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千金复仇:不死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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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真尼玛文艺

这一刻,马修连恩的《布列瑟农》为他而唱,他的眼光,是无尽哀伤的、狼的幽冥。

“你、你自讨苦吃,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绕到他的眼前,哀怨地盯着他,“那个,我不是故意的。”

“我找了你一千个小时,找遍了整个城市。”他的目光深邃如深夜的大海,“在你离开的那一刻,我就发誓,一定要找到你。”

“唔,我们认识还不到一千个小时呢。”

难道,这就是少女漫画中的“晴空下的邂逅”?

我的心脏咚咚直跳就是“怦然心动”的感觉?

于是,我恍神地张开双臂,轻轻地抱住他,小声地问他:“喂,陌生人,你不是爱上我了吧?”

“如果,我说是呢?”

“有个诗人说: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她,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

爱。

什么是爱呢?自失去塔塔的那天开始,我就再无资格去享受人间之爱了。我不相信爱,也不需要爱,竟然会有一个英俊的男孩突然出现,说他爱上了我。

我也渴望被王子轰轰烈烈地爱着,谈一场恋爱,就像漫画书里那样。

可是……

我低下头,额头顶在他宽阔并结实的胸膛。

我在心里默数了五个数,然后猛然松开了手,后退一步,声音有一些颤抖:“对不起,以后若是再见了,就装作互不相识吧。”

是的,我是黎离,我的爱,是一笔关于死亡的交易,复仇才是当务之急!

我转过身,拉开冷冰冰的金属大门,潇洒地说:“你知道,这个世界太小了,所以我们今天会再度重遇。而这个城市这么大,从今以后,就那么擦肩而过吧!”

真尼玛文艺。

我伫立在热闹的人群中,眯着眼睛,抬起头,听见天棚音箱传来忧伤的声音。那个男歌手轻哑地唱着:“绝别诗两三行,谁来为我黄泉路上唱,若我能死在你身旁,也不枉来人世走这趟……”

若我能够死在你身旁。

多么伟大的爱情啊。

荒谬。

我微微勾起的嘴角,在戴了面具的脸上,撕开一道妖娆上翘的弧线。那座仿佛玻璃屋般浪漫而不真实的观光电梯,停在我的眼前,为我敞开一叫做“逃离”的大门。

我在百货商场的洗手间里换上了高跟鞋,梳妆镜前,我给自己化了一个绝美的彩妆,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整理自己的情绪。

走出百货商场的大门,我拎着Kenzo的纸袋和鞋盒站在天桥下。

阳光灼在挣扎的枝桠上,绿色树叶在烁烁日光中绝望地摊开叶脉,我扬起纯净水瓶,水滴洒在树叶上,生命力顿时鲜活。

过了这个秋天,它们很快就会死。

那些重复出现的人和事物,在我宛如垃圾掩埋场般的记忆中越来越模糊,我把它们深深埋葬在最深的地方,然后努力回想起一双细长而薄情的眼睛。

白翼的眼睛,仿佛雨中的霓虹,美艳,而没有温度。

塔塔,他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

我要一点一点地把他从别人的手中夺走,然后一点一点地毁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