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不是说晚期吗,学生回答说“医院说住进来说不定还有希望”。老师问怎么会一定要预付了8万元才能住医院,学生说他们那里就是这么个规矩。这位老师没有满足学生的要求,但后来还是给了他一些钱。比起住院预付金,这点钱很少。这只是老师给他让他回学校继续学业的路费。
一切经济学问题的根源,都是资源缺乏。因为相对于人们的需求来说,资源永远不够,这就迫使我们做出选择。经济学正是研究权衡取舍的学问。我是一个经济学教师,觉得有必要就身边的经济学问题,谈谈生命的理性呼唤。
差不多十年前,《南方周末》曾经以头版大标题《谁来拯救我们的母亲》,报道北大一位吴姓同学的遭遇。他的母亲得了尿毒症,小吴写过信在家乡的《芜湖晚报》刊出,详述困难,祈求社会各界帮助。小吴所在的系学生会,在校园打起“救救母亲,救救同学”的横幅,为他募捐。他们还通过国际互联网,向海内外北大校友通报小吴的困境。
据我所知,如果成功换肾,尿毒症是可能治好的。小吴懂得这个道理,他考虑捐肾给母亲。可是母亲“宁愿死了”也???许他捐肾。于是剩下定期做血液透析、不断排除尿毒这么一条路。做血液透析,几千元几千元这样不停地开支,负担也极大。小吴想尽办法,北大当时的穷书生们也捐出了七万多元,可是仍然不够。所以报纸以大标题发问:谁来拯救我们的母亲?
我有一位在美国当教授的朋友,很早就因参与开创“混沌理论”而享誉世界。他经常回国访问,我几次到美国去看他。大约30年前,他得了尿毒症。那时候血液透析法已经投入临床应用,他到欧洲去参加会议,往往被迫提前返美做血液透析治疗。他跟我说,长期治疗使得他手上“体无完肤”。他曾经做过换肾手术,可是换了肾以后发生排斥坏死反应。后来他妹妹从台湾赶到美国,捐了一个肾给他。妹妹因为捐肾,成了“十大杰出青年”中的一位,哥哥身体恢复得很好,迄今每天跑三英里。他常跟我说自己很幸运,一是赶上医学的进步,二是有一个充满爱心的妹妹。
如果不能成功换肾,可以按照自己的身体条件坚持透析,等待医学进步,不然的话可以考虑安然逝去。经济学家汪丁丁写过他的美国老师密勒教授的故事。密勒得了一种绝症,需要经常大量换血。虽说在美国当教授,但是职业医疗保险并不覆盖需要经常换血的绝症。在资源和病痛困扰之下,密勒教授在和妻子商量以后,决定中止换血,自愿了结生命。
人有旦夕祸福。在这个意义上,小吴的母亲是幸福的,她有一个孝顺能干的儿子。她不肯接受这份孝顺,实在可惜。她要是这样犟下去,对不起她孝顺的儿子。
人世间,母爱本是最伟大的一种感情。可是人们难免要问,得了尿毒症的母亲,宁死不许儿子为她捐肾,这伟大之中,是否掺杂着别的什么成分?我们希望,这只是因为她糊涂,而不是因为她自私。母爱之所以成为母爱,本身就离不开排他性。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伟大天性。对于母爱,人们是不能轻易说三道四的,除非一方面她宁死不让儿子捐肾,另一方面接受别人捐的肾却心安理得。我们强调说她糊涂,是因为小吴的母亲不知道,像我的朋友那样接受了肾脏移植的单肾人,50多岁了,还可以每天跑步5000米。自己肾脏完好的单肾人,情况就更好。单肾人的行列里面,还有体育比赛的世界冠军。
我们做事情,不仅要看需要,尤其要看可能。大家多么希望我们的海军有现代化的航空母舰,巡航在我们辽阔的海疆,保卫我们的钓鱼岛和南沙群岛。如果航空母舰的理想都只能搁置,社会对于绝症病人的救治,当然也只能量力而行。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人定胜天”的气概是否可嘉姑且不论,但是充作思想路线,一定要碰钉子。
一些社会贤达曾经发出感叹说,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保障能够包下绝症治疗这类花费。其实,即使中国将来比现在富强得多,这口大锅饭也开张不得。动不动就诉诸募捐,同样不值得称道。在小吴回芜湖向政府求助的时候,市领导对他说:“你个人的学习和生活如果有困难,可以考虑帮助一点,至于为你母亲治病,全市也不止你们一家有这样的情况……”依我看,这样的领导很有水平,这样的处理符合生产力标准,体现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倘若掌握公共资源的人把公民的纳税钱花在许多尿毒症病人之中特殊的某一位,来表现自己的仁爱,将会是很不负责的行为。
谁来拯救我们的母亲?谁来拯救我们的尿毒症病人和白血病病人?这个问题值得深思。动不动就诉求于传媒募捐于社会,难以避免“爱闹的孩子有糖吃”的局面。至于家庭本来自己有能力拯救母亲,却因为母亲的糊涂固执就转而向社会伸手,实在不应该鼓励。
我的一位医术和医德都不错的医生朋友曾经说过,如果哪一天知道自己得了重病,在确诊为绝症之前,积极治疗,限额是平生积蓄的三分之一。到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如果已经有把握在全部积蓄花完以前可以治好并且康复,就继续治疗,但是如果还看不到这样的前景,就要趁自己还走得动,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不把遗憾带到另一个世界。我欣赏这样的绝症观,这和密勒教授并无二致。在我看来,把一生的积蓄都没有希望地花在痛苦的病床上,最不值得。
