯粹一对一的关系,她从不管这书在社会上是个啥评价,这电影别人看了怎么说。我每隔一段时间去看,看她字里行间,都是自在二字,为她高兴。

再后来,某天,芷宁突然发来一个文件,打开一看是部长篇小说。讲她经历过的一些事,生命中的一些过客,因为不少人物的原型我都认识,我看得兴致盎然,同时看她如何把张三的脑袋、李四的胳膊、王二的腿拼接一处,不时会心一笑,赞叹她把握文字的奇巧而不失自然。

这个应该生在古代的姑娘,终于找到了与这个年代的相处之道,那就是通过某种媒介来感知这个时代、参与这个时代。这一媒介就是书、电影。无论是读书、写书、看电影、写电影,她都不必直接裸面这个年代,她可以保持一定距离,但又不远离。这样的相处,让芷宁越来越自在。

一个自在的人,笔下的故事和人物,会平顺,让人看了舒心。眼下大多数人、大多数文字,都太不舒心了,不妨读读芷宁,也就是棕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