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小的时候,就喜欢看侦探小说,通常等大人们都关灯睡觉了,他仍躲在棉被里用手电筒照着书,偷看福尔摩斯探案及包公案。而在张慈融合他的记忆之后,渐渐发现,福尔摩斯探案与包公破案完全依靠逻辑推理,也就是说从蛛丝马迹的线索及物证中寻找理论,而现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也需要演绎推理,也就是说从众多的线索及物证中找到有力的证据来定案。
后来一段时间,中央电视台(CCTV-1)播出一个名为“大张提刑官”的连续剧,该节目叙述张慈受任提点刑狱官后,凭着他那一手“检验”、“推理”的绝妙手段,接连侦破了“太平县冤案”、“李府连环案”、“毛竹坞无头案”、“城南井尸案”、“遗扇嫁祸案”、“张生命案”、“李玉姑失踪案”等一桩又一桩的疑难命案,成就了“神断张提刑”的美名。
“大张提刑官”在黄金时段播出,颇受观众的喜爱,总共52集。王慧很喜欢看,张杰就陪着她把每一集都认真看了,在惊叹编剧的构思巧妙和现代拍摄手法的同时,他也深深地感到惭愧。因为片中只是把张慈睿智和风光的一面展现了出来,但没人知道,很多案情陷入困境的时候,张慈都是在胡思乱想甚至是没有根据地瞎猜。
在节目热播期间,N电视台(CQTV)为了迎合观众的需要,便邀请本市一些知名的刑事鉴识专家到演播厅,和观众代表进行互动,此时已小有名气的张杰居然也在受邀请之列。
在聚会中,这些实际工作者就向观众大吐苦水,因为电视节目对刑事鉴识和法医采样的技术过于夸张,将刑事鉴识人员描述成无所不能的福尔摩斯,因而许多案件长时间无法侦破的时候,群众就开始抱怨,“你们这些警察(专家)是怎么搞的,为什么古代的张慈做得到,你们却做不到?”
其实电视,电影和小说大多都是虚构的。在现实生活中,刑事侦破的辛劳只有自己和家人知道。处理现场,有时要熬夜,有时要昼夜不停化验。幸好张杰早就养成早起晚睡的习惯,常常睡2、3个小时就起来工作,平时白天可能有行政事务要处理,又要赶着收集证据,所以往往无法仔细研究案情及线索,但是在上班及下班途中单独开车时,头脑就开始运作,夜深人静时,思路就更为活跃,在审阅案件物证后,许多疑点和线索就一一涌现。
优秀的刑侦人员除了要懂得物证的处理外,还要用科学的头脑来思考。物证虽然能够提供重要的线索与证据,但是要能解开整个迷局,就需要用头脑串连所有的物证。
张杰最近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就遇到单凭一件物证破案的案件。有两个惯犯连续抢劫了几家百货商店,由于他们经常作案,所以知道不能留下任何证据,每次都只抢走商家的现金就马上逃跑。
有一次,这两个抢劫犯行抢一家品牌服装店,抓了现金正准备逃走时,其中一个抢匪觉得自己身上穿的西装外套太破旧,就问:“老大,可不可以拿一件新的来穿哟?”
另外一个比较精明的抢匪觉得到手的现金不多,而店内的西装都是昂贵的名牌货,既然都冒险来抢劫了,再多拿一件也没有大碍,便故作大方地说:“****的,你也晓得穿好的了?好嘛,挑一件最好的,就算大哥我送给你的礼物吧。”
于是,这个抢匪就挑了一件质地最好的外套,脱下旧的外套丢在地上,穿上新的就匆匆逃离现场。警察赶到后,将抢犯的外套收集起来,摸一摸外套的口袋,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就放入证物袋内作为物证,送到化验室来。
像这类小案件的物证在化验室都是由刚来的新手进行化验,化验员张琴刚进入化验室工作不久,就被派来化验此案的物证。张杰虽然已经是主任了,除参与重大案件的物证检验外,每天还是会到化验室巡视一下这里的工作情况。
那天张杰刚好遇到张琴拿着一件西装外套来化验,就顺便问了一句:“小张,这是哪一个案件的物证?”张琴对张杰说:“张主任,这是一个连环抢劫案的物证,外套是嫌犯留下来的,我已经在衣服上找到几根毛发,还有一些唾液。”
张杰想了想又问道:“你有没有查看衣服口袋?”