更有一家人家,年届花甲的父亲已经做了两年植物人,一直靠器械和营养维持生命。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儿终日相伴侍候,极尽孝心。不料近日传来噩耗,先期弃世的竟是心力交瘁的年轻人。经常听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样的感叹。可是这位孝女的故事,给我们增添了又一个反例:不是人心不古,实在是缺乏理性。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常常得到鼓励。生命的理性呼唤,就这样变了形。
少年英雄,既壮更悲
入夏以来,在报章上一再看到这样的新闻:年仅十二三岁的少年男女,跳入水中救援落水的同伴或者不相识的儿童,不幸献出宝贵的生命。每当这样的时候,我心里都非常难过。
案头摊开的是某天《南方日报》的C2和C3版,正好对开。C2版一条消息的标题是《勇救落水男孩,12岁女孩献身》,说的是广东省大埔县小学生刘彩云为救掉入深潭的男孩,不幸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原来,当男孩不慎落水以后,小彩云不顾自己不会游泳,第一个下水救人。事发以后,县镇领导和有关部门给死者家属送去了慰问金。C3版的另一条消息的标题是:《13岁少年勇救落水儿童》,两条都是少年勇救落水儿童的新闻。
慰问救人献身者的家属是应该的。可是,我们是否可以往前想一想,怎样努力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在我们的教育当中,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十分薄弱。自我保护教育,首先是意识培养,其次是必要的程序教育和技能训练。不会游泳的小女孩奋不顾身下水抢救溺水的小男孩,说得坦率和难听一些,除了侥幸的情形以外,多半都要赔了夫人又折兵。
最近几年,我忽然鬼差神使地注意到我们中山大学一些教学大楼的走廊和教室里,悬挂着一些作为青少年楷模的人物肖像,这些肖像注明是二十多年前由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审定的出版印刷品。与詹天佑、黄继光、牛顿和居里夫人等人为伍的,还有我们的少年英雄赖宁。
赖宁是在和山火搏斗的时候牺牲的,他从小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经历过山火的人,或者对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东北大兴安岭森林火灾还有记忆的人,都知道山火无情。当年几万人民子弟兵在全国支援下全力以赴扑救,大火还是肆虐了几十天,不但给大兴安岭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也给我国的自然环境带来深远的负面影响。我不大清楚赖宁与之英勇搏斗的那场山火有多大,但是可以肯定它和晚会的篝火不是同一个档次。
如果我没有记错,赖宁是和同学一起随老师到山林远足的时候遇上山火的。发现山火以后,老师带领学生力图把山火扑灭。不幸的是山火太大,控制不住,一个旋风就把赖宁卷了进去。老师和学生当时这样做,是英雄主义的表现,将永远可歌可泣。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在将来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这就提出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的课题。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的公民教育是:遇到山火,一是尽快报警,二是迅速规避。我想,这是对人民负责的行为规范教育。如果说过去我们国家的力量还不足,现在则已经好得多了,这都是改革开放的结果。面对难以抗拒的自然灾害,国家力量应当承担救援的主要责任。人们在发现灾情的时候,第一时间报告给有关部门,就是很大的贡献。
经济学向我们揭示,现代社会是一个分工的社会,人们各司其职,从而社会获得高效率。但是,分工在带来高效率的同时,也结束了社会上总有一些人可以样样在行的历史。
社会发展到今天,许多事情已经不是非专业人士可以充任的了。最近,一位民工持伪造的电工证替人干电工活,一桩生意还没有做完,双手已经被电击成残废。广东某高校一座大楼由一位工人看管,他工作一直勤勤恳恳。问题是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完全没有电梯方面的专业知识,却不仅看管电梯,而且还担负了大楼电梯简易维修的工作。终于有一天出了大事故,损伤惨重,当事人恐怕将落得终身残疾。
