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桃花朵朵笑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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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黑黝黝的某物

我伸手摸到袖袋里最后一块玫瑰糖,放进嘴里,道:“该还的时候,自然会还。”

他新换的钱币的边缘泛着金色的光,入手而沉,“大泉五十”四个字清俊挺拔、风格秀美、遒劲有力,听闻是二皇子白幂亲手所写,皇室出品,是真正的御书钱。

我想,这钱币之所以被夏寄以及村里的姑娘们如此推崇,除了它是一枚钱以外,重要的是上边的御宝是由皇子白幂亲手所写。他是一名出色的诗人,也是一名出色的将军,本人更是拥有出色的容貌。

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拥有其中一项,便是莫大的幸运了,可白幂,居然上面三项全占了。

当今皇帝果然是一个智慧超绝的皇帝,知道自己老皮老脸没什么卖相,于是将他的儿子推了上前台。果然,新币虽然是缺斤少两,但却马上得到了全国一半人的拥护,当然,这一半人全是女人。

至于另一半……枕头边上的人都拥护了,枕头风吹起,可比那寒冻北风厉害。

所以,定周发行的“大泉五十”虽然只有以前的五铢钱的二两半重,等于是将手里四十五铢钱交了上去,只换回五铢钱的重量回来。可因有了白幂的御书,换币却是前所未有地畅通。

换下的钱币被熔炼成铁甲兵器,听闻装备了百万雄兵,将定周守得如铁桶一般。

所以说,白幂的字,真是可比雄兵百万。

我估摸着,这白幂当书法家兼诗人,比当大将军成功得多。

可估摸却只是估摸,嘴里却是不敢说出来,只有听了夏寄的劝,赶紧地将家里的旧币换了新币,以免让他闻风而惊,老惦记着我家如果充边关了,欠他家的半边猪肉钱没了着落。

除了换币,朝代的更迭到了我们这个小山村,其影响便是微乎其微。我们这村子,属于鸟不拉屎之地,连征兵都极少征到这处来。原因无他,因这处的山民望风而逃的本领极强,往往征兵的官吏未到村子口,消息便传遍了村头村尾。村民们拉儿带女,跑往茂密森林之中,不见了踪影。加之本村村民大多是猎户,家无田产,身无长物,官府之人想要没收家产都没办法没收。

大环境来看,朝廷更迭频繁,官吏阳奉阴违。俗话说得好,一旦逃跑成了习惯,那便不叫逃跑,叫本领。

所以,背草村的乡民逃跑的本领名声远播,反比那更迭的朝代更出名……使得官府小吏不屑于来此办公务。

背草村的村民生活得都很充实快乐,打的猎物自给自足,还有多的,但是除了我家。我家是村里边唯一的一家私塾,可惜的是全年收不到几个学生,邻居夏寄都不愿意来我家里,说是:“学问学问,学了只知道问。”

父亲的学识在小山村里成了管不了温饱的东西,还好有我们剽悍的娘亲,带着我束起了裙衫,背着猎袋在森林周围挖陷阱。以她的所学采集林子里的大叶蓝醉雀花,碾成汁水,涂在陷阱里的角角落落,使来往之兽到了此处便迈不动腿,进了陷阱便昏迷不醒。

老爹唯一的一个学生,便是姐姐,姐姐是他最大的成就,被他教成了绝对的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琴棋书画无一不精。

可每每老爹撩着胡须说起这样的丰功伟绩,我和娘亲总是异口同声地道:“那能当饭吃吗?”

当然,我则成了他最大的败笔。

可我也有成就啊,比如说挖下的陷阱从来没有东西能逃出来过的。村子里的人不管他多好身手的猎人,没有一个不中招的。在村头遇见了我和我爹,总是免不了竖起大拇指赞一声:“好,好!好闺女,你真会挖坑啊!”

只可惜老爹每一次听到这种言语,总要从袖子里掏出把扇子来,害羞地挡住了半边脸,从鼻孔里憋出一点声音:“哪里,哪里,您夸奖了。”

幸好有娘亲,每远远一见他那样子,就一声冷笑:“今晚你们就吃白菜萝卜吧,红烧鹿筋就别吃了!”

每到此时,老爹便将那把扇子从半边脸上拿开,露出他那张还有些英俊的脸,扇上两扇,吟上两句:“山居好,山居好,闲数落花听啼鸟……”

一边扇着,一边走向屋子里的饭桌。

村民们,如果是女子,则会羡慕地赞上一句:“你家相公可真好脾气!”

如果是男子,则会将目光炯炯地盯住了娘亲:“卫家娘子,你家还缺什么不?要不要我送些过来?”眼里满是期望,这没用的相公,休了吧,休了吧!

所以说,我家的爹爹和娘亲,还是非常受欢迎的。

不过因此,也欠上了不少外债,比如说夏寄家的半边猪肉,某某家的三只野鸡,某某家的皮袍子等。

老爹又喜欢附庸风雅,虽是山居了,他还保持着原来文人的脾气,喜欢饮个酒,吟个诗什么的,于是女儿红便埋了不少。据说是等我与姐姐十八岁的时候陪嫁用,可实际上每次他一文人脾气发了,便跑到那儿挖一瓶出来伤春悲秋。我很怀疑等我和我姐姐出嫁的时候,那女儿红不知道还能不能剩下一瓶。

所以,这些酒债外债,就落在了我设下的捕兽陷阱上。

夏寄为了他那半边猪肉有着落,带着他的妹妹夏菡跟着我去林子里取陷阱里的猎物。他怕我将猎物换东西了,让他的债永无止境地没有着落。

我们三人现在就站在这陷阱旁边发呆,看着陷阱里那一团黑黝黝的某物,不……应该是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