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职场创业没有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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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副市长的女儿1》

新闻发布会之后,青春文学大赛各项工作全面启动,而我的任务是操作关于《与大学有关的日子》这本杂志的出版号问题。

我在网上搜了一个偏远地区经营不善杂志社,他们的杂志叫《西藏风景》,我电联了他们的编辑部,要了一个副主编吴为民的电话。

我和他进行了第一轮的谈判。

我说:“我是闪族文化集团的文化事业部的,负责对外联系合作刊号的事情,我看到你们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合作的消息,请问一下你们的刊号多少钱卖啊!”最后这句话说的很不专业,迄今为止也是我引以为耻的一句话。

吴为民对我说,买刊号?你们就算是跨国文化大集团我们也不会卖给你们的。刊号是国家资源,是不能对外买卖的,只能以每年缴纳管理费的方式合作。

我问:“每年需要缴纳多少钱。”

他说:“那要看你们每年出多少期杂志了!”

“我们暂定的每月一期。”

“每期2.5万,一年共30万的管理费!”

我问:“何为管理费?”

他说:“管理费只是好听点的说法,说白了就是你用我们的刊号,每期必须交给我们2.5万的合作费用。”

我讨价还价道:“能不能便宜点?”

“如果你们一下缴纳一年的费用可以打个折扣,但如果每期一交,分文不能少!这又不是在菜市场上卖蔬菜!”

“有什么手续证明我们是你们刊号的合法使用者!”

“我们杂志社会给你们出相关文件证明的!”

“不需要到新闻出版局备案什么的吗?”

“不需要。”

“为什么不需要,他们不是管理这块吗。据我了解杂志改名增加页码修改定位什么的全都得去新闻出版局备案啊!”

“我们打的是擦边球,明白不,为了合作双方节省时间,由我们给你们出具个证明就OK了,不会出什么问题的,如果出了问题我们杂志社会承担相关责任的。”

“行,我向我们领导汇报下,有消息了我告诉你!”

“好,我等你好消息!”

和他聊完,我又在网上搜集了关于出版号的一些基本知识。

关于图书的出版,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找一家经营不善的杂志社进行合作,借用他们的刊号进行杂志出版,这是一种打擦边球的方式,但是全国各大文化公司都在这样操作。

第二:找出版社合作,以书号代刊号的方式进行出版,2008年的时候,国家还没有实行单书单号制,还是有丛书号的,价格还很便宜。也就是说,一个号可以多出几本杂志,这种方式也被一些文化公司所推崇。

第三:是在香港注册一家杂志社,出版杂志,但是其中相关的正规出口手续以及杂志引进是相当麻烦的,虽然说有人也在没有正规的手续情况下用香港刊号出版内地刊物,但是这属于违法犯罪的一种行为,这是正规的公司所不屑为之的。

我向直接领导周平汇报了这三种情况,他对我说,怎么节省成本怎么操作。他的意思是采用以书号代刊号的方式进行出版《与大学有关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