张琴回答说:“我已经找过一遍了,但是什么都没找到。”
张杰顺手将外套拿起来,发觉这件外套有点沉甸甸的,比一般西装外套要重些,他伸手往外套口袋里摸一摸,结果发现里头有个破洞,手再往洞里探去,抓出一个钱包。
钱包里有驾驶执照、身份证以及一些银行卡和其他个人资料,其中除了有嫌犯的姓名,地址外,还有他的照片。
张杰马上打电话给负责这个案件的刑警,告诉他嫌犯的姓名,地址,叫他循线索逮捕嫌犯。
那位刑警半信半疑地回答说:“是不是哦!你怕是在开玩笑哦!”张杰严肃地回答他:“我怎么会拿案情开玩笑!”
那人这才相信了,打趣地说:“张主任,我也听说过你破的几个案子,但是根本没有想到你这样BT,嫌犯的姓名地址居然都能化验出来……”
张杰在日常办案的过程中总结经验,一些在他所著的《洗冤集录》里坚信不疑的观点被一一推翻,这也使得他对工作更加充满了渴望,俨然成了一个工作狂。
他在笔记中写到:侦查刑事案件就如建造一张桌子一样,四个桌脚都非常重要,不管桌面怎么漂亮,如果桌脚不稳,再好的材料也无法造就一张好的桌子。在刑事侦查上来说,这四根支柱是现场,物证,人证,还有运气。没有这四根支柱,案件就很难侦破。
现场步骤要绝对正确,现场判断要十分准确,现场重建一定要合乎逻辑。现场一定要完善保护,在收集物证程序仍未结束,前非办案人员绝对禁止进入现场,其中包括非本案警员,长官及记者等。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物证是破案的关键,侦查首先要收集有效的物证,物证是否有法律及科学价值与效用,在于是否能与案件相关或连接线索。现代法律越来越重视物证,从而产生一种反常现象,一些警察觉得要破案就要靠物证,遂将现场大小物件都带走,警察局反而变成搬家公司,任何案件都收集了四、五百件物件,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搬进化验室,让化验人员判断。
但是,如果化验人员没有亲自到现场的话,他们也无法确定哪些是有用的物证。有时99%的都没有用,真正有效的物证反而埋没在这些没有用的东西里面。所以,培训警务人员辩识物证价值是非常重要的。
另一方面,也应提升鉴识人员的水准,增添仪器,增加经费,才能让化验室真正发挥作用。
侦查刑事案件的第三根支柱是人证,意即从各种消息面获取证据与线索,以寻找案件的证人。古代甚至近代的警察是以屈打成供的方式来侦讯,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不能再将所有的嫌犯都带回警察局侦讯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学会如何和社会各界合作,从受害者家属,嫌犯,线民,卧底警员以及媒体等不同来源到线索。得到线索后还要判断其真伪,再顺藤摸瓜找到人证,获取有效的证词。
第四根支柱就是要有运气,任何从事刑事侦查的人都知道,运气很重要。运气并不会凭空而来,侦查人员要抓住机会,要有能力辨别这些隐含着运气的机会,而这种能力要从办案的经验中逐渐累积而成。例如,现场刚好遗留一只脚印,如果没有当场发现其重要性并及时保留,很可能就会被毁灭而永远消失。如果我们能够找出并加以显示,很多人会说这是运气,但是你必须仔细搜寻,才能掌握这样的运气。
有时,外勤的侦查员很卖力,内勤的化验员也很称职,现场处理得很好,也收集到几千条线索,但是如果没有运气,无法组合这些有利条件的话,就像在玩拼图一样,会因为缺少一些关键的图片,而无法完成整个图案。
当然,处理现场的经验是无法从书本上学到的,必须要从侦查过程中不断地吸收积累而成的。
1983年2月,在沈阳发生了闻名全国的“二王”抢劫杀人案。王宗方、王宗玮杀人逃脱后,流窜了7个多月,全国公安机关为抓捕“二王”进行了艰苦的工作,鄂、湘、赣、皖、豫等重点省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追踪。最后,二犯在江西境内被发现,当地军警密切配合,终于将“二王”击毙。
“二王”抢劫杀人案的侦破工作暴露了很多问题,使公安部认识到刑事鉴识科学的重要,从而决定大力改造。从80年代起,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刘复之非常重视刑事鉴识人才的培养,不断地派遣精英赴国外学习。这才使得国内刑事鉴识方面的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为现在的刑事侦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