2001年6月11日《江南晚报》的一则新闻,也许可以给我们以启示。一个美国人在北京北海公园救起一位落水的游客,怎么也不肯说出自己的姓名。有记者问他对于许多人围观却只有他下水救人怎么看,他说:我从高中开始就是救生员,我一个人下水够了。别人没有下水,却都注视着我,一对恋人还划船过来,让我们休息。大家都做了自己能做的事情,何必让大家都下水。
我们已经进入了专业时代。我们仍然需要英雄主义,仍然需要献身精神,但是其中的具体内容,一定要跟随时代升华,与时俱进。国家救援总队的成立,是升华的一个标志。老师带领中小学生远足,保证孩子们平安回来,应该是最重要的考虑。我们的领导或者主管,应该知人善任,劝阻任劳任怨的下属担负力所难及??重任。电梯的日常小修理对于专业人士只是小菜一碟,但是托付给非专业人士,出事故的风险却大得很。如果向小学生介绍少年英雄赖宁的事迹,一定要同时给孩子讲述远离危险、及时报告的规矩。
相信这点希望或者建议不是杞人忧天。国家已经规定不许未成年人参与扑救山火之类的重灾救援。比照这个精神,我们实在不能鼓励未成年人和不会游泳的人下水救人。
展望长寿二百岁的社会
四年以前,剑桥大学遗传学专家格雷(Aubrey de Grey)博士声称,随着干细胞医学研究的进展,人类不久以后有望最长活上1000年。他说可用于人类的延寿药物将于今后10年内面世。而我也在这几年的新闻报道里发现,每过几个月就会有这类新闻出现,有说人类将可以活到150岁至200岁的,也有人认为人类寿命会增加两倍。
如果这样的科技真的在不远的某天里被宣布成功了,我最感兴趣的是,那时候的社会将是什么样子?人们在人际关系、伦理道德、资源分配、环境保护、经济行为等等之类社会生活中的改变一定会非常之大、非常有趣,特别是,人人长寿二百岁,对于人类来说,会不会是一个灾难?
的确,想象一下假如人们普遍长命百岁的话我们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到了那个时候,生存意义上的“四世同堂”将非常普遍。牙牙学语的稚子,在学会叫“妈妈”、“爸爸”以后,接着需要学会把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叫做“爷爷”、“奶奶”,还要学会把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叫做曾祖父母。真是好累。
其实我在写上面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也有点战战兢兢,因为祖父母的父母是否叫做曾祖父母,我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历史上,我一定是清楚过的,但是“不用则荒”,所以现在变得没有把握了。当然,我也可以打开辞书把它弄个清楚,但是犯不着,因为描述学语稚子的心理活动,“原生态”那样纷乱一点正好。
所谓生存意义上的“四世同堂”,准确地说应该叫做“四世同在”,因为家庭的规模越来越小,小家庭的“辈分链”越来越短,是世界文明的主流发展趋势,我们也不例外。四世都在,但是并不住在一起,所以并非字面意义的同“堂”,只是同“在”。假如人们普遍长命百岁,不要说“四世同在”,就是“五世同在”,也将比比皆是,“子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曾曾祖父母”的“辈分链”将拖得很长。
“辈分链”联系着“供养链”。为人父母,我们自然要抚养子女;老人健在,我们有责任让他们能够颐养天年。“子女——父母——祖父母”这种三节两段的“供养链”,是最理想的“供养链”。如果这条“供养链”长了,变成四节三段甚至五节四段,那么即使不是承受不起,也一定不那么和谐。供养是一个层次,和谐是更高的层次。倘若人们普遍长命百岁,学语稚子累一些也就算了,家庭结构之不堪重负,将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个大部分居民是祖父母和曾祖父母的世界,并不有趣。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
现在,人们庆贺长寿,百岁老人还被称为“人瑞”。但是要注意,正是因为人们普遍不太长寿,才造就了百岁老人的风光。至于人们是否都追求长寿,情况正在起变化。早在“万寿无疆”与“永远健康”之争的时候,人们就已经明白,生活质量的追求,远比单纯的长寿更有意义。
所以,我并不欣赏人们都能够活到150岁、200岁甚至1000岁的前景,好在这些活到150岁、200岁甚至1000岁的说法,只是哗众取宠而已。记得大约四十多年以前,罗马俱乐部曾经在著名的《增长的极限》中预言,石油这么消费下去,全世界的石油资源将在三四十年里面消耗殆尽。现在四十多年过去了,情况却并没有那么可怕。
一些科学家不甘寂寞,喜欢夸大其词。“人们将能够活到150岁、200岁甚至1000岁”,是新近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