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琢磨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南方都市报》一篇《请允许我用动听的歌声打扰你》的街谈,作者从康定小城“几乎全城的人载歌载舞,互相不认识的人,手拉手围圈而跳,令人温暖”谈起,指责社区居民不该抱怨抱吉他弹唱的男子扰民,该男子“正深情演唱,旁边放着音箱和调音台”。作者描述,他唱得“多么投入多么用心”,“他唱歌的质量实在不比一些大牌歌星差”。作者为那位男子请命:请允许我用动听的歌声打扰你!
文明社会,讲究和谐相处。请命是可以的,可是存在人家乐意不乐意的问题,不能一相情愿。如果男子诉求“请允许我用动听的歌声打扰你”而请命的对象也都觉得他的歌声动听,也都欢迎他用动听的歌声“打扰”自己,那么他尽可以在那里歌唱,尽可以在那里“打扰”。但是如果楼盘有居民不欢迎这样的歌声,恐怕你也只好另觅知音。不然的话,“不召即来,挥之不去”,何以建设祥和的社会?
可是,如果受众不欢迎这样的歌唱,就要面临作者“这是一个不需要唱歌的时代吗?这是一个将歌声当做噪声的时代吗?”这样的责问,似乎就太没有祥和的意愿了。
作者提到“超级女声”。不错,“超级女声”提出了“想唱就唱”的口号,但是他们的实际掌握,还是很有分寸的,绝不打扰对他们不感兴趣的人群。我没有能力欣赏“超级女声”,但是即使在“超级女声”最火爆的时候,也没有被他们打扰过,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可是我们这位作者,却从“超女”的成功,不但引申到人人都应该欢迎“超女”的歌唱,而且引申到社区居民都应该欢迎不请自来的配备音箱的歌唱,那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文明社会不是亿万人民只有一个头脑的社会,文明社会也不是亿万人民只有一个口味的社会。你喜欢“超女”,不应该要求大家都要喜欢“超女”,这和他喜欢榴莲,不应该武断地强迫大家都喜欢榴莲一样。现在,你因为康定遗梦而欣赏不请自来的歌唱,却不应该强求别人也都欢迎挥之不去的音响。难道不是这样吗?
古语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古人对于人们口味多样化的认识,可能没有现代人那么深。但是一个“施”字,很好地传达了古人的境界。“施”是什么?“施”就是强加,勿施于人就是不要强加于人。
你不喜欢的东西,固然不要强加给别人。现在我们要补充说:己所至欲,亦勿施于人。哪怕是你觉得很好的东西,也不能强加于别人。
城市规划要加强时间约束意识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要体现“以人为本”。这一思想,已经逐渐被各级领导所接受,所以各地都搞了一些“民心工程”。改革开放最初的二十年,广州市的市政建设缺乏战略眼光,没有什么章法,虽然投入很多,城市却越来越乱越来越脏,简直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但是自从政府提出“一年一小变”,要把环境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以后,短短的一段时间里,广州市的面貌已经开始发生令居民感到满意的变化。这说明,从事现代化建设,观念和意识是多么重要。许多事情,不是有没有能力做的问题,而是是否意识到的问题。
二沙岛,是目前广州市小区建设的一个亮点。那么大的草坪,让人心旷神怡。临江风帆一样挺立的星海音乐厅,更是居民引以为荣的标志性建筑。早晨,老人到此晨练,傍晚,年轻人相约在江滨,好一派太平景象。
前几年很煞风景的是,紧挨着星海音乐厅,有一座宏大的“烂尾工程”楼。看那骨架,应该是不错的设计,你可以想象它如果顺利建成,会是和星海音乐厅相映成趣的建筑,可惜它长时间就这样“烂”在那里。由于这个烂尾工程的存在,市民或者游人想在那里取一个全景照相,困难得很。
在我们的城市,许多地方都有这样的“烂尾楼”。江南大酒店对面的烂尾楼,已经矗立在那里超过十年。人称广州第一大道的东风路,在一家银行的漂亮大厦旁边,就是一幢骨架看起来很有气势的“烂尾楼”,也已经十几年了。在包括上海在内的许多地方,都有不少这样的“烂尾楼”。
一些人的活动,恶化了另一些人的环境,就叫做污染。“烂尾楼”给我们带来的是景观污染。历史上,人们最初并没有“污染”这个概念。后来首先认识到的是“实物接触形态”的污染,比如喝的水变臭了,呼吸的空气变脏了,道路变得拥挤了等等。再后来,才认识到非“实物接触形态”的污染,例如噪声污染,吵得你睡不了觉。最后认识到的是非“实物接触形态”污染,即景观污染。
建筑美学认为,一个地方的景观,是强加于人们视觉的存在。我们搞现代化建设,要注意防止污染的问题。要盖楼就要用脚手架,一时的景观影响难以避免。但是一幢烂尾楼拖在那里好多年无人问津,我们却不能无动于衷。
烂尾楼带来的景观污染的可能性,要在项目批准以前把它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大家知道,一项工程的开展,是需要经过审批的,看工地前面悬挂的“投资许可”文书副本,就是不懂工程的人也可以明白要有这样一层手续。得到投资许可,应该经过会不会带来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质污染、辐射污染这样的审核,还应该做景观方面的审核,是否与规划中的城市风格和城市天空线协调等等。但是这些还不够,还要审核投资者的经济实力,避免工程进行了一半,却无力完成投资,结果好好的建筑项目变成烂尾楼,给城市带来景观污染。
但是关于经济实力的事前审核,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困难。比较有效的办法,恐怕不是事前计算,而是设立时限,厉行超时惩罚。这就是强化时间约束。任你多么仔细多么严格的经济实力审核,都没有时间约束管用。事实上,一方面企业的财务情况本来就是不断变化的,另一方面实力审核并不产生自我约束,所以审核通过并不保证资金到位。只有限期建成,否则严厉处罚,包括强行拍卖,才是最有效的约束。
可能有人说,“烂尾楼”已经让企业头痛,再要处罚,岂不雪上加霜?其实,这正是警戒企业不要仓促上项目的制度设置。
城市规划,一定要强化时间约束的意识。
何忍冠华被拥挤
章含之的《风雨情——忆父亲、忆主席、忆冠华》,是我喜欢的一本小书,因为有故事。早在《十年风雨情》在上海《文汇报》连载的时候,我就爱读,剪报珍藏许久。后来,相关的文字汇编成书,我就买了回来。手捧这样大方朴素的一本小书读,毕竟比读剪报要舒服得多。
但是读着这么一本好书的时候,有几段文???给我的感受,却并不像“老梨树的白花”那样素洁,不像全书的基调那样真挚。那段文字是描写作者为丈夫乔冠华修建精心设计的墓园,随后许多人也仿照乔墓的式样在周围修了墓的事情。
作者写,苏州吴县东山乡的同志,陪她选了山顶上一块16平方米的墓地。墓的每一个细节,都由她亲自设计。平放在地,成三十度角倾斜的黑色大理石墓碑,有着“回归大地”这样美好的象征。鹅卵石、塔松、金桂银桂,也都有特殊的含义。读者不由得要赞叹,这是多么好的怀念和寄托!因为设计得好,于是仿家蜂起,当时光又过了几年,到了1991年的时候,“仅在那一面山坡上就总共有28个一模一样的墓”了!许多人“为了对冠华表示怀念之情,决定也在东山为他们的亲人仿照我设计的冠华墓地修了墓”。对此,《风雨情》的作者十分感动。可是我作为《风雨情》的一名虔诚读者,想到一面小山坡上就有几十个占地16平方米的山坟,想到我也怀念的乔冠华同志身后还要被拥挤,被那些“怀念他的人”的逝去亲人拥挤,心里却不是滋味。
现在我们驱车走在祖国南方大地,极目远望,最煞风景的,除了采石破坏了的青山多年难以恢复以外,就算是前些年新出现的片片山坟了。这些山坟,专拣原来林木葱郁的“风水宝地”开挖,坑坑洼洼,鳞次栉比,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让青山长成“瘌痢头”,真是惨不忍睹。水土保持都谈不上,更莫说坟地景观之叫人恶心。最近到大连东北财经大学访问,和同学一起爬校门对面的西尖山,在树林中穿行。大城市的闹市区旁边就有这样可以眺望大海、环境宜人的去处,殊为难得。可惜翻过山头从面海的山坡下去,却密密麻麻新建了许多坟墓,真是大煞风景。听说浙江的温州一带,山坟的恶性发展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遥想《风雨情》说到的吴县东山乡的那面小山坡,仅几年工夫,到1991年,就多了28个占地16平方米的山坟,现在又过了好多年,不知道又有多少人以怀念谁为借口,再修数以十计的每座十几平方米的山坟。可怜的小山坡,如何承受得起。可怜的大地母亲,失去了自然的植被。大家都让亲人这样“回归”大地,大地母亲怎么消受得起?
在人民的心中有伟人的丰碑,并不是因为那讲究风水的陵园和设计精心的墓地。
我国是一个人口密度很高的国家,东南沿海就更甚。在这样的条件下工作和生活,空间本来已经十分有限,再加上死人跟活人争地的矛盾,空间问题就变得十分尖锐。
保护植被,保护环境,防止景观污染,解决死人跟活人争地的矛盾,要靠居民的素养,靠舆论和社区互律,靠政府主管部门的管治。这一切,反映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本来,自觉约束和舆论互律的解决办法最好,但是依时下的国情,只靠素养和舆论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立法和严格法治。《风雨情》的墓地说明,应该素质很高的人,也可能做出难称高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